2023年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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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

应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项目位于应县镇子梁乡北马庄村北1200m处

应县百众 (略)

山西中环 (略)

本项目采用高温高压化制技术(所供蒸汽与原料不直接接触,为夹套加热),将病死畜禽经高温撕碎灭菌后,再经固液分离得到固态物料和油水混合,再经一系列工序后得到肉骨粉渣和动物油脂,处理后的骨渣和油脂不再进行加工,直接外售。骨渣用作有机肥的原料或动物饲料,油脂用作工业用油或提炼生物柴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用房、无害化车间、消毒通道等,设备购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1500万元,年处理 3600 吨病死畜禽。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噪声级,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和养护,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要在合适地点收集,做到“上盖下垫”,同时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堆存影响环境。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用蓬布覆盖,避免沿途洒落,产生二次扬尘。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生活垃圾回收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进料、撕碎恶臭气体,化制、冷却、压榨脱脂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分别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废气处理装置“旋风除尘+冷凝器+酸洗+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项目生产过程采用1台2t/h的醇基燃料锅炉,醇基燃料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在炉内脱硝后经 1根8m高烟囱排放,烟气排放标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 4中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食堂灶头上方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油烟,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饮食业单位的标准。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均采用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气浮隔油+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用水,设备冲洗、车间冲洗,不外排,浓度能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2.进出口设置一座洗车平台,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在厂区地势最低处(西北侧)设置1座90m3的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噪声源主要分布在病死动物撕裂、压榨、冷却等工段,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撕裂机、化制机、榨油机、风机、泵类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2.运输车辆噪声的影响,通过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入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采取限速、禁止鸣笛、加强管理等措施,并避免夜间运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底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消毒后经板框压滤暂存于厂区污泥暂存池,定期清运;污水处理气浮工序产生的气浮废油脂直接进入压榨脱脂工序回用;除尘渣送至压榨脱脂工序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弃容器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依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并提出防渗技术要求:①重点防渗区(危废间、污水站、污水管网、储油罐库房)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6.0m、K≤1.0×10 -7cm/s;②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池、无害化车间、冷库)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1.5m、K≤1.0×10 -7cm/s;③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防渗技术要求:一般地面硬化;建设单位施工期严格按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2020 年 2 月 20 日实施)中相关要求进行各防渗区防渗工作。

2.在项目占地范围外下风向一侧种植树木,将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尽量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以减少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

(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厂区绿化工作,充分利用绿色植物在交换空气、改善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风险源的重点监控制度、主要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制度、值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各类考核奖惩制度等。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防治操作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2.土建结构设计单位在进行结构设计时,应采取较大的抗震结构保险系数,增加醇基燃料罐的抗震能力。

3.醇基燃料罐应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器,减少管线接口,油管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连接等;加强油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整个油品储存系统处于密闭化,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醇基燃料罐、管道选材、设计、安装应请专业结构完成;定期对醇基燃料输送管道进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项目区配套设置消防砂池、消防栓和干粉灭火器等;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对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的防范意识。

应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1

应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项目位于应县镇子梁乡北马庄村北1200m处

应县百众 (略)

山西中环 (略)

本项目采用高温高压化制技术(所供蒸汽与原料不直接接触,为夹套加热),将病死畜禽经高温撕碎灭菌后,再经固液分离得到固态物料和油水混合,再经一系列工序后得到肉骨粉渣和动物油脂,处理后的骨渣和油脂不再进行加工,直接外售。骨渣用作有机肥的原料或动物饲料,油脂用作工业用油或提炼生物柴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用房、无害化车间、消毒通道等,设备购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 1500万元,年处理 3600 吨病死畜禽。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

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要求。将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排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噪声级,运输要采用车况良好的车辆,并应注意定期维修和养护,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要在合适地点收集,做到“上盖下垫”,同时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堆存影响环境。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用蓬布覆盖,避免沿途洒落,产生二次扬尘。生活垃圾收集后倾倒于生活垃圾回收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进料、撕碎恶臭气体,化制、冷却、压榨脱脂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分别经集气罩、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区废气处理装置“旋风除尘+冷凝器+酸洗+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项目生产过程采用1台2t/h的醇基燃料锅炉,醇基燃料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在炉内脱硝后经 1根8m高烟囱排放,烟气排放标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 4中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食堂灶头上方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油烟,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饮食业单位的标准。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排水均采用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气浮隔油+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绿化用水,设备冲洗、车间冲洗,不外排,浓度能够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2.进出口设置一座洗车平台,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在厂区地势最低处(西北侧)设置1座90m3的初期雨水池,收集的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噪声源主要分布在病死动物撕裂、压榨、冷却等工段,主要噪声设备包括撕裂机、化制机、榨油机、风机、泵类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2.运输车辆噪声的影响,通过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入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采取限速、禁止鸣笛、加强管理等措施,并避免夜间运输。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底泥不属于危险废物,消毒后经板框压滤暂存于厂区污泥暂存池,定期清运;污水处理气浮工序产生的气浮废油脂直接进入压榨脱脂工序回用;除尘渣送至压榨脱脂工序回用;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弃容器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依据建设项目场地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和污染物特性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并提出防渗技术要求:①重点防渗区(危废间、污水站、污水管网、储油罐库房)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6.0m、K≤1.0×10 -7cm/s;②一般防渗区(初期雨水池、无害化车间、冷库)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1.5m、K≤1.0×10 -7cm/s;③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防渗技术要求:一般地面硬化;建设单位施工期严格按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2020 年 2 月 20 日实施)中相关要求进行各防渗区防渗工作。

2.在项目占地范围外下风向一侧种植树木,将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尽量控制在占地范围内以减少对周边土壤环境的影响。

(七)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厂区绿化工作,充分利用绿色植物在交换空气、改善环境、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风险源的重点监控制度、主要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制度、值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各类考核奖惩制度等。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防治操作过程中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2.土建结构设计单位在进行结构设计时,应采取较大的抗震结构保险系数,增加醇基燃料罐的抗震能力。

3.醇基燃料罐应安装高低液位报警器,减少管线接口,油管的进出口管道应采用金属软管连接等;加强油罐与管道系统的管理与维修,使整个油品储存系统处于密闭化,严格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醇基燃料罐、管道选材、设计、安装应请专业结构完成;定期对醇基燃料输送管道进行维护,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项目区配套设置消防砂池、消防栓和干粉灭火器等;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对泄漏和火灾爆炸事故的防范意识。

应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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