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佳木斯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2年度佳木斯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全市公安机关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略) 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打造新 (略) 公安执法规范化,有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略) 公安工作的一个着力点,通过完善机制,活化载体,互促互动,成果转化,切 (略) 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本领,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1.推动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和轮训。
以队*管理和教育为基础,全面提升法制队*整体战斗力。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狠抓队*管理和教育,各单位开展集中学”“搞定”,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出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
加强对12389举报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线索快查快办,第一时间解决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民警违反警规警纪问题及时査纠。今年,12389举报平台共受理线索159件,核查办结146件,正在办理13件,查实10件,查否136件,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受理30件。
3.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持续推动涉产权冤假错案纠正,规范相关执法司法活动。
结合案件侦办工作,深入剖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为企业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坚持依法防控疫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做到程序合法、管控科学、措施有效。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成立梯次响应的100、300、500人疫情防控突击队,第一时间核查推送中高风险地区返佳人员信息,全面开展社区村屯网格化摸排,看死盯牢机场、铁路、公路卡口,严格执行公安监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5.严格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防疫秩序,加强对冷链产品生产、运输、经营、仓储企业监管,依法严惩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配合邮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冷链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载止目前,全市共出动警力3000人次,检查企业2307家次,全市未发生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案件。
6.依法规范互联网服务,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互联网领域联合联动执法,不断凝聚网络依法治理的社会力量。
依托技术检查工具和技术资源力量,组织对属地互联网站、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服务、域名解析服务、APP分发平台、区块链运营企业、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全量摸排、核查,掌握属地联网单位和信息服务企业。尤其涉及疫情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其相关涉疫系统进行等保检查相关措施,网安部门开展了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其中包括政府办、税务、 (略) 、法院、学校、医院等单位。共计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发现相关不符合标准30余处,共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其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并对其不符合标准处进行及时整改,指导其结合安全评估结果和整改方案改进完善产品、服务。通过互联网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网站进行备案监督管理,监测发现未备案的联网单位,督促其及时履行备案义务,针对不再运营的联网单位,督促其及时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周检制,对其实名上网情况进行相关核查,根据网络安全法,对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颁发安全审核意见书,督促其营造绿色上网环境。
7.规范行政机关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效,推动形成敢于担当、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三重一大”等事项依法依规决策、集体研究决定。
市公安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根据《 (略) 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由法制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必要时根据《 (略) 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办理,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全面推进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网上巡查、查阅台账、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促提醒、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9.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略) 、县级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略) 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 (略)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国家、省简政放权有关文件,我局对权力事项基本情况、法律法规调整情况、责任事项内容及依据、事项调整意见以及基本格式等要素进行了梳理,共清理31项权力,其中取消11项、属地化管理9项、删除11项;共保留429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309项、行政强制63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年检1项、其他2项。梳理结果全 (略) 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10.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根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工作要求,我局聘请战宝石为法律顾问,任命法制支队白庆艳为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应诉、制定规范性文件及作出重大决策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11. (略) 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 (略)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国家、省简政放权有关文件, (略) 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清理,经梳理后保留行政许可32项。
12.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依托网上公安局、掌上公安局、交管“12123”APP、“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平台,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模式,启用“电子支付缴费”,实现小客车转籍网上转递,我市“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人数已达12万,“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
13.推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下沉基层办理,推行政务服务“一窗通办”。
按照“领导放权,彻底授权,窗口有权”的要求,把审批程序由“多审多核”简为“一审一核”,即由窗口人员依法全权办理,不需经领导审核把关;持续完善公安服务窗口,增配窗口警力、增添暖心物品、增设自助设备,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推出提醒取证短信服务,设立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区, (略) 群众办事时间。
14.推行“证照分离”全市覆盖。
针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三个行政许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由行政审批转为行政管理, (略) 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15.开展政务服务优老服务,合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结合的服务方式,针对有需求的老年人,推出老年人“我帮办”、“我帮付”、“我帮登记”的“三帮“服务,通过完善的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了更直接、周全、贴心的便利化服务。
1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开展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实施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建立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机制。
(略) 公安机关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按要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报告”制度,与各基层单位签定责任状,落实专人持续跟踪督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录入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启动约谈追责机制。
17.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信用黑龙江”对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做到行政执法透明高效。
18.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
全面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准确进行刑事案件复议复核。贯彻《 (略) 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略) 受理行政案件,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 (略) 说明理由,尊 (略) 生效判决,做尊法守法的表率。截止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1起,没有发生败诉案件。
19.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加强信息通报和监督惩戒,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司法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执业或者受聘于律所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数据库。
要求全体民警学。市区和六个县局全部建成大宗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积极探索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做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4.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根据《监察法》出台后新修订的案件管辖分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技术资源、凝聚打击合力,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5.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
一是组织召开专项培训会,向广大民警讲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解读《 (略)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规定,使广大民警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相关要求,为下一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在执法办案场所张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板,使犯罪嫌疑人广泛知晓、深入了解该项制度,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认罪认罚。三是 (略) 积极沟通联系,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部分共识。
26.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鼓励引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的基础上,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刑事政策。
27.研究完善强制医疗法规制度,依法妥善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
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开展调研,借鉴先进地区办理经验,研究起草《 (略) 公安机关办理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工作规定》,同时加强基层派出所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定期与监护人沟通精神病人情况,发现肇事肇祸可能的及时联系政府与民政部门,以强化救济、完善监管、严格依法三个层面管控精神病人,力求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
28.依法推进假释适用。
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程序,对依法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符合假释条件的,由看守所制作假释建议书, (略) 一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所在地中级 (略) 审核裁定。
29.严格落实人格权保护制度。增强尊重民事权利主体、保护公民私权的意识。
印发《202 (略) 公安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结合新媒体方式,拓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程度。
3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学台互通互联、数据共享,对接执法音视频系统,实现接处警、现场处置、受立案、讯(询)问、调查取证、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全流程记录留痕,执法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实现案件网上办理、网上审核审批、网上生成卷宗,案件质量网上考评。三是 (略) 公安视频智能化建设专班,加快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自主研发的“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车载移动终端作战系统”“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等多项创新成果 (略) 级奖项;“一标三实N必采”、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数据警务建设支撑、维稳情报高效运转、智能研 (略) 领先。
3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深入开展学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 (略) 公安机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把政治理论 (略) 公安民警常态化工作, (略) 3千余名公安民警开展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做到民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
二、主要亮点
网格化警务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推动社会基层治理创新的部署要求, (略) 委、市政府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大局,立足治安管控和疫情防控实际,积极探索实践警务网格化新模式,初步形成以指挥调度中心为中枢,以“四长、两员”为骨干,以警务网格工作站为支点,以志愿者队*为补充的基层警务工作新机制。全市公安机关36个单位1717名民警全部下沉到基层一线,将警务“网格化”工作融入调处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治安巡逻防控等工作中,在开展疫情防控、群租房清理、便民服务、消防隐患整治等方面得取了较好成效。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
二是执法方式需进一步提高。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畅通。
四、下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一是梳理法治理念,鉴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二是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以岗位练兵活动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同时持续抓好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 (略) 公安局
2023年1月11日
市政府:
全市公安机关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 (略) 委、市政府、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打造新 (略) 公安执法规范化,有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 (略) 公安工作的一个着力点,通过完善机制,活化载体,互促互动,成果转化,切 (略) 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和谐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本领,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现将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
1.推动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培训和轮训。
以队*管理和教育为基础,全面提升法制队*整体战斗力。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项行动”、“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狠抓队*管理和教育,各单位开展集中学”“搞定”,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出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
加强对12389举报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线索快查快办,第一时间解决处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民警违反警规警纪问题及时査纠。今年,12389举报平台共受理线索159件,核查办结146件,正在办理13件,查实10件,查否136件,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受理30件。
3.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持续推动涉产权冤假错案纠正,规范相关执法司法活动。
结合案件侦办工作,深入剖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时发现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为企业提供防范指导、信息咨询、法律帮助等服务。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严防因执法不当引发不稳定事端,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4.坚持依法防控疫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切实做到程序合法、管控科学、措施有效。
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成立梯次响应的100、300、500人疫情防控突击队,第一时间核查推送中高风险地区返佳人员信息,全面开展社区村屯网格化摸排,看死盯牢机场、铁路、公路卡口,严格执行公安监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筑牢安全防线。
5.严格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防疫秩序,加强对冷链产品生产、运输、经营、仓储企业监管,依法严惩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配合邮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寄递物流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加强冷链运输环节的监管力度,落实主体责任。载止目前,全市共出动警力3000人次,检查企业2307家次,全市未发生影响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案件。
6.依法规范互联网服务,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信用建设,加强互联网领域联合联动执法,不断凝聚网络依法治理的社会力量。
依托技术检查工具和技术资源力量,组织对属地互联网站、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服务、域名解析服务、APP分发平台、区块链运营企业、小程序、公众号等开展全量摸排、核查,掌握属地联网单位和信息服务企业。尤其涉及疫情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其相关涉疫系统进行等保检查相关措施,网安部门开展了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其中包括政府办、税务、 (略) 、法院、学校、医院等单位。共计出动警力100余人次,发现相关不符合标准30余处,共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督促其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并对其不符合标准处进行及时整改,指导其结合安全评估结果和整改方案改进完善产品、服务。通过互联网管理平台,对辖区内网站进行备案监督管理,监测发现未备案的联网单位,督促其及时履行备案义务,针对不再运营的联网单位,督促其及时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对辖区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周检制,对其实名上网情况进行相关核查,根据网络安全法,对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颁发安全审核意见书,督促其营造绿色上网环境。
7.规范行政机关决策行为,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效,推动形成敢于担当、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三重一大”等事项依法依规决策、集体研究决定。
市公安局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根据《 (略) 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由法制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必要时根据《 (略) 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召开专门会议,进一步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办理,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全面推进警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等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通过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网上巡查、查阅台账、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督促提醒、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
9.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略) 、县级权责清单,对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略) 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集中调整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 (略)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国家、省简政放权有关文件,我局对权力事项基本情况、法律法规调整情况、责任事项内容及依据、事项调整意见以及基本格式等要素进行了梳理,共清理31项权力,其中取消11项、属地化管理9项、删除11项;共保留429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309项、行政强制63项、行政确认16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年检1项、其他2项。梳理结果全 (略) 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
10.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
根据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配备工作要求,我局聘请战宝石为法律顾问,任命法制支队白庆艳为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应诉、制定规范性文件及作出重大决策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11. (略) 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 (略)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等国家、省简政放权有关文件, (略) 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清理,经梳理后保留行政许可32项。
12.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极简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依托网上公安局、掌上公安局、交管“12123”APP、“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等平台,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模式,启用“电子支付缴费”,实现小客车转籍网上转递,我市“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人数已达12万,“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
13.推行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下沉基层办理,推行政务服务“一窗通办”。
按照“领导放权,彻底授权,窗口有权”的要求,把审批程序由“多审多核”简为“一审一核”,即由窗口人员依法全权办理,不需经领导审核把关;持续完善公安服务窗口,增配窗口警力、增添暖心物品、增设自助设备,开辟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推出提醒取证短信服务,设立出入境24小时自助服务区, (略) 群众办事时间。
14.推行“证照分离”全市覆盖。
针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三个行政许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由行政审批转为行政管理, (略) 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15.开展政务服务优老服务,合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并行、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结合的服务方式,针对有需求的老年人,推出老年人“我帮办”、“我帮付”、“我帮登记”的“三帮“服务,通过完善的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了更直接、周全、贴心的便利化服务。
1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开展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实施公务员诚信教育培训,建立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机制。
(略) 公安机关签订《政务诚信承诺书》,按要 (略)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报告”制度,与各基层单位签定责任状,落实专人持续跟踪督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录入工作,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部门启动约谈追责机制。
17.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一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一线执法执勤民警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信息采集、存储、调取、查阅流程,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的全程记载;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信用黑龙江”对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公示,做到行政执法透明高效。
18.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常态化。
全面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准确进行刑事案件复议复核。贯彻《 (略) 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略) 受理行政案件,有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 (略) 说明理由,尊 (略) 生效判决,做尊法守法的表率。截止目前,全市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1起,没有发生败诉案件。
19.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的接触交往行为,加强信息通报和监督惩戒,依托现有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司法人员离任后从事律师执业或者受聘于律所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数据库。
要求全体民警学。市区和六个县局全部建成大宗涉案财物保管场所,积极探索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做到实物静止手续流转,不断提升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4.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要求,根据《监察法》出台后新修订的案件管辖分工,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充分整合技术资源、凝聚打击合力,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5.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进一步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用。
一是组织召开专项培训会,向广大民警讲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解读《 (略)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规定,使广大民警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相关要求,为下一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在执法办案场所张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板,使犯罪嫌疑人广泛知晓、深入了解该项制度,教育引导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真诚悔罪、认罪认罚。三是 (略) 积极沟通联系,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过程中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部分共识。
26.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
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刑事犯罪区别对待,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维护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鼓励引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的基础上,慎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刑事政策。
27.研究完善强制医疗法规制度,依法妥善处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
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开展调研,借鉴先进地区办理经验,研究起草《 (略) 公安机关办理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工作规定》,同时加强基层派出所对精神病人的管控,定期与监护人沟通精神病人情况,发现肇事肇祸可能的及时联系政府与民政部门,以强化救济、完善监管、严格依法三个层面管控精神病人,力求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
28.依法推进假释适用。
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及《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规定程序,对依法留看守所执行刑罚的罪犯,符合假释条件的,由看守所制作假释建议书, (略) 一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请所在地中级 (略) 审核裁定。
29.严格落实人格权保护制度。增强尊重民事权利主体、保护公民私权的意识。
印发《202 (略) 公安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综合运用传统媒体结合新媒体方式,拓宽线上线下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程度。
3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学台互通互联、数据共享,对接执法音视频系统,实现接处警、现场处置、受立案、讯(询)问、调查取证、强制措施等关键环节全流程记录留痕,执法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实现案件网上办理、网上审核审批、网上生成卷宗,案件质量网上考评。三是 (略) 公安视频智能化建设专班,加快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自主研发的“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车载移动终端作战系统”“智能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等多项创新成果 (略) 级奖项;“一标三实N必采”、高速公路防控体系建设、数据警务建设支撑、维稳情报高效运转、智能研 (略) 领先。
3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深入开展学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 (略) 公安机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把政治理论 (略) 公安民警常态化工作, (略) 3千余名公安民警开展思想状况调查分析,做到民警思想动态定期收集分析。
二、主要亮点
网格化警务建设成效明显。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推动社会基层治理创新的部署要求, (略) 委、市政府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大局,立足治安管控和疫情防控实际,积极探索实践警务网格化新模式,初步形成以指挥调度中心为中枢,以“四长、两员”为骨干,以警务网格工作站为支点,以志愿者队*为补充的基层警务工作新机制。全市公安机关36个单位1717名民警全部下沉到基层一线,将警务“网格化”工作融入调处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治安巡逻防控等工作中,在开展疫情防控、群租房清理、便民服务、消防隐患整治等方面得取了较好成效。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有待加强。个别领导和民警法治观念不强,对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充分,在推进规范执法办案进程中,少数民警职责履行意识、办案程序意识等不强不清,对待当事人态度不耐心、言行不规范等。
二是执法方式需进一步提高。不能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精神和文明执法要求,不注意执法方式和执法技巧,机械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还时有发生。
三是监督管理仍有缺口。执法公开度、透明度尚不能达到要求,使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的渠道还不够宽泛和畅通。
四、下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一是梳理法治理念,鉴定法治信仰,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思想保障。坚持教育引导、典型引领、实践养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广大民警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践行法治原则,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二是创新培训模式,优化队*结构,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坚持“服务实战、应用实战”的原则,把执法培训工作与“实战、实用”结合起来,从理论学习、实物操作、警务技能、信息化应用等重点内容入手,采取集中教育、跟班见习、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狠抓日常执法培训,逐步强化民警实战应对能力。以岗位练兵活动为手段,大力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练。同时持续抓好公安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公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三是严格执法管理,落实执法责任,为法治公安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界定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单位的权力,明确职责权限,防止权力滥用。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切实增强民警责任意识,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 (略) 公安局
2023年1月11日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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