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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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3年2月1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金森大厦三楼

邮 编:*

报告书(表)项目环保审批决定公示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文件全文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 (略) 福建丰善园建材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将函〔2023〕1号

2023年2月1日

一、福建丰善园建材制造建设项目位于将乐县积善工业园,项目拟利用积善园区四期地块现存毛石(约75万立方米)建设碎石骨料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砂石60万吨。项目现存原材料用完后,项目将停止生产。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罐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库应建设带顶棚、三面围挡仓库,在日常堆放过程中应做好喷水降尘工作。项目破碎、筛选、制砂等工序应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车间外不应有可见粉尘外逸。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沉淀污泥压滤后应综合利用,可作为园区地块回填使用。加强污泥处置各环节运行管理,污泥暂存场所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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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2月1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3年2月1日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金森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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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项目环保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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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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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福 (略) 福建丰善园建材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将函〔2023〕1号

2023年2月1日

一、福建丰善园建材制造建设项目位于将乐县积善工业园,项目拟利用积善园区四期地块现存毛石(约75万立方米)建设碎石骨料生产线,生产能力为年产砂石60万吨。项目现存原材料用完后,项目将停止生产。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罐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库应建设带顶棚、三面围挡仓库,在日常堆放过程中应做好喷水降尘工作。项目破碎、筛选、制砂等工序应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配备除尘设施,生产车间外不应有可见粉尘外逸。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沉淀污泥压滤后应综合利用,可作为园区地块回填使用。加强污泥处置各环节运行管理,污泥暂存场所地面应采取防渗漏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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