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亚胺膜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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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聚酰亚胺膜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聚酰亚胺膜组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江航 (略) ;

建设地点:天津路西大连路南( (略) 包河区延安路35号);

建设内容:总投资365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76万元 ,利用现有厂房实施技术改造,改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1台聚酰亚胺聚合中试装置,1台中空纤维膜纺丝机,1台离心浇铸机,1台柱式膜全封闭自式自动切割机,共计工艺设备4台,建成后具备聚酰亚胺膜组件的制备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精馏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机组浓水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投料废气、配料废气、聚合废气、熟化废气、沉析废气、喷丝废气、浇铸废气、固化成型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边废包装材料、废封头)、危险废物(过滤残渣、杂质、精馏残渣、废包装桶等)及生活垃圾。

噪声:厂区的风机、切割机等设备的噪声是主要噪声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精馏废水与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两级AO+MBR)处理,与纯水机组浓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及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入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新增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合肥江航 (略) 聚酰亚胺膜组件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包河经济开发区用地及产业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实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江航 (略)

联系人:马总;联系电话:0551-*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2:合肥江航 (略) 聚酰亚胺膜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合肥江航 (略)

2023年1月31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聚酰亚胺膜组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江航 (略) ;

建设地点:天津路西大连路南( (略) 包河区延安路35号);

建设内容:总投资365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76万元 ,利用现有厂房实施技术改造,改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新增1台聚酰亚胺聚合中试装置,1台中空纤维膜纺丝机,1台离心浇铸机,1台柱式膜全封闭自式自动切割机,共计工艺设备4台,建成后具备聚酰亚胺膜组件的制备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精馏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纯水机组浓水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投料废气、配料废气、聚合废气、熟化废气、沉析废气、喷丝废气、浇铸废气、固化成型废气等。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固废(边废包装材料、废封头)、危险废物(过滤残渣、杂质、精馏残渣、废包装桶等)及生活垃圾。

噪声:厂区的风机、切割机等设备的噪声是主要噪声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精馏废水与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芬顿氧化+两级AO+MBR)处理,与纯水机组浓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及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入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处理。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新增的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合肥江航 (略) 聚酰亚胺膜组件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包河经济开发区用地及产业规划要求,符合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三线一单”等相关要求。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水平要求。项目实施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在采用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江航 (略)

联系人:马总;联系电话:0551-*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2:合肥江航 (略) 聚酰亚胺膜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


合肥江航 (略)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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