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27-01,039-0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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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定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27-01,039-01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 (略) :

你单位填报的*《 (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3)DA*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 (略) 。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27-01,039-01地块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祁连山路,南至常和路,西至规划绿松路,北至古浪路 。

四、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027-01: 20181.20平方米;039-01:11204.00平方米 。

六、总建筑面积:027-01:80172.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870.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302平方米;039-01:46445.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566.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879.86平方米 。

七、计容建筑面积:027-01:50453.00平方米;039-01:28010.0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27-01:不大于2.5;039-01:不大于2.5 。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027-01:不大于55.0米;039-01:不大于55.0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027-01:地块内东西向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12米的慢行交通通道,东接027-02地块,西接绿松路。同时,沿桃菊路北侧设置地块内部广场,最小宽度不小于12米。上述空间建成后全时段向公众开放。

2、027-01:地块设置老年活动室一处,计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上述建筑面积不计容。以上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由受让方负责建设,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3、为实现两地块以及和038-01体育设施地块(由中环桃缘代建)之间的联动,027-01与039-01地块之间跨桃菊路设置地上二层连廊,039-01地块与038-01体育设施地块(由中环桃缘代建)跨绿松路设置地上二层连廊。

4、为提升地下空间利用率,增加027-01和039-01地块之间地下连通道。

5、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容、交警、民防、交通、建管、房管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6、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7、建筑形态及景观控制要求:符合所在区域建筑风貌管理相关要求。商业建筑使用玻璃幕墙,应当符合《 (略) 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

上海 (略) :

你单位填报的*《 (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3)DA*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 (略) 。

二、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27-01,039-01地块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祁连山路,南至常和路,西至规划绿松路,北至古浪路 。

四、规划用地性质: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027-01: 20181.20平方米;039-01:11204.00平方米 。

六、总建筑面积:027-01:80172.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870.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302平方米;039-01:46445.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566.1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879.86平方米 。

七、计容建筑面积:027-01:50453.00平方米;039-01:28010.0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027-01:不大于2.5;039-01:不大于2.5 。

九、建筑高度控制要求:027-01:不大于55.0米;039-01:不大于55.0米。

十、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027-01:地块内东西向设置一条宽度不小于12米的慢行交通通道,东接027-02地块,西接绿松路。同时,沿桃菊路北侧设置地块内部广场,最小宽度不小于12米。上述空间建成后全时段向公众开放。

2、027-01:地块设置老年活动室一处,计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上述建筑面积不计容。以上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由受让方负责建设,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政府。

3、为实现两地块以及和038-01体育设施地块(由中环桃缘代建)之间的联动,027-01与039-01地块之间跨桃菊路设置地上二层连廊,039-01地块与038-01体育设施地块(由中环桃缘代建)跨绿松路设置地上二层连廊。

4、为提升地下空间利用率,增加027-01和039-01地块之间地下连通道。

5、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容、交警、民防、交通、建管、房管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6、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7、建筑形态及景观控制要求:符合所在区域建筑风貌管理相关要求。商业建筑使用玻璃幕墙,应当符合《 (略) 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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