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4400吨年碳酸酯、18000吨年混醇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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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4400吨年碳酸酯、18000吨年混醇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4400吨/年碳酸酯、18000吨/年混醇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和“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建设地点: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8′19.984″,北纬38°36′59.162″,项目东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园区空闲地, (略) 鼎 (略) ,北侧为园区空闲地。

投 资 额:项目总投资22432.61万元,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0.633%。

占地规模:43322m2

建设规模:项目年产4400吨/年碳酸酯、18000吨/年混醇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生产600吨/年1,2-*二醇,4400吨/年碳酸酯(包括1700吨/年碳酸*烯酯,2700吨/年氨基*酸*酯),2000吨/年环氧*烷,同时副产品为轻质多元醇、氨水、*醇和工业级*二醇。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其中生产工人89人,非生产人员11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d,主要设备三班连续工作制,每天3班,每班工作8h,实际年时基数为7200h。

1.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中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长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对于现状达标的各项因子,叠加现状浓度环境影响后,根据进一步预测结果,本项目所有污染源对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均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采用推荐模式(AERMOD模式)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200米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地面清洗水、设备清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以上废水分质进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拟建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达到清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清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在南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污水暂定排入园区北区污水处理厂。

发生非正常工况时,事故废水收集到事故应急池,待事故解除后事故废水分批次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可保证事故废水不出厂,不进入地标水体。

综上,本项目运行期废水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企业严格执行GB18597、GB18598、GB18599、GB/T50934要求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防渗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对地下水环境较小。正常状况下,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在企业做好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控,可将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均为48.67dB(A)~51.56dB(A),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达标。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厂家回收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后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经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处理,不直披排入外环境。可见,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妥善处理措施,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区内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地面,生产车间、罐区、物料存储区、固废库、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均采取严格的硬化防渗措施。生产过程中各物料及污染物均与天然土壤隔离。正常情况下,污染物不会通过裸露区进入土壤环境。项目在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存在等多种风险物质,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装置泄漏和储罐泄漏,本项目环境风险情况下,大气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应落实罐区围堰设计,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减缓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的前提下,则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3.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内容,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环评报告查阅地址: (略) 榆阳区建榆路77号

邮箱:*@*63.com

, (略) ,榆阳区,榆林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依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4400吨/年碳酸酯、18000吨/年混醇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和“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建设地点: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8′19.984″,北纬38°36′59.162″,项目东侧为园区道路,南侧为园区空闲地, (略) 鼎 (略) ,北侧为园区空闲地。

投 资 额:项目总投资22432.61万元,环保投资142万元,占总投资0.633%。

占地规模:43322m2

建设规模:项目年产4400吨/年碳酸酯、18000吨/年混醇高价值综合利用项目生产600吨/年1,2-*二醇,4400吨/年碳酸酯(包括1700吨/年碳酸*烯酯,2700吨/年氨基*酸*酯),2000吨/年环氧*烷,同时副产品为轻质多元醇、氨水、*醇和工业级*二醇。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其中生产工人89人,非生产人员11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d,主要设备三班连续工作制,每天3班,每班工作8h,实际年时基数为7200h。

1.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中各污染物的短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100%;长期浓度贡献值占标率<30%;对于现状达标的各项因子,叠加现状浓度环境影响后,根据进一步预测结果,本项目所有污染源对厂界外主要污染物的短期贡献浓度均达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采用推荐模式(AERMOD模式)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200米内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正常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地面清洗水、设备清洗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以上废水分质进入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拟建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达到清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清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在南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污水暂定排入园区北区污水处理厂。

发生非正常工况时,事故废水收集到事故应急池,待事故解除后事故废水分批次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可保证事故废水不出厂,不进入地标水体。

综上,本项目运行期废水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对区域地表水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企业严格执行GB18597、GB18598、GB18599、GB/T50934要求设计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防渗措施满足要求的前提对地下水环境较小。正常状况下,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非正常状况下,在企业做好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控,可将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内,地下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拟建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均为48.67dB(A)~51.56dB(A),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均达标。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由厂家回收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后填埋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略) 政部门统一处理。经过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处理,不直披排入外环境。可见,本项目固体废物均有妥善处理措施,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土壤环境

本项目厂区内全部采用水泥混凝土地面,生产车间、罐区、物料存储区、固废库、危废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均采取严格的硬化防渗措施。生产过程中各物料及污染物均与天然土壤隔离。正常情况下,污染物不会通过裸露区进入土壤环境。项目在严格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地面分区防渗措施的建设,采取必要的检修、监测、管理措施条件下,工程建设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本项目存在等多种风险物质,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装置泄漏和储罐泄漏,本项目环境风险情况下,大气环境、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应落实罐区围堰设计,在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减缓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的前提下,则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能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3.公众参与方式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相关公众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报告内容,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参与接待地址: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环评报告查阅地址: (略) 榆阳区建榆路77号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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