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月30日)(溧水...-2023-01-3009:40:00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月30日)(溧水...-2023-01-3009:40:00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0吨汽车专用改性塑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东屏街道 | 南京汇 (略) | 南京名环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东屏工业集中区,本次项目依托已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建设汽车专用改性塑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10000吨汽车专用改性塑料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熔融挤出、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冷却器处理后与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一同经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无组织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获得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冷却槽沉渣、废检验条块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收集尘收集后回用生产;废脱模剂瓶、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2 | 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发泡硅胶片材模切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艾布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前进路10号,本次项目依托现有4#厂房,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建设模切电池包密封圈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个模切电池包密封圈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 (略) 集中处理。2、废气:项目运营期拼接过程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内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相应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2/4041-2021)表2相应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每天由当地环卫部门 (略) 政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硅烷偶联剂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固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0吨汽车专用改性塑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东屏街道 | 南京汇 (略) | 南京名环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东屏工业集中区,本次项目依托已建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建设汽车专用改性塑料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年产10000吨汽车专用改性塑料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废气:熔融挤出、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冷却器处理后与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一同经两道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破碎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无组织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由获得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袋、冷却槽沉渣、废检验条块收集后外售;废边角料、收集尘收集后回用生产;废脱模剂瓶、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2 | 新能源汽车电池包发泡硅胶片材模切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艾布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前进路10号,本次项目依托现有4#厂房,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建设模切电池包密封圈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30万个模切电池包密封圈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 (略) 集中处理。2、废气:项目运营期拼接过程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内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相应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32/4041-2021)表2相应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每天由当地环卫部门 (略) 政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厂区内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硅烷偶联剂废包装桶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固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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