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区自然资源局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全面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盘龙区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强化统筹部署,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研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对规章制度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法治思想的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过程,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为推动盘龙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定期召开党组会、碰头会、业务会,认真研究各类事项,严格做到充分酝酿、慎重研究,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集体决策,其他各类事项也都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定,坚决执行“五不”要求。制定印发了《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试行)》《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关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业务会议制度通知》,避免重大行政决策“拍脑袋”、“走过场”。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盘龙区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聘用法律顾问,通过问卷调查及约谈的方式对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涉法案件处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局行政决策以及相关立法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参与咨询、论证等。一年来,法律顾问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100余份,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推进法制审核工作。认真落实《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全年出具法制审核意见25份,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时,未出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落实法制审核现象,未发生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等情形,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聚焦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开展依法治区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法制盘龙建设规划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切实抓好自然资源部门信访工作,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主要领导亲自接访,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年受理信访件共计480件, (略) 信访系统186件,自然资源信访系统8件,12345投诉件286件,均已办结。二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深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切实做到便民利企,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作用,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荐1名中层干部、参与到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推荐1名退休干部充实到第一届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银龄调处专家队*中,通过释法说理、调解、和解等方式,促使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实质性调处化解行政争议。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一)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实施调研工作。认真贯彻 (略) 、市(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职责,着力探索网格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发挥动态巡查对违法用地防控作用,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全年开展巡查1059次,累计出动304人,全区违法占耕比从28.66%下降到16.52%。认真开展“互联网+”背景下基层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调研,研究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视野和新思想,通过加强外部流程设计、优化内部流程运转、建立健全评估机制等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和提升行政服务的群众满意度。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按区政府、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每年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一些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或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或修改的意见,未出现因未及时清理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导致继续使用的情形。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扎实推进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得到大幅提升。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工作机构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队*素质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崇宪法至上观念,要求新公务员均按《 (略) 人民政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宣誓人员范围、形式和程序举行宣誓,2022年我局无新任国家工作人员。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加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行政执法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普法教育,减少违法行为带来的损失,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和引导。同时,紧贴自然资源规划管理职能特点,抓实抓牢自然资源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把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利用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25日 “全国土地日”、8月29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 等普法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合理适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群众合理维权,力争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制定了《盘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在明确了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向广大干部职工传递法治理念,不断将法治建设纵深推进。以“链式”组织生活为依托,共同开展党建共建座谈会,并受邀到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将党建互促互进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服务发展的基本动力,为打造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廉洁土壤。局主要领导应邀参加全区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培训班,针对2021年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经典案例及政策解读的方式为全区综合能力培训班学员授课,并结合自然资源相关业务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提高了全区干部职综合能力及法律意识。
(三)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开辟法治文化专栏,按照普法宣传计划和节点定期更换宣传海报,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提升道德素养深度融合。把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作为基本道德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全过程,在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红线”的同时,确立自觉守法的道德意识,将法治信仰意识内化为道德信念,外化为文明行为。定期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共计报送6篇。以6.25土地日为契机,以昆明日报为载体,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珍惜土地,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忧患意识。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制建设工作推向深入。一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对我局法制政府建设、依法治区、依法治理等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二)构建高效执法体系,提升法制建设水平。不断完善卫片执法与土地例行督察、日常巡查,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制机制,打造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略) 、 (略) 等部门的合作,提升执法监察工作的效率,按时序完成农村乱占耕地清理专项工作,监控土地非农化。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之资格证培训工作,累计50余人次取得执法证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队*的执法水平,围绕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特点,邀请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以《推动行政处罚法 保障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新时代下的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专题培训, 通过各类专项培训和业务培训,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升,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工作机构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队*素质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认真贯彻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完成了本年度干部述法考评工作,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初步形成了适合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特点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及时报送依法治区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及年度法制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坚持精简优化统一高效的原则,落实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优化权力事项,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公示。切实履行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率较去年显著降低,2022年度发生的4起行政诉讼,均为履行去年案件的二审程序,已全部结案,胜诉率100%。
(二)把公正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真正做到“行为有规范,做事有依据,权力有约束,监督有保障”。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或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或修改的意见。认真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认真贯 (略) 、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执法部门均按要求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自检自查,实现了“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装订整齐、目录规范、页码制式、纸张完好”的目标,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坚持做好“双公示”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与体系建设,制定印发《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方案》,作出行政行为3个工作日内及 (略) 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统一。今年以来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形。依法执行两法衔接。加强协作,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最终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涉嫌犯罪的执法动态交流、业务研讨、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处理。2022年未出现需移送刑事案件的情形。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涉及行政复议案件17件,作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区政府制定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出现因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 (略) 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形。认真开展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工作,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于2021年9月1实施,目前上级部门正在根据新法修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略)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等文件,待上级部门细化相关规定后,及时制定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区自然资源局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全面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盘龙区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强化统筹部署,狠抓任务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研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对规章制度建设、普法宣传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利用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法治思想的学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讲话精神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过程,聚焦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为推动盘龙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定期召开党组会、碰头会、业务会,认真研究各类事项,严格做到充分酝酿、慎重研究,不断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三重一大”事项均经集体决策,其他各类事项也都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决定,坚决执行“五不”要求。制定印发了《盘龙区自然资源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试行)》《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关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业务会议制度通知》,避免重大行政决策“拍脑袋”、“走过场”。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盘龙区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聘用法律顾问,通过问卷调查及约谈的方式对法律顾问实行动态管理,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涉法案件处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局行政决策以及相关立法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参与咨询、论证等。一年来,法律顾问累计出具法律意见书100余份,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推进法制审核工作。认真落实《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断强化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重大复杂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全年出具法制审核意见25份,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时,未出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落实法制审核现象,未发生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等情形,执法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聚焦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开展依法治区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法制盘龙建设规划重点工作任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切实抓好自然资源部门信访工作,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主要领导亲自接访,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信访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年受理信访件共计480件, (略) 信访系统186件,自然资源信访系统8件,12345投诉件286件,均已办结。二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保护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深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同城通办”切实做到便民利企,畅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作用, (略) 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荐1名中层干部、参与到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推荐1名退休干部充实到第一届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银龄调处专家队*中,通过释法说理、调解、和解等方式,促使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实质性调处化解行政争议。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一)开展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实施调研工作。认真贯彻 (略) 、市(区)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自然资源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部门工作职责,着力探索网格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发挥动态巡查对违法用地防控作用,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全年开展巡查1059次,累计出动304人,全区违法占耕比从28.66%下降到16.52%。认真开展“互联网+”背景下基层政务服务流程再造调研,研究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视野和新思想,通过加强外部流程设计、优化内部流程运转、建立健全评估机制等方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和提升行政服务的群众满意度。
(二)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实施。按区政府、区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每年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一些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或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或修改的意见,未出现因未及时清理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导致继续使用的情形。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扎实推进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得到大幅提升。形成了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工作机构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队*素质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崇宪法至上观念,要求新公务员均按《 (略) 人民政府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宣誓人员范围、形式和程序举行宣誓,2022年我局无新任国家工作人员。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加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行政执法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普法教育,减少违法行为带来的损失,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和引导。同时,紧贴自然资源规划管理职能特点,抓实抓牢自然资源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把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利用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25日 “全国土地日”、8月29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 等普法宣传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合理适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群众合理维权,力争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制定了《盘龙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在明确了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向广大干部职工传递法治理念,不断将法治建设纵深推进。以“链式”组织生活为依托,共同开展党建共建座谈会,并受邀到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将党建互促互进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服务发展的基本动力,为打造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廉洁土壤。局主要领导应邀参加全区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培训班,针对2021年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经典案例及政策解读的方式为全区综合能力培训班学员授课,并结合自然资源相关业务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提高了全区干部职综合能力及法律意识。
(三)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开辟法治文化专栏,按照普法宣传计划和节点定期更换宣传海报,坚持普法宣传教育与提升道德素养深度融合。把培养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作为基本道德要求,将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全过程,在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红线”的同时,确立自觉守法的道德意识,将法治信仰意识内化为道德信念,外化为文明行为。定期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报,共计报送6篇。以6.25土地日为契机,以昆明日报为载体,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引导群众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珍惜土地,增强全社会的土地资源忧患意识。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制建设工作推向深入。一年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对我局法制政府建设、依法治区、依法治理等等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二)构建高效执法体系,提升法制建设水平。不断完善卫片执法与土地例行督察、日常巡查,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和自然资源执法监察体制机制,打造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略) 、 (略) 等部门的合作,提升执法监察工作的效率,按时序完成农村乱占耕地清理专项工作,监控土地非农化。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之资格证培训工作,累计50余人次取得执法证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队*的执法水平,围绕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工作特点,邀请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以《推动行政处罚法 保障行政处罚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新时代下的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专题培训, 通过各类专项培训和业务培训,全局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提升,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工作机构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有序推进、依法行政队*素质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坚持以上率下,率先垂范,认真贯彻干部述法考评制度,完成了本年度干部述法考评工作,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
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高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履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职责,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初步形成了适合自然资源管理领域特点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及时报送依法治区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及年度法制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坚持精简优化统一高效的原则,落实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优化权力事项,按照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公示。切实履行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率较去年显著降低,2022年度发生的4起行政诉讼,均为履行去年案件的二审程序,已全部结案,胜诉率100%。
(二)把公正文明执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审查力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真正做到“行为有规范,做事有依据,权力有约束,监督有保障”。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工作,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或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或修改的意见。认真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认真贯 (略) 、省、市、区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执法部门均按要求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自检自查,实现了“一案一卷、材料齐全、装订整齐、目录规范、页码制式、纸张完好”的目标,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坚持做好“双公示”信息的归集和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与体系建设,制定印发《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双公示”工作方案》,作出行政行为3个工作日内及 (略) 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统一。今年以来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形。依法执行两法衔接。加强协作,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最终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涉嫌犯罪的执法动态交流、业务研讨、执法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处理。2022年未出现需移送刑事案件的情形。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本年度我局涉及行政复议案件17件,作为第三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区政府制定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件,未出现因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 (略) 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形。认真开展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工作,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于2021年9月1实施,目前上级部门正在根据新法修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略)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标准》等文件,待上级部门细化相关规定后,及时制定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略) 盘龙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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