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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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略) 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略) 津南区、滨海新区

天津环 (略)

本项目对马厂减河27.281千米的河道进行整治,河道整治范围西起马厂减河与洪泥河东堤交汇处,东至西关并入海河二道闸下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清淤22.478千米(桩号范围为H0+107~H2+354、H3+269~H23+500);(2)设置12处强化耦合生物膜组件、7处微纳米曝气设备和9处生态浮床进行水质提升强化;(3)对河道两岸71处废弃排污口进行封堵;(4)对破损河坡进行整治及绿化提升,并设置16处生态景观节点及7处视频监控设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淤泥的恶臭气体等。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排水以及施工活动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将影响施工场地周围及运输车辆沿途道路两侧的声环境。

运营期强化耦合生物膜组件、微纳米曝气设备运行产生一定噪声,采用沉水风机供气,设备功率小,曝气量或流量产生较小,并且转动机械位于水下,噪声源强较小,噪声对环境贡献值基本可忽略。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河道清淤淤泥等。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包括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的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等。本项目部分工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查程序。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智能渣土车,选用合格机械设备,做好运行维护,定期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废气进行检测,确保尾气达标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清淤恶臭。严格执行《 (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未进行信息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场作业,施工单位应对进出场机械及时登记并建立管理台账。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围堰修筑拆除等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降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车辆冲洗后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设置移动型环保厕所,定期委托清理粪污。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弃土、弃淤运至弃土弃淤场安全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 (略) 管理部门清运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5、生态保护措施

严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工程竣工前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

/

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略) 南开区复康路17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马厂减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

(略) 津南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略) 津南区、滨海新区

天津环 (略)

本项目对马厂减河27.281千米的河道进行整治,河道整治范围西起马厂减河与洪泥河东堤交汇处,东至西关并入海河二道闸下游。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清淤22.478千米(桩号范围为H0+107~H2+354、H3+269~H23+500);(2)设置12处强化耦合生物膜组件、7处微纳米曝气设备和9处生态浮床进行水质提升强化;(3)对河道两岸71处废弃排污口进行封堵;(4)对破损河坡进行整治及绿化提升,并设置16处生态景观节点及7处视频监控设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淤泥的恶臭气体等。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排水以及施工活动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将影响施工场地周围及运输车辆沿途道路两侧的声环境。

运营期强化耦合生物膜组件、微纳米曝气设备运行产生一定噪声,采用沉水风机供气,设备功率小,曝气量或流量产生较小,并且转动机械位于水下,噪声源强较小,噪声对环境贡献值基本可忽略。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弃土和河道清淤淤泥等。

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包括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的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等。本项目部分工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查程序。

二、主要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严格落实《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智能渣土车,选用合格机械设备,做好运行维护,定期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废气进行检测,确保尾气达标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清淤恶臭。严格执行《 (略)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未进行信息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进场作业,施工单位应对进出场机械及时登记并建立管理台账。

2、水环境保护措施

围堰修筑拆除等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加强施工过程管理,降低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车辆冲洗后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或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设置移动型环保厕所,定期委托清理粪污。

3、声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弃土、弃淤运至弃土弃淤场安全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 (略) 管理部门清运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5、生态保护措施

严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确保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环境不破坏、面积不减少。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临时占地,对临时性占用的土地,在工程竣工前恢复或优化原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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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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