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冠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沈阳市新冠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市新冠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新冠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凯 (略)
建设地址: (略) 浑南区智慧二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
附件: (略) 新冠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验收意见)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市新冠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新冠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凯 (略)
建设地址: (略) 浑南区智慧二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2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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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新冠核酸检测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内含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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