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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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 (略) 盘龙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决策部署,盘龙区统计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治理水平,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建设区域性 (略)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 (略) 、省、市、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 (略)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巩固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果,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做到管好权、用好权,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为深入实施现代新昆明建设和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2.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严格落实《 (略) 盘龙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进行认真梳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权责清单事项通过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进行公布。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产生的信息及 (略) 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牵头拟定并推动出台《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盘龙区完善统计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 (略) 盘龙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盘龙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 (略) 盘龙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2021-2025年)》等相关统计监督机制。

4.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深入贯 (略) “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盘龙区统计局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聘请了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2022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并对我局的《租赁设备合同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等共19份合同协议进行审阅后出具了经修改后的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

5.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我局开展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8月至9月,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5%的比例共随机抽取企业54家,其中: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取46家,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取8家。在执法检查中,我们本着“以查促建、查建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公平、公正执法,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客观真实地查出问题,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加强重要领域制度建设。牵头拟定并推动出台《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盘龙区完善统计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盘发〔〔2021〕14号);制定《 (略) 盘龙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和备案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 (略) 盘龙区统计局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略) 盘龙区统计局各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 (略) 盘龙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盘龙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 (略) 盘龙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2021-2025年)》。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加强文件监管,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及清理评估工作,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审,确保合法有效,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并严格遵守《盘龙区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做到在提请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相关科室应对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制度、措施进行调研、论证后,形成决策草案。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定之前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到位、程序规范,无因依法执政意识弱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执行各项议事决策制度不严,导致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成立执法队*。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保障我区统计执法力度,我区于20 (略) 率先成立“ (略) 盘龙区统计执法大队”,为区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区统计局作为统计执法大队的主管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2021年初,在调整修订盘龙区统计局“三定”方案中,区统计局在原有的制度法规科下加挂统计执法监督科,进行合署办公。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和加强我区统计执法人才库,规范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严明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执法队*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执法监督队*。我局 (略) 行政执法证人员8名,其中具有国家行政执法证人员1名,今年我局有5名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的沟通协调,落实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专题会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推动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统计数据,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在开展全区统计日常监管检查、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时,严格执行《 (略) 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坚持职权法定、坚持简政放权、坚持便民高效、坚持全面真实、坚持公开透明、坚持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权力权限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严格按照《盘龙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司其职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重完善三项制度,细化三类岗位职责,开展岗位评议考核,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来源。统筹运用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同时通过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人追责问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等,积极探索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方式,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制定并严格落实《盘龙区统计局重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盘龙区统计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置本单位、本系统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区统计系统的负面网络舆情,快速妥当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积极应对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发展,提升统计公信力,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22年我局无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和负面网络舆情发生。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落实《 (略) 盘龙区统计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盘龙区统计局重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盘龙区统计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我局在工作中主动抓好贯彻落实,认真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发挥《 (略)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作用,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法治盘龙、平安盘龙作出积极贡献。2022年,全区统计系统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也无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略) 、法院的公益诉讼;财政、审计等监督无重大问题;具体行政行为无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和备案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 (略) 盘龙区统计局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略) 盘龙区统计局各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等。并严格贯彻落实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是自觉接受各层级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2022年我局无人大、政协提案办理,也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行政行为。

三是强化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国家、省、市统计局及区相关部门的专门监督。认真完成《市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本级统计监督工作开展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中所明确的具体内容涉及区统计局的事项的整改,盘龙区统计局将把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本级统计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及时破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难题,积极协调对接全区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指南,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一线工作法”走访企业、与挂钩社区座谈等方式,不断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和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依法办理统计违法案件。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规定,依 (略) 局转交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线索,依法依规提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认定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按时报送案件处分处理材料。2022年我区无上级转交的统计违法案件。

二是严格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能职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继续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2年1月份,区统计局对1家在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进行统计立案调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该企业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录入公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法定职责,在全区形成统计震慑,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从8月初至9月底, (略) 统计局分配至我区的执法检查工作任务量,以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对67家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开展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共对辖区内46家企业进行检查, (略) 场监管局对8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于9月30日前顺利完成各个流程和环节工作。

3.提升整体监督效能。一是提高统计监督公信力。通过《监督意见》的学不断提升。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来源,统筹运用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同时通过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人追责问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等,积极探索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方式,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严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严格依法报送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确保数出有据。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统计台账不完整、统计报表数据不实的企业和单位及时纠正。通过定期培训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基层统计、企业统计工作不因人员更换影响统计数据质量。运用大数据技术、部门行政记录开展数据比对,综合运用逻辑性、关联性、匹配性等多种审核方式,加强数据质量审核,验证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的沟通协调,落实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专题会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推动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统计数据,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制定《盘龙区统计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阳光政务”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二是制定《盘龙区统计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快速妥当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积极应对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发展,提升统计公信力。

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压实全区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责任,继续推进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2022年1月,对1家违法企业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对《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略) 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行政执法证管理信息平台》《 (略)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动态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平台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为避免弄虚作假引发统计数据失真,国家统计局改变“层层上报”的数据采集方式,要求基层企业直接将数据传到国家数据中心,从而建立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也就是将现行的纸质报表逐级上报汇总的方式转变为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上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通过互联网按相应权限使用数据的统计方式。联网直报平台对减少中间环节干扰、提高各项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以及监控数据质量、减轻基层统计负担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盘龙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中共有工业、商贸、建筑、房地产、投资和服务业等“四上”企业1000余家。盘龙区统计局依托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对企业的上报数据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动态监管,对上报数据增减变动异常的企业及时通过下发查询书、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进行查询,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数据异常的原因进行答复,以确保企业数据真实准确。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涉及法治和统计法规重大事项,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每年至少两次研究部署法治工作。

二是我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 (略) 盘龙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盘龙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 (略) 盘龙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2021-2025年)》《盘龙区统计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等,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督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制定局法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惩挂钩,确保了该工作取得实效。从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纳入学法治思想。同时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法治思想与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加强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法治思想专题知识学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从2月至9月,区统计局房地产专业、建筑业专业、商贸专业、工业专业、能源专业及服务业专业分别利用召开年报会、走访企业和统计执法检查的时机,向检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并积极组织开展了宪法、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有组织犯罪和行政处罚法等宣传活动。通过学法治思想宣传,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面,让社会公众提高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的认识,同时增强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统计的水平和能力。同时,各街道统计站也纷纷利用各自负责的网格,深入到各社区中向民众进行宣传教育,从而引导全社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依法行事的行为法治思想

把学法治思想作为全区统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学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开展法治思想主题学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统计工作实践的培训,深入学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升全区统计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想开展统计普法工作的能力。

(二)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

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 (略) 印发的重要文件,结合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宣传学、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略) 、市、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略) 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略) 委、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 (略)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 (略) 盘龙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决策部署,盘龙区统计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提高统计法治治理水平,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建设区域性 (略)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区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深 (略) 、省、市、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 (略)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巩固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果,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做到管好权、用好权,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加快捷、高效,为深入实施现代新昆明建设和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2.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管理。严格落实《 (略) 盘龙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进行认真梳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权责清单事项通过盘龙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进行公布。对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行政职权产生的信息及 (略) 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牵头拟定并推动出台《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盘龙区完善统计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 (略) 盘龙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盘龙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 (略) 盘龙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2021-2025年)》等相关统计监督机制。

4.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深入贯 (略) “市、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盘龙区统计局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聘请了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2022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并对我局的《租赁设备合同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等共19份合同协议进行审阅后出具了经修改后的法律意见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

5.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我局开展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8月至9月,按照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按5%的比例共随机抽取企业54家,其中:部门“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取46家,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取8家。在执法检查中,我们本着“以查促建、查建结合、重在提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公平、公正执法,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客观真实地查出问题,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1.加强重要领域制度建设。牵头拟定并推动出台《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龙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办公室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盘龙区完善统计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略) 盘龙区委 (略) 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盘发〔〔2021〕14号);制定《 (略) 盘龙区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和备案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 (略) 盘龙区统计局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略) 盘龙区统计局各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 (略) 盘龙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盘龙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 (略) 盘龙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2021-2025年)》。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加强文件监管,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及清理评估工作,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审,确保合法有效,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方面

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并严格遵守《盘龙区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盘龙区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做到在提请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相关科室应对其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对所要解决的问题、制度、措施进行调研、论证后,形成决策草案。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定之前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到位、程序规范,无因依法执政意识弱化、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执行各项议事决策制度不严,导致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成立执法队*。为适应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保障我区统计执法力度,我区于20 (略) 率先成立“ (略) 盘龙区统计执法大队”,为区统计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区统计局作为统计执法大队的主管行政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2021年初,在调整修订盘龙区统计局“三定”方案中,区统计局在原有的制度法规科下加挂统计执法监督科,进行合署办公。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充实和加强我区统计执法人才库,规范执法证件和执法人员管理。严明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执法队*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执法监督队*。我局 (略) 行政执法证人员8名,其中具有国家行政执法证人员1名,今年我局有5名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的沟通协调,落实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专题会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推动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统计数据,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在开展全区统计日常监管检查、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时,严格执行《 (略) 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坚持职权法定、坚持简政放权、坚持便民高效、坚持全面真实、坚持公开透明、坚持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权力权限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并严格按照《盘龙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各司其职合力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重完善三项制度,细化三类岗位职责,开展岗位评议考核,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是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来源。统筹运用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同时通过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人追责问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等,积极探索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方式,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制定并严格落实《盘龙区统计局重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盘龙区统计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及时预防和妥善处置本单位、本系统的群体性事件。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区统计系统的负面网络舆情,快速妥当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积极应对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发展,提升统计公信力,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2022年我局无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和负面网络舆情发生。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落实《 (略) 盘龙区统计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盘龙区统计局重大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盘龙区统计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我局在工作中主动抓好贯彻落实,认真抓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发挥《 (略)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作用,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法治盘龙、平安盘龙作出积极贡献。2022年,全区统计系统无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也无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略) 、法院的公益诉讼;财政、审计等监督无重大问题;具体行政行为无行政复议;未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制度、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和备案制度》《 (略) 盘龙区统计局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办法(试行)》《 (略) 盘龙区统计局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 (略) 盘龙区统计局各统计专业岗位数据质量责任规定》等。并严格贯彻落实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进一步健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是自觉接受各层级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2022年我局无人大、政协提案办理,也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行政行为。

三是强化专门监督。自觉接受国家、省、市统计局及区相关部门的专门监督。认真完成《市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有关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本级统计监督工作开展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中所明确的具体内容涉及区统计局的事项的整改,盘龙区统计局将把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和本级统计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及时破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难题,积极协调对接全区相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办事指南,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一线工作法”走访企业、与挂钩社区座谈等方式,不断增强群众的监督意识和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依法办理统计违法案件。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规定,依 (略) 局转交的统计违法案件和线索,依法依规提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统计违法企业(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依法认定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按时报送案件处分处理材料。2022年我区无上级转交的统计违法案件。

二是严格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能职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继续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2年1月份,区统计局对1家在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进行统计立案调查,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对该企业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录入公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法定职责,在全区形成统计震慑,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责,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从8月初至9月底, (略) 统计局分配至我区的执法检查工作任务量,以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对67家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规上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劳动工资、能源资源统计、企业研发等专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开展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共对辖区内46家企业进行检查, (略) 场监管局对8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于9月30日前顺利完成各个流程和环节工作。

3.提升整体监督效能。一是提高统计监督公信力。通过《监督意见》的学不断提升。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来源,统筹运用统计督察、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成果,提升发现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同时通过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人追责问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等,积极探索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方式,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严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严格依法报送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确保数出有据。定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对统计台账不完整、统计报表数据不实的企业和单位及时纠正。通过定期培训和上门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四上”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基层统计、企业统计工作不因人员更换影响统计数据质量。运用大数据技术、部门行政记录开展数据比对,综合运用逻辑性、关联性、匹配性等多种审核方式,加强数据质量审核,验证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民政局纪检组的沟通协调,落实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专题会商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推动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统计数据,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发展观。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制定《盘龙区统计局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阳光政务”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二是制定《盘龙区统计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预案》,快速妥当地处置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积极应对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发展,提升统计公信力。

5.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压实全区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责任,继续推进统计诚信单位认定工作,营造“诚信统计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2022年1月,对1家违法企业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对《公共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略) 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 (略) 行政执法证管理信息平台》《 (略) 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动态进行更新维护,确保平台数据信息真实准确。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为避免弄虚作假引发统计数据失真,国家统计局改变“层层上报”的数据采集方式,要求基层企业直接将数据传到国家数据中心,从而建立了“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也就是将现行的纸质报表逐级上报汇总的方式转变为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上报国家,各级统计部门通过互联网按相应权限使用数据的统计方式。联网直报平台对减少中间环节干扰、提高各项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以及监控数据质量、减轻基层统计负担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盘龙区“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中共有工业、商贸、建筑、房地产、投资和服务业等“四上”企业1000余家。盘龙区统计局依托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对企业的上报数据进行月度、季度、年度动态监管,对上报数据增减变动异常的企业及时通过下发查询书、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进行查询,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数据异常的原因进行答复,以确保企业数据真实准确。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涉及法治和统计法规重大事项,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每年至少两次研究部署法治工作。

二是我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积极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 (略) 盘龙区统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盘龙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 (略) 盘龙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2021-2025年)》《盘龙区统计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等,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督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牵头研究制定局法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促、抓落实;分管领导具体抓,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惩挂钩,确保了该工作取得实效。从工作管理、纪律管理、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纳入学法治思想。同时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法治思想与统计普法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不断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组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加强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法治思想专题知识学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从2月至9月,区统计局房地产专业、建筑业专业、商贸专业、工业专业、能源专业及服务业专业分别利用召开年报会、走访企业和统计执法检查的时机,向检查单位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并积极组织开展了宪法、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反有组织犯罪和行政处罚法等宣传活动。通过学法治思想宣传,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面,让社会公众提高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的认识,同时增强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统计的水平和能力。同时,各街道统计站也纷纷利用各自负责的网格,深入到各社区中向民众进行宣传教育,从而引导全社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形成依法行事的行为法治思想

把学法治思想作为全区统计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学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开展法治思想主题学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统计工作实践的培训,深入学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提升全区统计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想开展统计普法工作的能力。

(二)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

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 (略) 印发的重要文件,结合法治思想,继续深入学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宣传学、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略) 、市、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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