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单、画册、纸卡、纸袋印刷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宣传单、画册、纸卡、纸袋印刷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宣传单、画册、纸卡、纸袋印刷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同和街道办事处梧州路65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禹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6日 |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700万元,占地面积为1540m2,建筑面积4618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崇杰环保 (略) 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前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印刷、擦拭工序产生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相关标准。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65(昼)/55(夜)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PS版、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洗车水桶、废胶桶、废含油墨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纸张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铝箔属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和《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宣传单、画册、纸卡、纸袋印刷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同和街道办事处梧州路65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禹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1月31日至2023年02月06日 | |
项目概况: | 总投资700万元,占地面积为1540m2,建筑面积4618m2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青岛崇杰环保 (略) 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前应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印刷、擦拭工序产生废气分别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度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相关标准。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厂界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65(昼)/55(夜)分贝。(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PS版、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洗车水桶、废胶桶、废含油墨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纸张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铝箔属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处理。(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评价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六)落实《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HJ1066-2019)和《报告表》中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七)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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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略) 北京路79-2号( (略) 民服务中心)A区2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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