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略) 公路局长治分局:
你单位提交的《 (略) 公路局长治分局关于上报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报告的请示》(晋公长计〔2022〕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与河北段既有国道309连接,终点位于长治与临汾安泽县交界处,线路全长121.093km。全线设桥梁7867m/55座、隧道437.5m/1座、涵洞14534m/273座、交叉工程84处、通道15处、天桥29座,站区8处。 (略) 公路局以晋公计函〔2020〕170号文对该工程前期工作计划予以批复, (略) 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8号文明确该工程为 (略) 级重点工程子项目。
二、该工程线路全部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其中潞城区微子镇路段1.8km穿越泉域重点保护区。国道309线改扩建工程1956 年4 月20日开工,1958年6月30日竣工通车,本工程拟对国道 309 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进行升级改造,多数路段与旧路线平行拓宽,属因地形原因无法避让泉域重点保护区的情形。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工程沿线共设桥梁55座,桥梁桩基施工最大深度45m。桥址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8m-18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4m-304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79m-324m。桥梁桩基施工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和局部岩溶含水层,将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桥梁桩基施工严禁使用有害的化学物质,防止对岩溶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工程拟建隧道1座,隧道穿越奥陶系地层,洞底标高881.1m-926.2m,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634.5m-635.0m,隧道施工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工程沿线设排洪涵洞273座,基坑开挖最大深度5m。涵洞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8m-18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4m-304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79m-324m。涵洞施工不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工程路基最大挖深21m,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对孔隙地下水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工程沿线共设站区8处,基础开挖最大深度4m,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0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85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31m。站区施工不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工程以桥梁跨越浊漳河南源等多条河流,桥梁基础施工会对河流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桥梁施工应选择在非汛期,禁止将材料堆场等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工程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混凝土拌合站、弃渣场等不得设置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和灰岩裸露区内,并应对重点区域采取严格的防洪、防护、防渗等保护措施,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及废弃钻孔等向岩溶地层排放废污水。
工程运行期应做好防护工作,穿越泉域重点保护区、灰岩裸露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路段应保持路面清洁,并设立明显的保护警示标志;加强对危化品车辆的管控,冬季禁止使用有害融雪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 (略) 屯留区水利局、 (略) 潞城区水利局、 (略) 潞州区水利局、黎城县水利局分别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3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 (略) 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 (略) 公路局长治分局委托山西 (略) 编制完成了《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略) 水利厅于2022年11月17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视频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利局、屯留区水利局、潞城区水利局、潞州区水利局、黎城县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与河北段既有国道309连接,终点位于长治与临汾安泽县交界处,线路全长121.093km。全线设桥梁7867m/55座、隧道437.5m/1座、涵洞14534m/273座、交叉工程84处、通道15处、天桥29座,站区8处。 (略) 公路局以晋公计函〔2020〕170号文对该工程前期工作计划进行批复, (略) 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8号文明确该工程为 (略) 级重点工程子项目。该工程线路全部处于辛安泉域范围内,其中潞城区微子镇路段1.8km穿越泉域重点保护区。
二、《报告》在分析了辛安泉域地质及水文地质、水环境状况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该工程沿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工程建设与运行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和当地居民用水等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和保护措施。
三、该工程沿线共设桥梁55座,桥梁桩基施工最深45m。桥址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8m-18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4m-304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79m-324m。桥梁桩基施工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和局部岩溶含水层,将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桥梁桩基施工严禁使用有害的化学物质,防止对岩溶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四、该工程拟建隧道1座,隧道穿越奥陶系地层,洞底标高881.1m-926.2m,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634.5m-635.0m,隧道施工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五、该工程沿线设排洪涵洞273座,基坑开挖最深5m。涵洞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8m-18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4m-304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79m-324m。涵洞施工不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六、该工程路基最大挖深21m,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对孔隙地下水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七、该工程沿线共设站区8处,基础开挖最深4m,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0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85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31m。站区施工不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八、该工程以桥梁跨越浊漳河南源等多条河流,桥梁基础施工会对河流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桥梁施工应选择在非汛期,并禁止将材料堆场等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九、该工程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混凝土拌合站、弃渣场等不得设置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和灰岩裸露区内,并应对弃渣场采取严格的防洪、防护等保护措施。
十、该工程施工废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应储存于废污水收集池,并定期清运;运行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及废弃钻孔等向岩溶地层排放废污水。
十一、该工程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弃渣应综合利用,多余部分送往弃渣场处理;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十二、业主应对站区、施工营地废污水收集池、废污水管沟、危废暂存间、垃圾堆存处等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十三、该工程建设及运行若对沿线居民用水造成影响,由业主单位负责解决,确保当地居民用水安全。
十四、该工程运行期应做好防护工作,穿越泉域重点保护区、灰岩裸露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路段应保持路面清洁,并设立明显的保护警示标志;加强对危化品车辆的管控,冬季禁止使用有害融雪剂。
十五、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工程基本不会对辛安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辛安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屯留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潞城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潞州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黎城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公路局长治分局:
你单位提交的《 (略) 公路局长治分局关于上报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报告的请示》(晋公长计〔2022〕1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与河北段既有国道309连接,终点位于长治与临汾安泽县交界处,线路全长121.093km。全线设桥梁7867m/55座、隧道437.5m/1座、涵洞14534m/273座、交叉工程84处、通道15处、天桥29座,站区8处。 (略) 公路局以晋公计函〔2020〕170号文对该工程前期工作计划予以批复, (略) 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8号文明确该工程为 (略) 级重点工程子项目。
二、该工程线路全部位于辛安泉域范围内,其中潞城区微子镇路段1.8km穿越泉域重点保护区。国道309线改扩建工程1956 年4 月20日开工,1958年6月30日竣工通车,本工程拟对国道 309 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进行升级改造,多数路段与旧路线平行拓宽,属因地形原因无法避让泉域重点保护区的情形。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工程沿线共设桥梁55座,桥梁桩基施工最大深度45m。桥址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8m-18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4m-304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79m-324m。桥梁桩基施工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和局部岩溶含水层,将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桥梁桩基施工严禁使用有害的化学物质,防止对岩溶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工程拟建隧道1座,隧道穿越奥陶系地层,洞底标高881.1m-926.2m,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634.5m-635.0m,隧道施工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工程沿线设排洪涵洞273座,基坑开挖最大深度5m。涵洞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8m-18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4m-304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79m-324m。涵洞施工不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工程路基最大挖深21m,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对孔隙地下水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不会触及岩溶含水层,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工程沿线共设站区8处,基础开挖最大深度4m,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0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85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31m。站区施工不会触及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工程以桥梁跨越浊漳河南源等多条河流,桥梁基础施工会对河流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桥梁施工应选择在非汛期,禁止将材料堆场等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防治措施。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泉域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工程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混凝土拌合站、弃渣场等不得设置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和灰岩裸露区内,并应对重点区域采取严格的防洪、防护、防渗等保护措施,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废污水监控,确保废污水不外排,满足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要求。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及废弃钻孔等向岩溶地层排放废污水。
工程运行期应做好防护工作,穿越泉域重点保护区、灰岩裸露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路段应保持路面清洁,并设立明显的保护警示标志;加强对危化品车辆的管控,冬季禁止使用有害融雪剂。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 (略) 屯留区水利局、 (略) 潞城区水利局、 (略) 潞州区水利局、黎城县水利局分别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取用水和水资源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3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 (略) 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 (略) 公路局长治分局委托山西 (略) 编制完成了《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略) 水利厅于2022年11月17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视频技术审查会,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参加会议的 (略) 水利局、屯留区水利局、潞城区水利局、潞州区水利局、黎城县水利局。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国道309线晋冀界至长治临汾界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与河北段既有国道309连接,终点位于长治与临汾安泽县交界处,线路全长121.093km。全线设桥梁7867m/55座、隧道437.5m/1座、涵洞14534m/273座、交叉工程84处、通道15处、天桥29座,站区8处。 (略) 公路局以晋公计函〔2020〕170号文对该工程前期工作计划进行批复, (略) 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晋重办函〔2022〕8号文明确该工程为 (略) 级重点工程子项目。该工程线路全部处于辛安泉域范围内,其中潞城区微子镇路段1.8km穿越泉域重点保护区。
二、《报告》在分析了辛安泉域地质及水文地质、水环境状况等基础上,基本查明了该工程沿线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评价了该工程建设与运行对辛安泉域水环境和当地居民用水等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和保护措施。
三、该工程沿线共设桥梁55座,桥梁桩基施工最深45m。桥址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8m-18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4m-304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79m-324m。桥梁桩基施工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和局部岩溶含水层,将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桥梁桩基施工严禁使用有害的化学物质,防止对岩溶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四、该工程拟建隧道1座,隧道穿越奥陶系地层,洞底标高881.1m-926.2m,岩溶地下水水位标高634.5m-635.0m,隧道施工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五、该工程沿线设排洪涵洞273座,基坑开挖最深5m。涵洞区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8m-18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4m-304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79m-324m。涵洞施工不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六、该工程路基最大挖深21m,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对孔隙地下水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不会触及到岩溶含水层,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七、该工程沿线共设站区8处,基础开挖最深4m,孔隙地下水水位埋深10m,岩溶含水层顶板埋藏深85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131m。站区施工不会触及到孔隙含水层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孔隙地下水和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八、该工程以桥梁跨越浊漳河南源等多条河流,桥梁基础施工会对河流产生影响,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将逐渐消除。桥梁施工应选择在非汛期,并禁止将材料堆场等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九、该工程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混凝土拌合站、弃渣场等不得设置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和灰岩裸露区内,并应对弃渣场采取严格的防洪、防护等保护措施。
十、该工程施工废水应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应储存于废污水收集池,并定期清运;运行期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及废弃钻孔等向岩溶地层排放废污水。
十一、该工程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弃渣应综合利用,多余部分送往弃渣场处理;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十二、业主应对站区、施工营地废污水收集池、废污水管沟、危废暂存间、垃圾堆存处等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十三、该工程建设及运行若对沿线居民用水造成影响,由业主单位负责解决,确保当地居民用水安全。
十四、该工程运行期应做好防护工作,穿越泉域重点保护区、灰岩裸露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路段应保持路面清洁,并设立明显的保护警示标志;加强对危化品车辆的管控,冬季禁止使用有害融雪剂。
十五、业主应严格遵守有关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水资源保护措施,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综上所述,《报告》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评价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在采取严格的保护和防治措施后,该工程基本不会对辛安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报告》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对辛安泉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技术依据。
抄送:省生态环境厅,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屯留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潞城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潞州区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黎城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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