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疆元昊新能源有限公司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新 (略) 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受新 (略) 的委托,新疆新 (略) 承担“新 (略) 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现已完成《新 (略) 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 (略) 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聚集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5°1′51.40″,N43°42′17.93″。
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环评建设规模包括三部分,分别是褐煤热解提质、煤气制氢和煤焦油加氢;建设规模为年产180万吨洁净煤,27000Nm3/h煤气制氢装置和年处理低温煤焦油42万吨。实际只建设了褐煤热解提质相关装置,荒煤气制氢和煤焦油加氢装置均没有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dsnk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 (略)
联系人:杜广红
联系电话:*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新 (略)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米东南路5437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李富霞*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_*.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 (略)
2023年月2月1日
新 (略) 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3月,受新 (略) 的委托,新疆新 (略) 承担“新 (略) 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现已完成《新 (略) 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 (略) 180万吨/年洁净煤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聚集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95°1′51.40″,N43°42′17.93″。
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环评建设规模包括三部分,分别是褐煤热解提质、煤气制氢和煤焦油加氢;建设规模为年产180万吨洁净煤,27000Nm3/h煤气制氢装置和年处理低温煤焦油42万吨。实际只建设了褐煤热解提质相关装置,荒煤气制氢和煤焦油加氢装置均没有建设。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链接:http://**
提取码:dsnk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 (略)
联系人:杜广红
联系电话:*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新 (略)
评价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米东南路5437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李富霞*
电子邮箱:*@*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_*.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新 (略)
2023年月2月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