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示范区蟒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河南省济源示范区蟒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略) 济源示范区蟒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济源示范区蟒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济源示范区蟒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克井镇
主要建设内容:大坝除险加固(含大坝上游防渗、坝体裂缝处理、廊道补强处理、坝顶加固处理和下游坝面处理)、泄洪底孔改造、灌溉引水底孔改造、上部结构房建改造、左坝后交通设施完善、右岸单薄山体防渗处理、下游跨蟒河桥台加固、安全监测修复、信息化新建、金结电气更新改造等。
除险加固后,水库工程规模不变、工程等级不变、工程标准不变,洪水、库容等规划指标与除险加固前一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源水 (略)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
地址: (略) 克井镇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济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柳工
邮编:*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
提取码:gu5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关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对上述问题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 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回复。
(略) 济源示范区蟒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 (略) 济源示范区蟒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济源示范区蟒河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克井镇
主要建设内容:大坝除险加固(含大坝上游防渗、坝体裂缝处理、廊道补强处理、坝顶加固处理和下游坝面处理)、泄洪底孔改造、灌溉引水底孔改造、上部结构房建改造、左坝后交通设施完善、右岸单薄山体防渗处理、下游跨蟒河桥台加固、安全监测修复、信息化新建、金结电气更新改造等。
除险加固后,水库工程规模不变、工程等级不变、工程标准不变,洪水、库容等规划指标与除险加固前一致。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源水 (略)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
地址: (略) 克井镇
邮编:*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济源 (略)
单位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人:柳工
邮编:*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
提取码:gu5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关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编制完成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对上述问题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和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 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以便我们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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