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嘉恒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滁州市嘉恒智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嘉恒 (略) 《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琅琊区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庆路与永阳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 (略) 嘉恒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山 (略)

项目概况: (略) 嘉恒 (略) (略) (略) 琅琊区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庆路与永阳路交叉口东北侧投资建设“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地140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滴漆、浸漆、合装有机废气。

涂胶区域位于装配线上,共设置有2个涂胶工作台,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与经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5%)的调漆、滴漆、浸漆、烘干废气合并一起经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去除效率90%)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本项目厂房内调漆、滴漆、浸漆、烘干、合装非*烷总烃(包含苯*烯)有组织排放情况为:0.294t/a,10.201mg/m3,0.122kg/h;苯*烯有组织排放情况为:0.179t/a,6.205mg/m3,0.074kg/h;未收集部分厂区无组排放,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0.157t/a;无组织苯*烯烃排放量0.094t/a。

(2) 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水性漆调配用水,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流入清流河。

(3) 固废

设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对一般固废和危废进行分类分质收集暂存。

①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由企业集中收集后, (略) ;

③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包装桶、废机油、液压油:由企业集中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转子油压机、转子绕线机、转子槽楔机、转子精车机、转子滴漆机、转子平衡机、定子绕线机、打螺丝机、打螺帽机、压轴承气压机等生产设备,最大声级值约为90dB(A),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经消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四个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嘉恒 (略) 《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琅琊区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庆路与永阳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 (略) 嘉恒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山 (略)

项目概况: (略) 嘉恒 (略) (略) (略) 琅琊区琅琊经济开发区安庆路与永阳路交叉口东北侧投资建设“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占地140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40万套真空电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滴漆、浸漆、合装有机废气。

涂胶区域位于装配线上,共设置有2个涂胶工作台,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与经密闭负压收集(收集效率95%)的调漆、滴漆、浸漆、烘干废气合并一起经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去除效率90%)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本项目厂房内调漆、滴漆、浸漆、烘干、合装非*烷总烃(包含苯*烯)有组织排放情况为:0.294t/a,10.201mg/m3,0.122kg/h;苯*烯有组织排放情况为:0.179t/a,6.205mg/m3,0.074kg/h;未收集部分厂区无组排放,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量0.157t/a;无组织苯*烯烃排放量0.094t/a。

(2) 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水性漆调配用水,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相关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最终流入清流河。

(3) 固废

设一般固废间和危废间,对一般固废和危废进行分类分质收集暂存。

①生活垃圾:由企业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由企业集中收集后, (略) ;

③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包装桶、废机油、液压油:由企业集中收集,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4)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主要为转子油压机、转子绕线机、转子槽楔机、转子精车机、转子滴漆机、转子平衡机、定子绕线机、打螺丝机、打螺帽机、压轴承气压机等生产设备,最大声级值约为90dB(A),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运行,经消声、减震等措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四个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本评价认为,项目营运期各高噪声设备经采取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相关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联系电话:0550-*

通讯地址: (略) 南谯南路和同乐路交叉口西南角、政务中心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