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1日马山县行政审批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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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1日马山县行政审批局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及批复链接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 (略) 年调和销售3.5万吨轻型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审马环建〔2023〕3号(详见附件)

2023.1.31

广西 (略)

广西壮族 (略) 马山县乔利乡乐圩村

广西北部湾 (略)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联系地址: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报建窗口;邮编*;传真0771-*。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名称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 (略) 年调和销售3.5万吨轻型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及批复链接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 (略) 年调和销售3.5万吨轻型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审马环建〔2023〕3号(详见附件)

2023.1.31

广西 (略)

广西壮族 (略) 马山县乔利乡乐圩村

广西北部湾 (略)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联系地址:马山县威马大道19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报建窗口;邮编*;传真0771-*。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名称
(略) 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 (略) 年调和销售3.5万吨轻型燃料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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