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31日拟对三门县新港大桥(交通路)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月31日拟对三门县新港大桥(交通路)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月31日拟对三门县新港大桥(交通路)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2023]4号 | 三门县新港大桥(交通路)工程项目 | 三门县海游街道 |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本工程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工程南起岭枫公路,北至北岸大道(海葛公路),道路全长467.4m,其中新港大桥桥梁总长度为267.5m,跨越珠游溪;环城东路方向引道桥梁和上盖桥梁总长为170.1m;改造大洋桥桥梁总长为38.1m。工程总占地面积33576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生生态:①按占地范围清理植被、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生态恢复植物种类应根据适地适树原则,根据修复区域生境条件,选择该区域地带性植物种类,禁止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物种入侵。②按防治分区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地表水环境:①车辆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怕排放。②桥梁施工避开雨季,桥墩建设采用围堰施工。③桥梁施工的钻孔泥浆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④加强机械维修,减少柴油跑冒滴漏。⑤严格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泥浆池等尽量远离河道。 声环境: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尽可能避免多台设备同时施工。②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本环评建议施工单位禁止夜间施工,避免扰民,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必须公告附近公民。③施工场界安装实心围挡。④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时,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周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必须夜间施工时,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大气环境:①洒水抑尘,遇干燥天气增加洒水次数;道路铣刨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冲洗抑尘。 ②设置围挡,封闭施工。③施工现场出入口配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④施工场地主要区域地面硬化。⑤运输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并且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⑥使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并定期检修相关机械设备,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⑦采用商品沥青混合料,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 固体废物:余方全部外运综合利用。 环境监测:加强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噪声、附近水体的水质监测。 施工期: 运营期: 地表水环境:①完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道路排水系统与现有规划的排水系统相协调,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②做好路面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随降水进入雨水排水沟,进而排入附近河道。 声环境:①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②加强车辆管理,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禁停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③合理规划商住用地建筑布局及临路第一排房屋的使用功能;预留噪声防治治理资金,对规划商住用地和远期预测超标用户进行跟踪监测,对监测超标用户改装隔声窗。 振动:采用环保降噪减振的伸缩缝装置。 大气环境:①汽车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禁止上路。②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③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④加强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畅通,尽量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 ⑤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固体废物: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日常生活垃圾,并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若确需通行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车辆:①加强桥梁的防护栏强度,建议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②建议在珠游溪南岸、北岸桥头附近设置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③在醒目位置设警示标志,在居民点附近设减速、限速标志。④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加强道路动态监控。⑤建议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材、防护器材和处理、处置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环境监测:加强运营期的大气环境、噪声、附近水体的水质监测;开展跟踪监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关于2023年1月31日拟对三门县新港大桥(交通路)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2023]4号 | 三门县新港大桥(交通路)工程项目 | 三门县海游街道 |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本工程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工程南起岭枫公路,北至北岸大道(海葛公路),道路全长467.4m,其中新港大桥桥梁总长度为267.5m,跨越珠游溪;环城东路方向引道桥梁和上盖桥梁总长为170.1m;改造大洋桥桥梁总长为38.1m。工程总占地面积33576m2,均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施工期: *生生态:①按占地范围清理植被、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生态恢复植物种类应根据适地适树原则,根据修复区域生境条件,选择该区域地带性植物种类,禁止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物种入侵。②按防治分区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地表水环境:①车辆机械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怕排放。②桥梁施工避开雨季,桥墩建设采用围堰施工。③桥梁施工的钻孔泥浆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④加强机械维修,减少柴油跑冒滴漏。⑤严格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泥浆池等尽量远离河道。 声环境: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施工,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尽可能避免多台设备同时施工。②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本环评建议施工单位禁止夜间施工,避免扰民,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且必须公告附近公民。③施工场界安装实心围挡。④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时,应调整作业时间,防止对周边原有交通造成干扰,必须夜间施工时,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大气环境:①洒水抑尘,遇干燥天气增加洒水次数;道路铣刨作业应当采取洒水冲洗抑尘。 ②设置围挡,封闭施工。③施工现场出入口配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④施工场地主要区域地面硬化。⑤运输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并且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⑥使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并定期检修相关机械设备,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⑦采用商品沥青混合料,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并提前告知附近居民。 固体废物:余方全部外运综合利用。 环境监测:加强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噪声、附近水体的水质监测。 施工期: 运营期: 地表水环境:①完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排水系统,道路排水系统与现有规划的排水系统相协调,路面径流经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②做好路面清洁工作,防止生活垃圾随降水进入雨水排水沟,进而排入附近河道。 声环境:①加强道路的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尽可能减少路面下沉、裂缝、凹凸不平现象,减少汽车刹车、起动过程中产生的高声级。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路面破损及时修复。②加强车辆管理,完善道路警示标志,设立禁鸣、禁停等标志,以提醒过往车辆禁止鸣笛。③合理规划商住用地建筑布局及临路第一排房屋的使用功能;预留噪声防治治理资金,对规划商住用地和远期预测超标用户进行跟踪监测,对监测超标用户改装隔声窗。 振动:采用环保降噪减振的伸缩缝装置。 大气环境:①汽车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禁止上路。②加强道路的清扫,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③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并做好绿化工程的维护。④加强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畅通,尽量减少和避免塞车现象发生。 ⑤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明确要求其采取加盖篷布等封闭运输措施。 固体废物: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日常生活垃圾,并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若确需通行运输有毒有害物质车辆:①加强桥梁的防护栏强度,建议采用加强型防撞护栏。②建议在珠游溪南岸、北岸桥头附近设置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③在醒目位置设警示标志,在居民点附近设减速、限速标志。④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加强道路动态监控。⑤建议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资金、人员和器材(包括通讯器材、防护器材和处理、处置器材),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一旦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报警,及时通知有关交警、消防、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项目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环境监测:加强运营期的大气环境、噪声、附近水体的水质监测;开展跟踪监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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