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融润置业有限公司融润书香苑项目建筑(S1#楼、S2#楼、S3#楼、S5#楼和地下室)及整区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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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清融润置业有限公司融润书香苑项目建筑(S1#楼、S2#楼、S3#楼、S5#楼和地下室)及整区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融自然公示〔2023〕16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清融润置业

有限公司融润书香苑项目建筑(S1#楼、S2#楼、S3#楼、S5#楼和地下室)及整区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略) 开发建设的融润书香苑项 (略) 玉屏街道,现该公司申请对项目建筑(S1#楼、S2#楼、S3#楼、S5#楼和地下室)及整区按现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经我局核查相关申报资料,因用地红线外拆迁户阻工,造成该项目局部非机动位无法建设到位,电力线路无法按图铺设临时变压器设施无法迁移直接影响到用地南侧10米宽的公共开放通道的建设;另项目红线东南角外一处已征收房屋使用归属未定带来项目东南角填方方案无法确定造成该处布局设计的绿地无法施工到位等一系列问题。考虑到当前该小区存在回迁安置时间紧迫,安置补偿费用高等各种因素,我局拟要求 (略) 对以上问题出具书面意见,承诺在政府相关单位协调清楚后3个月内按图建设到位的情况下,对目前该小区建设现状先予以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许可和土地核验等竣工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申请事项在报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次申请事项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我局规划服务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附件:现状竣工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1日

- 1 -


附件下载:竣工图23.1.pdf

融自然公示〔2023〕16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清融润置业

有限公司融润书香苑项目建筑(S1#楼、S2#楼、S3#楼、S5#楼和地下室)及整区规划条件核实的公示

(略) 开发建设的融润书香苑项 (略) 玉屏街道,现该公司申请对项目建筑(S1#楼、S2#楼、S3#楼、S5#楼和地下室)及整区按现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经我局核查相关申报资料,因用地红线外拆迁户阻工,造成该项目局部非机动位无法建设到位,电力线路无法按图铺设临时变压器设施无法迁移直接影响到用地南侧10米宽的公共开放通道的建设;另项目红线东南角外一处已征收房屋使用归属未定带来项目东南角填方方案无法确定造成该处布局设计的绿地无法施工到位等一系列问题。考虑到当前该小区存在回迁安置时间紧迫,安置补偿费用高等各种因素,我局拟要求 (略) 对以上问题出具书面意见,承诺在政府相关单位协调清楚后3个月内按图建设到位的情况下,对目前该小区建设现状先予以办理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许可和土地核验等竣工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申请事项在报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利害关系人对此项目事宜有异议的,请于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届时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次申请事项规划条件核实手续。

我局规划服务中心负责接收,联系电话:*,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6层603办公室。

附件:现状竣工图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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