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燃料电池汽车氢源保障基地一期工程
上海燃料电池汽车氢源保障基地一期工程
11. 项目背景及概况液化空气中国、 (略) 和上海化学工 (略) 与上海化学工业区签署投资协议,在园区内 (略) 上海化学工业区液空申 (略) (即“液空申能”),拟在上海化学工业区投资建设“上海燃料电池氢源保障基地项目”,以建设上海最大规模的氢气充装中心,加速上海和长三角地区氢能部署。本项目选址为上海化学工业区 B6-7 地块,占地面积 33336 平方米。项目拟分期建设,一期建设的氢气充装中心利用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游制造商生产的氢气,在项目界区内压缩后充装高压管束车和高压钢瓶,供应给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交通领域的客户,充装能力为 6,000Nm3/h。本项目评价范围仅包括一期工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153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 107.1 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金额的 0.7%。2. 规划相容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限制类、淘汰类;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 年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72.大型、高压、高纯度工业气体《含电子气体) 的生产和供应”;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2 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 年版)》和《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限制和淘汰类(2020年版)》中。与上海化工区规划相符,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3. 环境质量现状根据 2021 年金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基本污染物 SO2、NO2、PM10、PM2.5、O3、CO 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限值。2021 年第一季度上海化工区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离项目最近的西河路断面(正对 A2 地块中段)所有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V 类水质标准。根据《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公报(2021 年)》,上海化工区 2021 年园区区域2边界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限值要求。4. 污染物排放与环境影响分析(1)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等,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屋面排气管排放。应急柴油发电机出厂标准需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发电机排气烟度参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 测量方法》(GB36886-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2)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无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增水量分别为 7560 t/a、378t/a。无机废水纳入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计量后排海;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管网送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置。无机废水 pH、COD、氨氮、TP 排放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的二级标准,TDS 排放能满足与中法水务的纳管协议;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能满足与中法水务的纳管协议。(3)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氢气压缩机噪声、充装单元噪声、冷却塔噪声、液氮装卸站噪声以及空压机噪声。项目投入运营后,工厂四界的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故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4)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辅助用房内,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回收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处置率可达 100%。(5) 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污染物泄漏至土壤和地下水。事故状态下,辅助用房内机油和柴油桶、生活污水和无机废水管线、危废库内液态危废可能会发生泄漏。本项目已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本项目辅助用房、危废库、事故水池、氢气压3缩厂房等区域均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液态危废储存设置防渗托盘。同时,液态危废储存设置防渗托盘。并且,企业有严格的操作流程,制定日常巡检计划,一旦发生泄漏,可立即发现并及时处置。在采取合理完善的防渗漏措施下,项目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很小。(6) 环境风险本项目的 Q 值<1,项目风险潜势为 I。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为油类物质,机油、柴油在储运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性泄漏;以及危废中的含油废水也可能含有少量油类,收集、暂存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事故性泄漏。泄漏时,若遇到火源发生火灾、爆炸,油类物质不完全燃烧产生 CO、SO2 等次生污染物,通过大气扩散,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泄漏时若地面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地面防渗破损,泄漏的物质则可能下渗至地下水和土壤,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油类物质的在线量较小,及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危废库、氢气压缩厂房和辅助用房等区域也采取了防渗、截流措施,污染物不会直接进入地表水或下渗至地下水和土壤当中。且危废库设置明显标志,并制定严格的出入规程和巡检计划,现场配备足量应急物资,一旦发生泄漏,可立即发现并及时处置。因此,油类物质、含油废水泄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有限,环境风险较小。本项目在大气风险防范、事故废水风险防范、土壤地下水风险防范等方面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本项目批复后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并报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备案。在建设单位有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5. 总量控制指标根据《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6 号)、《关于印发<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409 号)、《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101 号)的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来自应急柴油发电机,使用 0#柴油,按沪环保评[2016]101号文件,使用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的设施不考核废气总量。本项目排放4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无机废水,按沪环保评[2012]409 号文件,生活污水无需考核总量;上海化工区内工业项目,凡经批准纳入无机废水管的废水,均无需考核总量。综上,本项目故无需申请总量指标。6. 总结论本项目属于气体充装项目,上游氢气经管道输送至本项目界区内、压缩后充装至长管拖车、钢瓶集装格外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与上海化学工业区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相容,选址布局合理;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在有效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1. 项目背景及概况液化空气中国、 (略) 和上海化学工 (略) 与上海化学工业区签署投资协议,在园区内 (略) 上海化学工业区液空申 (略) (即“液空申能”),拟在上海化学工业区投资建设“上海燃料电池氢源保障基地项目”,以建设上海最大规模的氢气充装中心,加速上海和长三角地区氢能部署。本项目选址为上海化学工业区 B6-7 地块,占地面积 33336 平方米。项目拟分期建设,一期建设的氢气充装中心利用上海化学工业区上游制造商生产的氢气,在项目界区内压缩后充装高压管束车和高压钢瓶,供应给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交通领域的客户,充装能力为 6,000Nm3/h。本项目评价范围仅包括一期工程内容。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153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 107.1 万元人民币,约占总投资金额的 0.7%。2. 规划相容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2021 年修正)限制类、淘汰类;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 年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十)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72.大型、高压、高纯度工业气体《含电子气体) 的生产和供应”;本项目未列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2 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 年版)》和《 (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限制和淘汰类(2020年版)》中。与上海化工区规划相符,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3. 环境质量现状根据 2021 年金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监测数据,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区,基本污染物 SO2、NO2、PM10、PM2.5、O3、CO 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限值。2021 年第一季度上海化工区的水质监测结果表明,离项目最近的西河路断面(正对 A2 地块中段)所有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V 类水质标准。根据《上海化学工业区环境公报(2021 年)》,上海化工区 2021 年园区区域2边界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限值要求。4. 污染物排放与环境影响分析(1)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应急柴油发电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等,经管道收集后通过屋面排气管排放。应急柴油发电机出厂标准需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其修改单的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发电机排气烟度参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 测量方法》(GB36886-2018)排气烟度限值要求。(2)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无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新增水量分别为 7560 t/a、378t/a。无机废水纳入化工区无机废水管网,计量后排海;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管网送中法水务污水处理厂处置。无机废水 pH、COD、氨氮、TP 排放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 2 的二级标准,TDS 排放能满足与中法水务的纳管协议;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能满足与中法水务的纳管协议。(3)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氢气压缩机噪声、充装单元噪声、冷却塔噪声、液氮装卸站噪声以及空压机噪声。项目投入运营后,工厂四界的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限值,故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4)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中,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辅助用房内,定期委托回收单位回收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处置率可达 100%。(5) 土壤和地下水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不会有污染物泄漏至土壤和地下水。事故状态下,辅助用房内机油和柴油桶、生活污水和无机废水管线、危废库内液态危废可能会发生泄漏。本项目已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本项目辅助用房、危废库、事故水池、氢气压3缩厂房等区域均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液态危废储存设置防渗托盘。同时,液态危废储存设置防渗托盘。并且,企业有严格的操作流程,制定日常巡检计划,一旦发生泄漏,可立即发现并及时处置。在采取合理完善的防渗漏措施下,项目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很小。(6) 环境风险本项目的 Q 值<1,项目风险潜势为 I。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风险为油类物质,机油、柴油在储运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性泄漏;以及危废中的含油废水也可能含有少量油类,收集、暂存过程中也可能发生事故性泄漏。泄漏时,若遇到火源发生火灾、爆炸,油类物质不完全燃烧产生 CO、SO2 等次生污染物,通过大气扩散,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泄漏时若地面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地面防渗破损,泄漏的物质则可能下渗至地下水和土壤,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油类物质的在线量较小,及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对大气环境影响有限。危废库、氢气压缩厂房和辅助用房等区域也采取了防渗、截流措施,污染物不会直接进入地表水或下渗至地下水和土壤当中。且危废库设置明显标志,并制定严格的出入规程和巡检计划,现场配备足量应急物资,一旦发生泄漏,可立即发现并及时处置。因此,油类物质、含油废水泄漏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有限,环境风险较小。本项目在大气风险防范、事故废水风险防范、土壤地下水风险防范等方面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本项目批复后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并报上海化工区管委会备案。在建设单位有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可控。5. 总量控制指标根据《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6 号)、《关于印发<本市“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沪环保评[2012]409 号)、《 (略) 环境保护局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补充规定的通知》(沪环保评[2016]101 号)的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来自应急柴油发电机,使用 0#柴油,按沪环保评[2016]101号文件,使用轻质柴油等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的设施不考核废气总量。本项目排放4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和无机废水,按沪环保评[2012]409 号文件,生活污水无需考核总量;上海化工区内工业项目,凡经批准纳入无机废水管的废水,均无需考核总量。综上,本项目故无需申请总量指标。6. 总结论本项目属于气体充装项目,上游氢气经管道输送至本项目界区内、压缩后充装至长管拖车、钢瓶集装格外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与上海化学工业区总体规划和环保规划相容,选址布局合理;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等级。在有效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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