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第二次公示
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小*(扬州)宠物 (略) 对《小*(扬州)宠物 (略) 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了《小*(扬州)宠物 (略) 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公开版)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2.建设地址: (略) 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1A5层、5B1层
3.建设内容:租用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厂房1A5层4232平方米、5B1层14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拌料机等设备19套,其他超声波、点焊机、空压机等设备4套,以ABS、PP、PC、TPR颗粒为原材料,采用下料、烘干、注塑、打标、组装、成品等主要工艺,项目投产后,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
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小*(扬州)宠物 (略)
2.地址: (略) 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1A5层、5B1层
3.联系人:袁先生
4.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 (略)
2.地址: (略) 江都区仙女镇华山路378号
3.联系人:程工
4.电话:*
5.邮箱:*@*q.com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3日
作者(183点击查看>>*4286,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1-30 14: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小*(扬州)宠物 (略) 对《小*(扬州)宠物 (略) 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了《小*(扬州)宠物 (略) 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公开版)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2.建设地址: (略) 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1A5层、5B1层
3.建设内容:租用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厂房1A5层4232平方米、5B1层14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粉碎机、拌料机等设备19套,其他超声波、点焊机、空压机等设备4套,以ABS、PP、PC、TPR颗粒为原材料,采用下料、烘干、注塑、打标、组装、成品等主要工艺,项目投产后,年产2000万个宠物用塑料制品。
4.项目总投资:6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小*(扬州)宠物 (略)
2.地址: (略) 江都区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1A5层、5B1层
3.联系人:袁先生
4.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 (略)
2.地址: (略) 江都区仙女镇华山路378号
3.联系人:程工
4.电话:*
5.邮箱:*@*q.com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13日
作者(183点击查看>>*4286,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1-30 14:25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