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瑞源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瑞安市瑞源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瑞源液化石油气 (略) 改扩建项目 | (略) (略) 平阳坑镇平阳坑村沙垟桥平阳坑工业区03-07地块 | (略) 瑞源液化石油 (略) | (略) 瑞源液化石油气 (略) 在平阳坑工业区03-07地块进行建设,地块原有厂房属于红星皮革厂,企业将该地块购买后重新建设1栋四层办公楼和1栋厂房,本项目所以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厂房主要建设1条年检测25万只液化石油钢瓶的生产线,主要检测使用年限以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及报废超出使用年限的钢瓶,钢瓶的主要来源如下:浙江 (略) (山根处配站、凤岙处配站、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温州 (略) 。 | 2023年1月3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瑞源液化石油气 (略) 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各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预计均能满足其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废气:钢瓶焚烧废气采用二次焚烧处理;除锈废气采用颗粒物经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涂废气采用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采用二次焚烧处理 废水:本项目钢瓶试验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纳入附近的农村污水处理终端 噪声:(1)厂房、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2)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3)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2月02日 至2023年02月09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2-0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瑞源液化石油气 (略) 改扩建项目 | (略) (略) 平阳坑镇平阳坑村沙垟桥平阳坑工业区03-07地块 | (略) 瑞源液化石油 (略) | (略) 瑞源液化石油气 (略) 在平阳坑工业区03-07地块进行建设,地块原有厂房属于红星皮革厂,企业将该地块购买后重新建设1栋四层办公楼和1栋厂房,本项目所以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厂房主要建设1条年检测25万只液化石油钢瓶的生产线,主要检测使用年限以内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以及报废超出使用年限的钢瓶,钢瓶的主要来源如下:浙江 (略) (山根处配站、凤岙处配站、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温州 (略) 。 | 2023年1月3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瑞源液化石油气 (略) 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各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预计均能满足其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废气:钢瓶焚烧废气采用二次焚烧处理;除锈废气采用颗粒物经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喷涂废气采用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采用二次焚烧处理 废水:本项目钢瓶试验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统一纳入附近的农村污水处理终端 噪声:(1)厂房、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2)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3)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 (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2月02日 至2023年02月09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2-0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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