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决定公告】关于临泉县宏达皮业有限公司牛羊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环评决定公告】关于临泉县宏达皮业有限公司牛羊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关于临 (略) 牛羊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临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临 (略) 牛羊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109-*-04-05-*)已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局办公会议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位于临泉县鲖城皮革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建设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辅助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绿化、供配电、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购置去肉机,转鼓,挤水机,削匀机,挤水伸展机,真空干燥机,挂亮线,回水机,振荡拉软机,绷板机,磨革机,滚印涂饰机,压花机,摔软转鼓,喷浆机,量皮机等设备。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加工山羊皮毛皮至成品革160万张,绵羊皮毛皮至成品革100万张,牛皮毛皮至成品革30万标张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脱毛、浸灰转鼓化料进料口规范设置集气罩;片皮去肉间、肉渣暂存间设置密闭操作单元,整体换风,车间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车间设置封闭除尘系统,废气经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涂饰过程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车间整体换风,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除湿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格栅、沉淀池、调节池、污泥池、肉渣暂存间等池体加盖密封;污水泵房、污泥脱水间、加药间、肉渣暂存间等设置臭气收集设施,废气收集经碱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皮仓库冷库设置臭氧过滤空气过滤系统。
项目产生的粉尘、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氮氧化物参照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的50mg/m3的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车间内应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地面设置有效坡度和废水收集渠收集废水。铬液经格栅过滤、补加铬粉等物料调节后回用于鞣制工段,循环后与其他含铬废水一起经车间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含铬废水车间处理排放口设置在线装置,预处理系统出口总铬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含硫废水采用催化氧化法进行脱硫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管排入厂区综合污水站。处理后的含铬废水、含硫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在厂区综合污水站经“隔油沉淀+调节+絮凝沉淀+一级A/O+二沉池+二级 A/O+终沉池”,达到《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中表2规定的制革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鲖城皮革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一部分用于车间保洁一部分排入鲖城皮革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双龙沟。在鲖城皮革园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含铬污泥、含危废包装材料、含铬蓝湿皮屑、废活性炭等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后在规定时限内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综合污泥待鉴定确定处理方式,鉴定前按危废管理。边角料、油脂、肉渣外售给饲料厂用于动物饲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皮革废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磨革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由固废处置或者综合利用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焊丝、废电极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设置地下水监测井。针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单元应按《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加强含重金属物料的贮运管理,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认真落实,以杜绝污染事故。
7、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
8、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居民区、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0日
关于临 (略) 牛羊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临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临 (略) 牛羊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109-*-04-05-*)已收悉,根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经局办公会议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书》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位于临泉县鲖城皮革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建设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辅助用房,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绿化、供配电、污水处理站等附属设施;购置去肉机,转鼓,挤水机,削匀机,挤水伸展机,真空干燥机,挂亮线,回水机,振荡拉软机,绷板机,磨革机,滚印涂饰机,压花机,摔软转鼓,喷浆机,量皮机等设备。建成投产后可达到年加工山羊皮毛皮至成品革160万张,绵羊皮毛皮至成品革100万张,牛皮毛皮至成品革30万标张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减少无组织排放。脱毛、浸灰转鼓化料进料口规范设置集气罩;片皮去肉间、肉渣暂存间设置密闭操作单元,整体换风,车间废气收集后经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车间设置封闭除尘系统,废气经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涂饰过程过程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车间整体换风,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除湿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格栅、沉淀池、调节池、污泥池、肉渣暂存间等池体加盖密封;污水泵房、污泥脱水间、加药间、肉渣暂存间等设置臭气收集设施,废气收集经碱喷淋+生物滤池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皮仓库冷库设置臭氧过滤空气过滤系统。
项目产生的粉尘、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其中氮氧化物参照执行《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的50mg/m3的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废水应分类收集、分质处理,车间内应严格落实防腐、防渗、防混措施,地面设置有效坡度和废水收集渠收集废水。铬液经格栅过滤、补加铬粉等物料调节后回用于鞣制工段,循环后与其他含铬废水一起经车间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含铬废水车间处理排放口设置在线装置,预处理系统出口总铬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含硫废水采用催化氧化法进行脱硫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管排入厂区综合污水站。处理后的含铬废水、含硫废水与其他生产废水在厂区综合污水站经“隔油沉淀+调节+絮凝沉淀+一级A/O+二沉池+二级 A/O+终沉池”,达到《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中表2规定的制革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及鲖城皮革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后一部分用于车间保洁一部分排入鲖城皮革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双龙沟。在鲖城皮革园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本项目不得投产。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处理处置措施。含铬污泥、含危废包装材料、含铬蓝湿皮屑、废活性炭等在厂内危废库暂存后在规定时限内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综合污泥待鉴定确定处理方式,鉴定前按危废管理。边角料、油脂、肉渣外售给饲料厂用于动物饲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皮革废料、一般废包装材料、磨革沉降粉尘集中收集后由固废处置或者综合利用单位处置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焊丝、废电极头、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专业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5、项目要实行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设置地下水监测井。针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单元应按《报告书》要求落实防渗措施,防渗系数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避免污染地下水。
6、项目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营运期应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厂区须设置应急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各类废水不外排。加强含重金属物料的贮运管理,强化工艺废气、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报告书》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制定周密细致的应急预案并在项目建设“三同时”认真落实,以杜绝污染事故。
7、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强化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污 (略) 许可排放量以内。
8、落实报告书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居民区、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后,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成后,应按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要求,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临泉县生态环境分局具体负责。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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