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锋国际座椅系统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延锋国际座椅系统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延锋 (略) 长沙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延锋 (略) 长沙分公司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兴镇龙峰南路108-4号 |
建设单位 | 延锋 (略) 长沙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延锋 (略) 长沙分公司于2014年5月成立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众长沙供应商园区内, (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兴镇龙峰南路108-4号,主要进行乘用车座椅30万套的生产,现拟在原厂址原工艺上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主要有:①异氰酸酯混合料替换②增加头枕包覆线③引进双机焊接设备④增加长滑轨产品生产线⑤添加质量检测设备。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套汽车座椅不变,项目生产规模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水幕除尘废水经过滤箱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为焊接废气、发泡废气、包覆线百丽珠喷涂废气。项目不新增有组织排放的VOCs、非*烷总烃、氨和臭气。混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处理之后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应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略) 地方标准 DB43/1356-2017)表3中浓度限值;焊接废气经站内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到水幕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双机弧焊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新增产生量约0.194t/a,于危险废物暂存库(面积3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物业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可回收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利用。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31日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延锋 (略) 长沙分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延锋 (略) 长沙分公司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兴镇龙峰南路108-4号 |
建设单位 | 延锋 (略) 长沙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延锋 (略) 长沙分公司于2014年5月成立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大众长沙供应商园区内, (略)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兴镇龙峰南路108-4号,主要进行乘用车座椅30万套的生产,现拟在原厂址原工艺上进行技改。技改内容主要有:①异氰酸酯混合料替换②增加头枕包覆线③引进双机焊接设备④增加长滑轨产品生产线⑤添加质量检测设备。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年产30万套汽车座椅不变,项目生产规模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水幕除尘废水经过滤箱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为焊接废气、发泡废气、包覆线百丽珠喷涂废气。项目不新增有组织排放的VOCs、非*烷总烃、氨和臭气。混料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经活性炭处理之后无组织排放,VOCs废气应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 (略) 地方标准 DB43/1356-2017)表3中浓度限值;焊接废气经站内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到水幕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双机弧焊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新增产生量约0.194t/a,于危险废物暂存库(面积3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物业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可回收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利用。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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