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 (略)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新区石桥铺现有一期项目东侧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略)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时代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高新区石桥铺,一期项目于2020年建成运营并运营,设置床位200张,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 (略) (略) ( (略) (略) )拟在一期项目东 (略) (略) 二期工程( (略) 区)项目,项目新增占地33443.9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门急诊综合楼一栋(12F,1-4F设置门诊、急诊、儿科、产检中心、妇科、内镜中心、B超、国医馆、内科门诊、检验科等,5-10 (略) 病区,11-12F为行政办公区)、发热门诊筛查区(2F、设置儿童诊室特殊诊室、成人诊室、检查室、手术室、分娩室、治疗室等),配套建设食堂及地下室、热水机房、供氧中心、库房、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医废间等公辅工程。建成后,新增床位300张, (略) 500张。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
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1.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接触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结构、各单元均加盖密闭,恶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UV紫外光消毒处理后引至绿化带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周边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标准要求;医院医疗区混浊空气应定期消毒,须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相关要求;熏蒸废气经排风系统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井引至楼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水泵、空调机组、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根据外环境情况,采取安装中空隔声窗等有效手段,降低交 (略) 本身的影响。
(五)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包装材料(不含危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中药残渣(无毒)等一般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医疗垃圾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等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 (略)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文(绵市发改〔2022〕832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符合《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中医疗用地性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文(用字第*)同意项目选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具文(绵卫函〔2022〕179号)同意项目实施及选址。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绵环审批〔2015〕380号、2021年通过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MB*N001R)。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略) ( (略)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 (略)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高新区石桥铺现有一期项目东侧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略)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绵阳时代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略) 位于高新区石桥铺,一期项目于2020年建成运营并运营,设置床位200张,为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 (略) (略) ( (略) (略) )拟在一期项目东 (略) (略) 二期工程( (略) 区)项目,项目新增占地33443.97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门急诊综合楼一栋(12F,1-4F设置门诊、急诊、儿科、产检中心、妇科、内镜中心、B超、国医馆、内科门诊、检验科等,5-10 (略) 病区,11-12F为行政办公区)、发热门诊筛查区(2F、设置儿童诊室特殊诊室、成人诊室、检查室、手术室、分娩室、治疗室等),配套建设食堂及地下室、热水机房、供氧中心、库房、废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医废间等公辅工程。建成后,新增床位300张, (略) 500张。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
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1.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完毕,及时进行迹地恢复。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接触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结构、各单元均加盖密闭,恶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UV紫外光消毒处理后引至绿化带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污水站周边须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3标准要求;医院医疗区混浊空气应定期消毒,须满足《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相关要求;熏蒸废气经排风系统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油烟井引至楼顶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优化布局,水泵、空调机组、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根据外环境情况,采取安装中空隔声窗等有效手段,降低交 (略) 本身的影响。
(五)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包装材料(不含危废)、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中药残渣(无毒)等一般废物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送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泥清掏前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相关标准;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医疗垃圾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及储油间等重点区域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保管、使用等需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管理;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的管理; (略)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特别是污水处理站)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生事故,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具文(绵市发改〔2022〕832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用地符合《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中医疗用地性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文(用字第*)同意项目选址,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具文(绵卫函〔2022〕179号)同意项目实施及选址。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绵环审批〔2015〕380号、2021年通过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MB*N001R)。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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