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项目C3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项目C3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3〕55号

关于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项目C3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 (略) 申请对其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3厂房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惠福路1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4平方米,基底面积*.95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8.7%,绿地率11.89%,停车位372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个:C3厂房(详见单体方案图)

  其中C3厂房,1层,建筑面积46743.84平方米,计容面积93487.68平方米,基底面积46743.84平方米。

  经审核,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3厂房项目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四、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10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箱:*@*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佛自然资明告〔2023〕55号

关于佛山惠福科创有限公司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项目C3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 (略) 申请对其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3厂房新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 (略)

  二、项目名称: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三、项目位置: (略) 高明区荷城街道惠福路1号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4平方米,基底面积*.95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38.7%,绿地率11.89%,停车位372个。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单位本次共报建建筑单体1个:C3厂房(详见单体方案图)

  其中C3厂房,1层,建筑面积46743.84平方米,计容面积93487.68平方米,基底面积46743.84平方米。

  经审核,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C3厂房项目建筑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四、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10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 (略) 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略) 高明区竹园路19号 (略)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

  2.电子邮箱:*@*ttp://**

  3.联系电话:0757-*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