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谷县固废回收利用项目)
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公示(甘谷县固废回收利用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谷县固废回收利用项目 | 甘谷县六峰镇觉皇寺村 | 甘 (略) | 甘肃绿 (略) | 本项目占地9090.48m2,总建筑面积98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等。生产车间内安装固体废物破碎、筛分、清洗生产线一条,购置相应的设备。 | 一、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建筑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③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等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遮盖措施或存放库房内;设置专门集中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建筑垃圾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④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工地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车辆轮胎及车身必须100%清洗,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外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m,并应及时清扫;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⑤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操作场地、材料堆场、生活区、场内道路等应采取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进行硬化。 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输车辆应根据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料、垃圾,不得超载运输,不得私自加装、改装车辆槽帮;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的装载与车厢持平,不得超高;车斗应采用苫布盖严、捆实,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不露出、不遗撒;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装置,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⑦施工工地拆除100%湿法作业。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拆除和平整,工地拆除应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标准,必须以签订抑尘防尘合同作为施工的前置必备条件;建构筑物拆除应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并配备洒水、喷雾等防尘设备和设施,采取高空喷雾或洒水措施,拆除的垃圾必须随拆随清运。 ⑧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及周边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场地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建设视频监控装置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洗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废水量为0.2m3/d,本项目的施工期为个月,施工期内产生生活废水5.4m3。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其水质较为简单,可直接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 ②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不进行运输车辆及机械冲洗,施工用水主要为降尘用水,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 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施工;施工期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由于项目2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①开挖土石方:本项目前期土建工程已完成,后期主要是沉淀池及清水池开挖等产生的废土方,该部分废土方用于场地周边坑地的填埋消纳。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10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点处理。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甘谷县固废回收利用项目 | 甘谷县六峰镇觉皇寺村 | 甘 (略) | 甘肃绿 (略) | 本项目占地9090.48m2,总建筑面积9800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等。生产车间内安装固体废物破碎、筛分、清洗生产线一条,购置相应的设备。 | 一、施工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 ②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建筑工地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③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等应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放置,对渣土、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遮盖措施或存放库房内;设置专门集中堆放建筑垃圾的场地;建筑垃圾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严禁露天堆放。 ④出入车辆100%冲洗。建筑工地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四周设置排水沟,上盖钢篦,设置两级沉淀池,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沉淀池大小应满足冲洗要求;配备高压冲洗设备,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车辆轮胎及车身必须100%清洗,不得带泥上路;工地外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m,并应及时清扫;建立车辆冲洗台账。 ⑤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操作场地、材料堆场、生活区、场内道路等应采取铺设钢板、水泥混凝土、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进行硬化。 ⑥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运输车辆应根据核定的载重量装载物料、垃圾,不得超载运输,不得私自加装、改装车辆槽帮;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的装载与车厢持平,不得超高;车斗应采用苫布盖严、捆实,保证物料、垃圾、渣土等不露出、不遗撒;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安装GPS定位装置,其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⑦施工工地拆除100%湿法作业。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拆除和平整,工地拆除应严格落实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标准,必须以签订抑尘防尘合同作为施工的前置必备条件;建构筑物拆除应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并配备洒水、喷雾等防尘设备和设施,采取高空喷雾或洒水措施,拆除的垃圾必须随拆随清运。 ⑧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及周边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场地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建设视频监控装置进行实时监控,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清洗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废水量为0.2m3/d,本项目的施工期为个月,施工期内产生生活废水5.4m3。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产生量较少,其水质较为简单,可直接用于场地内洒水抑尘。 ②施工废水:项目施工期不进行运输车辆及机械冲洗,施工用水主要为降尘用水,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 通过上述措施,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施工;施工期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由于项目2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①开挖土石方:本项目前期土建工程已完成,后期主要是沉淀池及清水池开挖等产生的废土方,该部分废土方用于场地周边坑地的填埋消纳。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10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点处理。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 电话:0938-* 邮箱:*@*26.com 通讯地址:甘谷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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