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阳县盐镇乡大寨村智能化鹌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宜阳县盐镇乡大寨村智能化鹌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告
关于宜阳县盐镇乡大寨村智能化鹌鹑
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3〕4号
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河南 (略) 编制的《宜阳县盐镇乡大寨村智能化鹌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报告书》结论,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大寨村,占地面积16.14亩,属新建项目。养殖规模为年存栏鹌鹑100万只,建设内容包括2栋育雏棚、6栋养殖棚、1座储蛋库、1座有机肥生产车间以及办公用房、水、电等和粪污处理等配套辅助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年产鹌鹑蛋500万斤,外售淘汰鹌鹑100万只/年、有机肥3634.49t/年,该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干清粪工艺和“污水处理+农业利用”的粪污综合利用方式,配套粪污消纳土地面积220亩。项目总投资1471.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5万元。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的垂询,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工程内容建设。
四、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营运期间须按照《报告书》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以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 (略) 、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建设期建筑施工工地必须落实“7个100%”。表土堆、渣土、建筑材料等各类原辅材料临时堆存点采取全覆盖措施;采取施工工地设置围挡、定时洒水抑尘、作业面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控尘措施,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工艺,棚舍冲洗水、养殖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后进入厌氧发酵池处理后进入350m3储存池暂存,全部农业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渗”的建设要求,做好地表防渗区建设,特别是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建设要求,强化地下水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排查检修,以免污染物泄露引起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对养殖区、污水处理站、有机肥车间等恶臭气体产生场所及恶臭源采取合理布局、源头控制、过程治理。有机肥发酵系统密闭,废气经1套生物滤床除臭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取加盖密闭并喷洒除臭剂;养殖区采取饲料中添加EM制剂、强化栏舍通风、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等消减措施,减缓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NH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相关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相关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运行平稳可靠、性能良好的低噪音机械设备,并采取加装减震、隔离密闭、定期维护和厂区绿化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固态粪便及处理站底泥进入有机肥车间生产有机肥,全部资源综合利用;病死鹌鹑尸体全部送往洛阳 (略) 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定期外售再利用。废导热油、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职工生活垃圾设置收集桶,经统一收集后送至盐镇乡生活垃圾中转站合理处置。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养殖区、污水处理区、有机肥车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污水暂存池周边设置防洪泄洪沟,严防雨季发生溢流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强化对地下水日常监测监控,出现异常,立即排查检修。
(七)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对各类边坡、废弃道路及时回填覆土、构筑护坡、植灌种草,对厂区空闲地块及周边植树种草,加强绿化美化,使生态环境破坏减至最低限度,尽可能恢复生态系统。
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办理排污登记备案。
六、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七、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八、宜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月3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编:*
联系电话:0379-* 传 真:0379-*
关于宜阳县盐镇乡大寨村智能化鹌鹑
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宜环审〔2023〕4号
宜阳县盐镇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委托河南 (略) 编制的《宜阳县盐镇乡大寨村智能化鹌鹑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报告书》结论,该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宜阳县盐镇乡大寨村,占地面积16.14亩,属新建项目。养殖规模为年存栏鹌鹑100万只,建设内容包括2栋育雏棚、6栋养殖棚、1座储蛋库、1座有机肥生产车间以及办公用房、水、电等和粪污处理等配套辅助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年产鹌鹑蛋500万斤,外售淘汰鹌鹑100万只/年、有机肥3634.49t/年,该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干清粪工艺和“污水处理+农业利用”的粪污综合利用方式,配套粪污消纳土地面积220亩。项目总投资1471.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55万元。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的垂询,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的工程内容建设。
四、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营运期间须按照《报告书》要求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方面,以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 (略) 、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建设期建筑施工工地必须落实“7个100%”。表土堆、渣土、建筑材料等各类原辅材料临时堆存点采取全覆盖措施;采取施工工地设置围挡、定时洒水抑尘、作业面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控尘措施,以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工艺,棚舍冲洗水、养殖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后进入厌氧发酵池处理后进入350m3储存池暂存,全部农业综合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渗”的建设要求,做好地表防渗区建设,特别是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建设要求,强化地下水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立即排查检修,以免污染物泄露引起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对养殖区、污水处理站、有机肥车间等恶臭气体产生场所及恶臭源采取合理布局、源头控制、过程治理。有机肥发酵系统密闭,废气经1套生物滤床除臭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采取加盖密闭并喷洒除臭剂;养殖区采取饲料中添加EM制剂、强化栏舍通风、喷洒除臭剂、加强周边绿化等消减措施,减缓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NH3、H2S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相关限值;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相关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选用运行平稳可靠、性能良好的低噪音机械设备,并采取加装减震、隔离密闭、定期维护和厂区绿化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固态粪便及处理站底泥进入有机肥车间生产有机肥,全部资源综合利用;病死鹌鹑尸体全部送往洛阳 (略) 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定期外售再利用。废导热油、防疫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职工生活垃圾设置收集桶,经统一收集后送至盐镇乡生活垃圾中转站合理处置。
(六)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养殖区、污水处理区、有机肥车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强化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污水暂存池周边设置防洪泄洪沟,严防雨季发生溢流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强化对地下水日常监测监控,出现异常,立即排查检修。
(七)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对各类边坡、废弃道路及时回填覆土、构筑护坡、植灌种草,对厂区空闲地块及周边植树种草,加强绿化美化,使生态环境破坏减至最低限度,尽可能恢复生态系统。
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并于项目建成投运前依法办理排污登记备案。
六、如果今后国家、省、市及我县颁布新的政策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照新颁布的政策标准执行。
七、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企业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八、宜阳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部门负责本项目日常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月3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宜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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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9-* 传 真: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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