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月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日-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核准(备案)部门

审批文号

建设地点

备注

1

(略) (略) 年产10000t氨基硅油乳液、7000t油剂、6000t硅橡胶项目

市发改委

黄环建函(2023)1号

徽州循环园A区

2

(略) (略) 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

市发改委

黄环建函(2023)3号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纬一路

3

黄山 (略) 年产5亿粒钢球建设项目

黄山高新区管委会

黄环建函(2023)2号

黄山高新区翰林路18号

黄环建函〔2023〕1号.docx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1日-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9-* *(行政审批大厅)

传真:0559-*

通讯地址: (略) 屯溪区花山路3号邮编:*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核准(备案)部门

审批文号

建设地点

备注

1

(略) (略) 年产10000t氨基硅油乳液、7000t油剂、6000t硅橡胶项目

市发改委

黄环建函(2023)1号

徽州循环园A区

2

(略) (略) 年产5.5万吨有机硅及合成油脂新材料改扩建项目

市发改委

黄环建函(2023)3号

歙县循环经济园区纬一路

3

黄山 (略) 年产5亿粒钢球建设项目

黄山高新区管委会

黄环建函(2023)2号

黄山高新区翰林路18号

黄环建函〔2023〕1号.docx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