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氰化尾渣暂存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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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金嵩县嵩原黄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氰化尾渣暂存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嵩环监表(2023)2号

关于

  根据河南 (略) 编制的《中金嵩县嵩原 (略) 氰化尾渣暂存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中金嵩县嵩原 (略) 位于嵩县产业集聚区饭坡产业园区,该公司氰化尾渣在厂区现有氰化尾渣暂存库暂存后,委托天瑞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为提高尾渣在厂区内存放能力,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一个尾渣暂存仓库。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5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嵩县产业集聚区饭坡园区的总体规划。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防尘措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其它建筑垃圾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气污染防治。尾渣暂存库顶部设喷淋洒水装置;设置排风扇一套,加强仓库通风,减少有害气体在仓库里聚集;利用尾渣处理系统上已设置的在线检测装置实时控制尾渣pH值,保持碱性条件;严格尾渣库管理,避免酸性物质接触堆放的尾渣;每季度开展尾渣固废浸出毒性检测,确保尾渣氰化物含量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浓度限值,确保尾渣处理工程工艺稳定,处理效率满足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要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且满足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加强设备维护,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氰化尾渣暂存后及时清运;废土工布定期更换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间要采取防晒、防风、防雨、防渗漏等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6、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项目车间全部重点防渗和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你单位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 (略) 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七、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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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嵩环监表(2023)2号

关于

  根据河南 (略) 编制的《中金嵩县嵩原 (略) 氰化尾渣暂存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的《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中金嵩县嵩原 (略) 位于嵩县产业集聚区饭坡产业园区,该公司氰化尾渣在厂区现有氰化尾渣暂存库暂存后,委托天瑞 (略) 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为提高尾渣在厂区内存放能力,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一个尾渣暂存仓库。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5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嵩县产业集聚区饭坡园区的总体规划。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防尘措施;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音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其它建筑垃圾送往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废气污染防治。尾渣暂存库顶部设喷淋洒水装置;设置排风扇一套,加强仓库通风,减少有害气体在仓库里聚集;利用尾渣处理系统上已设置的在线检测装置实时控制尾渣pH值,保持碱性条件;严格尾渣库管理,避免酸性物质接触堆放的尾渣;每季度开展尾渣固废浸出毒性检测,确保尾渣氰化物含量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浓度限值,确保尾渣处理工程工艺稳定,处理效率满足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嵩县产业集聚区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要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且满足田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加强设备维护,采用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氰化尾渣暂存后及时清运;废土工布定期更换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间要采取防晒、防风、防雨、防渗漏等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

  6、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环评要求,落实项目车间全部重点防渗和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你单位要向社会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五、项目建设完成后,应对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 (略) 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七、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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