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节能嵩县九皋镇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中节能嵩县九皋镇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嵩环监表(2023)3号
关于
报告
(略) (略) 编制的《中节能嵩县九皋镇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与控制。从环保角度看,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所列地点、规模、生态保护与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一、该项目位于嵩县九皋镇附近,主要建设内容有:共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并配套建设20台5.5MVA箱式变压器,一座110KV升压站,以及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78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9571平方米,总投资68946.46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380万元。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施工厂界临时围挡、施工场地洒水、物料堆场进行遮盖,对运输物料车辆覆盖蓬布,防止物料沿途丢撒,同时对运输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最终经高出房顶的专用烟道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7-2018)相关要求。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禁止夜间运输,途经村庄等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控制和减轻噪声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不良影响。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噪、减速、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得外排。运营期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或道路喷洒,不得外排。
4、落实固废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废金属及包装材料回收利用,废弃砂石、混凝土等回用于厂区道路的修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保护措施,按照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尽量少开挖土石方,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设置表土临时堆场专门堆置,并采取覆盖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道路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设砂石路面,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进场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将剥离表土回覆,用于植被恢复。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月30日
嵩环监表(2023)3号
关于
报告
(略) (略) 编制的《中节能嵩县九皋镇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专家技术函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与控制。从环保角度看,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所列地点、规模、生态保护与恢复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一、该项目位于嵩县九皋镇附近,主要建设内容有:共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0MW,并配套建设20台5.5MVA箱式变压器,一座110KV升压站,以及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占地面积*.78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9571平方米,总投资68946.46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380万元。
二、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2022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管理要求,施工厂界临时围挡、施工场地洒水、物料堆场进行遮盖,对运输物料车辆覆盖蓬布,防止物料沿途丢撒,同时对运输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抑尘。营运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最终经高出房顶的专用烟道排放;污染物排放要满足《 (略)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7-2018)相关要求。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禁止夜间运输,途经村庄等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以控制和减轻噪声对环境敏感点造成的不良影响。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噪、减速、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3、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和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得外排。运营期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20)后,回用于升压站内绿化或道路喷洒,不得外排。
4、落实固废治理措施。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废金属及包装材料回收利用,废弃砂石、混凝土等回用于厂区道路的修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升压站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
5、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生态保护措施,按照工程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尽量少开挖土石方,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设置表土临时堆场专门堆置,并采取覆盖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道路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设砂石路面,最大限度缩小风电机组、进场检修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工程结束后拆除临时设施,将剥离表土回覆,用于植被恢复。
三、该项目涉及国土、林业、规划、安监、文物保护等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四、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 (略) 颁布新的国家或地方标准,项目执行新的标准。
八、嵩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监督项目“三同时”的落实。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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