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瑞友鞋厂年产30万双注塑鞋、5万双PU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瑞安市瑞友鞋厂年产30万双注塑鞋、5万双PU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瑞友鞋厂年产30万双注塑鞋、5万双PU鞋新建项目 | (略) 仙降街道新安村( (略) 俊国海绵复合厂内1幢的3F、5F) | (略) 瑞友鞋厂 | (略) 瑞友鞋厂是一家专业从事注塑鞋、 (略) , (略) 俊国海绵复合厂1幢的3F、5F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用房。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30万双注塑鞋、5万双PU鞋的生产规模。 | 2023年1月3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瑞友鞋厂年产30万双注塑鞋、5万双PU鞋新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我单位郑重承诺: 1、本项目申报的项目性质、项目地址、产品品种、产品产量、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措施等资料和附图、附件材料真实可靠,若有任何形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废水 (1)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3)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2、废气 投料、搅拌废气:本项目设置独立搅拌车间,在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投料、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夹帮定型、注塑、脱模、喷光、鞋底处理废气:本项目对圆盘注塑工序均设置半包围式集气措施,在PU注塑流水线整体设置软帘,夹帮定型废气、注塑废气、脱模废气、鞋底处理废气经各工序集气罩收集,喷光废气先通过干式除雾器对喷光漆雾中的固化组分进行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高度15m,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破碎粉尘:本项目设置独立的破碎车间,破碎机运行时且有加盖遮挡,加强车间通风;里布粘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排放;3、噪声(1)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2)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3)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1)一般包装材料、集尘、喷光废渣、面料边角料、聚氨酯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2月02日 至2023年02月09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2-0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瑞友鞋厂年产30万双注塑鞋、5万双PU鞋新建项目 | (略) 仙降街道新安村( (略) 俊国海绵复合厂内1幢的3F、5F) | (略) 瑞友鞋厂 | (略) 瑞友鞋厂是一家专业从事注塑鞋、 (略) , (略) 俊国海绵复合厂1幢的3F、5F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用房。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将达到年产30万双注塑鞋、5万双PU鞋的生产规模。 | 2023年1月3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瑞友鞋厂年产30万双注塑鞋、5万双PU鞋新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 我单位郑重承诺: 1、本项目申报的项目性质、项目地址、产品品种、产品产量、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量、污染防治措施等资料和附图、附件材料真实可靠,若有任何形式隐瞒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和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废水 (1)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3)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水量;2、废气 投料、搅拌废气:本项目设置独立搅拌车间,在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投料、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15m;夹帮定型、注塑、脱模、喷光、鞋底处理废气:本项目对圆盘注塑工序均设置半包围式集气措施,在PU注塑流水线整体设置软帘,夹帮定型废气、注塑废气、脱模废气、鞋底处理废气经各工序集气罩收集,喷光废气先通过干式除雾器对喷光漆雾中的固化组分进行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收集后一并通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高度15m,处理工艺采用“活性炭吸附”;破碎粉尘:本项目设置独立的破碎车间,破碎机运行时且有加盖遮挡,加强车间通风;里布粘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排放;3、噪声(1)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2)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3)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4)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4、固废(1)一般包装材料、集尘、喷光废渣、面料边角料、聚氨酯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3)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可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2月02日 至2023年02月09日(5日)
·公示时间:2023-02-02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7-*传真:0577-*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 (略) 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