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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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年初以来, (略)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 (略) 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法治佳木斯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中2022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在发展新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放管服”改革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1、深入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模式,集中力量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经 (略) 政务服务事 (略) 农业农村局可办理事项共40项(含子项),所有政务服务事 (略)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一窗统一受理,全部实现“一次办”,实现100%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四张清单”共计236项已在政府网完成公开公示工作。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组织机构》。对“一单两库”进行了维护,梳理本级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对象即时有效。统筹各县(市、郊区)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略) 派发的四项监管任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录入、公示,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规范体系,完善各项制度情况

1、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202 (略) 农业农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使任务有目标,责任有落实,工作有效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集中审查制度》、《重大案件报备制度》、《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

2、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 (略) 司法局关于转发〈 (略) 司法厅 (略) 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及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申领电子执法证43人。

3、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机制》。 (略) 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4个,保留5个,废止9个。

4、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双公示”制度。我们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决定,在作出决定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信息上传至“信用黑龙江”网站进行公示。截止目前,我 (略) 信用信息平台共公示了24个行政许可、11个行政处罚。接受社会监督。

(三)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制度,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清单,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必经程序,并要求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

2、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我 (略) 鸿瑧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耿菊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论证工作。

(四)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组织学法治思想。制定党组会前学法计划,将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

2、组织机关干部培训活动。按照 (略) 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着力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 (略) 中心工作任务,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深化普法教育为保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1、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压实普法责任,确保来年普法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学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

2、进一步开展法治培训,利用合适时机组织人员对涉农专业法律知识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3、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数量,树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形象和执法权威。

4、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纠错,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加强审核备案队*建设,进一步充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专业人员力量。

市政府:

年初以来, (略) 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 (略) 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和《法治佳木斯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中2022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在发展新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放管服”改革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

1、深入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模式,集中力量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经 (略) 政务服务事 (略) 农业农村局可办理事项共40项(含子项),所有政务服务事 (略)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综合一窗统一受理,全部实现“一次办”,实现100%进驻政务服务大厅。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四张清单”共计236项已在政府网完成公开公示工作。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双随机一公开组织机构》。对“一单两库”进行了维护,梳理本级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监管对象即时有效。统筹各县(市、郊区)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 (略) 派发的四项监管任务,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录入、公示,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规范体系,完善各项制度情况

1、依法行政,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202 (略) 农业农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使任务有目标,责任有落实,工作有效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等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集中审查制度》、《重大案件报备制度》、《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

2、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 (略) 司法局关于转发〈 (略) 司法厅 (略) 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及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申领电子执法证43人。

3、及时完成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机制》。 (略) 政府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14个,保留5个,废止9个。

4、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双公示”制度。我们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决定,在作出决定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信息上传至“信用黑龙江”网站进行公示。截止目前,我 (略) 信用信息平台共公示了24个行政许可、11个行政处罚。接受社会监督。

(三)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

1、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工作。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制度,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清单,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过决策调研论证、公众参与、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结果公开等必经程序,并要求根据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

2、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我 (略) 鸿瑧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耿菊律师为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论证工作。

(四)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1、组织学法治思想。制定党组会前学法计划,将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

2、组织机关干部培训活动。按照 (略) 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学法治思想,着力提升全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 (略) 中心工作任务,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深化普法教育为保障,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1、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普法责任制清单,压实普法责任,确保来年普法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学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内容进行学习。

2、进一步开展法治培训,利用合适时机组织人员对涉农专业法律知识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3、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数量,树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形象和执法权威。

4、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力度,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纠错,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加强审核备案队*建设,进一步充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专业人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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