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昆明市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 (略) 更新改造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和区城改局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带领对应科室人员按街道包保重点及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开展项目推进、日常信访答复、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加强了各科室协作能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二是将工作职责形成清单并发布至区政务公开网站,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业务;三是在开展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在招选服务机构时严格落实招标制度,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严格落实“立、改、废、释”制度,执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程序,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积极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二是努力提高全局制度建设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三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完成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 (略)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问责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155号)的规定,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一是为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涉及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严格按照程序经局办公会研究后报党组会研究,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实行科室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的逐级审批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事项细化和量化工作;三是常年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涉法事务工作,法律顾问对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对于来 (略) 、市、区相关部门、街道等信访人员根据不同项目安排专班人员进行接访及政策、项目进展沟通解释工作,加快了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工作效率;二是组织局各科室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学正义
一是在辖区内涉及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时,往往涉及大量购房人、被征收人、债权人等各方利益平衡,我局依法合规指派工作人员参与到破产重整清算组中,督促管理人依法合规履职,保障债权人权益,预防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在征收补偿类纠纷案中,始终以维护法律权威为导向, (略) 的判决, (略) 生效裁判文书作出后,若存在败诉情况的,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根据裁判情况调整完善后续工作模式;三是在行政赔偿纠纷等可适用行政调解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主动加强与相对方的调解,努力通过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积极配合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及街道办 (略) 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有关行政复议工作;五是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由熟悉案件情况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出庭人员积极参与到庭审过程中,以提高行政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的效能,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依法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2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三是结合工作实际,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工作例会、宣传栏等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通过组织开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 (略) 更新改造工作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能力,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人才队*建设。
(二)进 (略) 更新改造项目合规性
认真 (略) 更新改造项目中遇到的各类突出问题,对问题成因及化解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寻求妥善的化解渠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征收补偿行为引发的社会矛盾,提升政府在征收补偿活动中的公信力。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增加政务公开次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加强行政调解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2年, (略) 更新改造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和区城改局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带领对应科室人员按街道包保重点及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开展项目推进、日常信访答复、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加强了各科室协作能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二是将工作职责形成清单并发布至区政务公开网站,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管理,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业务;三是在开展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在招选服务机构时严格落实招标制度,保障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一是严格落实“立、改、废、释”制度,执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程序,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积极实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二是努力提高全局制度建设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三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按照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完成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
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第713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6〕215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 (略)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问责规定的通知》(昆政办〔2011〕155号)的规定,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一是为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涉及重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议题,严格按照程序经局办公会研究后报党组会研究,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实行科室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的逐级审批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事项细化和量化工作;三是常年聘请专业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涉法事务工作,法律顾问对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成立项目工作专班,对于来 (略) 、市、区相关部门、街道等信访人员根据不同项目安排专班人员进行接访及政策、项目进展沟通解释工作,加快了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工作效率;二是组织局各科室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学正义
一是在辖区内涉及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工作时,往往涉及大量购房人、被征收人、债权人等各方利益平衡,我局依法合规指派工作人员参与到破产重整清算组中,督促管理人依法合规履职,保障债权人权益,预防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在征收补偿类纠纷案中,始终以维护法律权威为导向, (略) 的判决, (略) 生效裁判文书作出后,若存在败诉情况的,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根据裁判情况调整完善后续工作模式;三是在行政赔偿纠纷等可适用行政调解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主动加强与相对方的调解,努力通过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四是积极配合区行政复议办公室及街道办 (略) 更新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有关行政复议工作;五是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由熟悉案件情况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出庭人员积极参与到庭审过程中,以提高行政诉讼化解社会矛盾的效能,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政务服务热线的作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依法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2022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处理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工作动态,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
(七)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
一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三是结合工作实际,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工作例会、宣传栏等途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思维,通过组织开展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行政职能, (略) 更新改造工作发展。
(一)进一步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理论研究和舆论宣传能力,深化普法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人才队*建设。
(二)进 (略) 更新改造项目合规性
认真 (略) 更新改造项目中遇到的各类突出问题,对问题成因及化解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寻求妥善的化解渠道,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征收补偿行为引发的社会矛盾,提升政府在征收补偿活动中的公信力。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增加政务公开次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加强行政调解能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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