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2月01日)-宁波华实建材有限公司矿石料加工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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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2月01日)-宁波华实建材有限公司矿石料加工技改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2月0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矿石料加工技改项目


(略) 象山县西周镇金申路西侧


(略)


(略) 成立于2021年10月,现租赁万利节能砖厂一幢厂房,购置冲击破、振动筛、风轮洗砂机、脱水筛、压滤机等设备实施“ (略) 矿石料加工技改项目”,实施后可年产16万吨成品石子及9.6万吨水洗砂。生产工艺为上料→一级破碎→筛分→二级破碎→筛分→三级破碎→筛分→一次风轮洗砂→二次风轮洗砂→脱水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主要为装卸和堆场扬尘、上料粉尘、破碎和筛分粉尘、输送带输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油品废气。破碎粉尘和筛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装卸和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上料粉尘、输送带输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油品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由象山县西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风机风管采用软连接,破碎机设置独立专用房并采用隔声门;

②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

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浮油、污泥、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浮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废布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01日至2023年2月0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2月01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矿石料加工技改项目


(略) 象山县西周镇金申路西侧


(略)


(略) 成立于2021年10月,现租赁万利节能砖厂一幢厂房,购置冲击破、振动筛、风轮洗砂机、脱水筛、压滤机等设备实施“ (略) 矿石料加工技改项目”,实施后可年产16万吨成品石子及9.6万吨水洗砂。生产工艺为上料→一级破碎→筛分→二级破碎→筛分→三级破碎→筛分→一次风轮洗砂→二次风轮洗砂→脱水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废气主要为装卸和堆场扬尘、上料粉尘、破碎和筛分粉尘、输送带输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以及油品废气。破碎粉尘和筛分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装卸和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上料粉尘、输送带输送粉尘、车辆运输扬尘、油品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部分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由象山县西周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

①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防震基础或减震垫,风机风管采用软连接,破碎机设置独立专用房并采用隔声门;

②合理布局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

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污染防治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浮油、污泥、废布袋以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油桶、浮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废布袋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2月01日至2023年2月0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象山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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