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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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首页通知公告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时间:** 09:23:41.0来源:安达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三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百舟可达 (略) 燃气锅炉项目

(略) (略) 万宝山精细化工区

黑龙江百舟可达 (略)

黑龙江国环 (略)

黑龙江百舟可达 (略) 原有锅炉房内,在原有导热油炉右侧,新建1台4.2 MW(6t/h)燃气锅炉,为黑龙江百舟可达 (略) 其他项目生产供热。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生产生活用热由本项目新建锅炉(6t/h)及原有导热油炉(4t/h)提供。

(三)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产废水为锅炉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安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安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的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八里泡。

(四)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锅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噪声防控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需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由环卫人员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置率100%。

(六)本项目运营锅炉采用扩散燃烧器,通过13m高烟囱(DA001)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2

安达北大荒 (略) 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略) 安达北大荒 (略) 厂区西南侧颗粒肥生产车间

安达北大荒 (略)

哈尔滨善成 (略)

将原有一期工程颗粒肥生产车间的氯化铵颗粒肥生产线改造为氯化钾颗粒肥生产线,仅生产原料由氯化铵变为氯化钾,生产规模10万t/a无变化,生产工艺与现有10万t/a氯化钾颗粒肥生产线工艺相同无新增工艺,生产线利用现有生产设备无新增设备。

一期工程造粒车间每条生产线的热风炉烟气与“混合-造粒-一级筛分”除尘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运行过程中由于热风炉尾气含水蒸汽较多,“混合-造粒-一级筛分”废气中的颗粒物与水蒸气接触后粘连到排气筒内壁出现结垢,造成排气筒排烟不畅热风炉无法正常运行,导致生产线停产。建设单位拟对生产线的排气筒进行改造,3条生产线分别建设1根热风炉专用排气筒用于热风炉烟气排放,原有共用的排气筒仅用于“混合-造粒-一级筛分”除尘废气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内容为对氯化钾颗粒肥生产线(原有)、硫酸钾颗粒肥生产线、氯化钾颗粒肥生产线(技术改造)的“混合-造粒-一级筛分”排气筒(DA001)、“混合-造粒-一级筛分”排气筒(DA005)、“混合-造粒-一级筛分”排气筒(DA008)进行技术改造。将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5)、排气筒(DA008)原有的排放热风炉烟气和除尘废气的排放方式改造为仅排放除尘废气,新建热风炉排气筒(DA020)、热风炉排气筒(DA021)、热风炉排气筒(DA022)用于排放燃气热风炉烟气。项目总投资额为25万元,环保投资为2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

(一)项目施工期仅涉及排气筒的安装设置,不涉及大量的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影响较小,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颗粒肥生产线的混合、造粒、筛分、烘干、包装工段产生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生产车间采取密闭及定时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风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中的烟尘、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2、表4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包括工艺用水和地面冲洗水,工艺用水部分进入产品,剩余部分蒸发损耗。颗粒肥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热风炉、烘干机、筛分机、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尘渣、原辅材料废弃包装物、设备维修废机油。颗粒肥生产线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集中收集返回生产线利用。本项目原辅材料废弃包装由生产厂家统一收集回用。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 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六)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3

(略) 启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略) (略) 升平镇启新村东侧640米处

(略) 启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哈尔滨驰文 (略)

该项目总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21.2万元。项目年烘干玉米30000t。项目建设一座烘干塔,配套建设一座热风炉房,以及燃料库、灰渣库,烘前晾晒区及烘后成品区。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1、建筑工地采取四周设置围档,对易产生扬尘区域定期洒水,每天不少于两次,大风条件下增加洒水次数。

2、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

3、建筑垃圾在运输时应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

(二)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和水泥养护排水,但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收集沉淀后泼洒地面抑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弃土、废砖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地基和厂区平整等,不外排;废砖、废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五)项目原料玉米粒在堆存、装卸、提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玉米装卸过程设有防风抑尘网,同时设备连接环节设置软连接,在地面粮食装卸处设置移动防尘围挡,封闭传送带,厂区地面硬化,及时进行清扫;粮食筛分机封闭,筛分机排气口设有小型配套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粮食烘干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能有效控制杂质及大粒径粉尘的排放,烘干塔废气经塔体两侧排气孔排出。

该项目热风炉配设1台除尘效率99%的布袋除尘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六)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筛分杂质、烘干塔、清粮机及晾晒区地面等收尘、热风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收尘及生活垃圾。其中筛分杂质、烘干塔、清粮机及晾晒区地面等收尘,集中收集,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炉渣集中收集,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

(略) (略) 气体充装项目

黑龙江安达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

(略) (略)

(略)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3840.19m2,本项目为异地新建气体充装项目,项目主要包含气体充装(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钢瓶气体存储经营(*炔、*烷)及气体钢瓶检测部分,总投资额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生产过程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7-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兴隆泡。

(四)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及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液体泵、充装排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瓶和生活垃圾,经检验不合格钢瓶返回原厂家统一进行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六)本项目新建300m3事故水池,用于储存事故废水,生产装置区周边设置截水沟,收纳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等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5

(略) 传染病区新建项目

(略) (略) 南环路以南、市标南路以东

(略)

黑龙江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9357.78m2,医院类别 (略) ,共有床位48张,医院职工60人,日门诊接诊量约为100人次。总投资额为3626.7万元,环保投资为27.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6%。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 (略) 集中供热系统管网提供,医院与社会同步供暖,无需提前供暖。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 (略) 病人医疗污水、门诊病人医疗污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传染病主楼医疗废水及粪便等排泄物单独消毒经专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其 (略) 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后,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富来泡。

(四)本项目主 (略) 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采用减振基础、封闭作业等措施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初沉池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介质。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检验室废液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和沉淀池污泥经漂白粉消毒后,不进行脱水处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废过滤器介质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废活性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六) (略) 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各构筑物加盖盖板,通过集气系统收集恶臭气体,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过滤后无组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氯气、*烷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6

(略) 拓龙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略) (略) 任 (略) 内

(略) 拓龙种植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800m2,建设一座烘干塔配套建设热风炉房,建筑面积120m2,内设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烘干塔;建设1栋生产车间,建设面积为3000m2,新建1条玉米压片生产线,内设蒸煮锅,压片机、蒸汽锅炉等,年产玉米压片颗粒8万t。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暂存于废水暂存池中,定期运至污水处理厂。

(四)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锅炉、热风炉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减振并安装进风消声器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清筛杂质、除尘灰、热风炉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清筛杂质、除尘灰及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物质锅炉灰渣综合利用;

(六)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7

(略) 轩硕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

(略) (略) 升平镇保田村五屯

(略) 轩硕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国环 (略)

拟建烘干塔一座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烘干玉米5000t/a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生活供暖采用电取暖;生产用热由一台3t/h燃生物质热风炉提供。

(三)本项目生活废水进入防渗旱厕进行,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四)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热风炉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需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由环卫人员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期燃生物质产生的炉渣清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筛分工序烘干工序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筛分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六)本项目运营期热风炉房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在全密闭的条件下通过集气罩+风机+布袋除尘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与热风炉为同一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装卸、运输粉尘、原料存放区及燃料堆场经过厂界扩散及加强厂区绿化,厂界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气对大气环境不会构成显著性不良影响。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责任单位:安达生态环境局

首页通知公告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绥化市安达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时间:** 09:23:41.0来源:安达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日我局拟对7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三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安达生态环境局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黑龙江百舟可达 (略) 燃气锅炉项目

(略) (略) 万宝山精细化工区

黑龙江百舟可达 (略)

黑龙江国环 (略)

黑龙江百舟可达 (略) 原有锅炉房内,在原有导热油炉右侧,新建1台4.2 MW(6t/h)燃气锅炉,为黑龙江百舟可达 (略) 其他项目生产供热。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生产生活用热由本项目新建锅炉(6t/h)及原有导热油炉(4t/h)提供。

(三)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产废水为锅炉排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安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安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的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八里泡。

(四)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锅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噪声防控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需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由环卫人员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滤膜由厂家回收,处置率100%。

(六)本项目运营锅炉采用扩散燃烧器,通过13m高烟囱(DA001)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2

安达北大荒 (略) 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略) 安达北大荒 (略) 厂区西南侧颗粒肥生产车间

安达北大荒 (略)

哈尔滨善成 (略)

将原有一期工程颗粒肥生产车间的氯化铵颗粒肥生产线改造为氯化钾颗粒肥生产线,仅生产原料由氯化铵变为氯化钾,生产规模10万t/a无变化,生产工艺与现有10万t/a氯化钾颗粒肥生产线工艺相同无新增工艺,生产线利用现有生产设备无新增设备。

一期工程造粒车间每条生产线的热风炉烟气与“混合-造粒-一级筛分”除尘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运行过程中由于热风炉尾气含水蒸汽较多,“混合-造粒-一级筛分”废气中的颗粒物与水蒸气接触后粘连到排气筒内壁出现结垢,造成排气筒排烟不畅热风炉无法正常运行,导致生产线停产。建设单位拟对生产线的排气筒进行改造,3条生产线分别建设1根热风炉专用排气筒用于热风炉烟气排放,原有共用的排气筒仅用于“混合-造粒-一级筛分”除尘废气排放。技术改造工程内容为对氯化钾颗粒肥生产线(原有)、硫酸钾颗粒肥生产线、氯化钾颗粒肥生产线(技术改造)的“混合-造粒-一级筛分”排气筒(DA001)、“混合-造粒-一级筛分”排气筒(DA005)、“混合-造粒-一级筛分”排气筒(DA008)进行技术改造。将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5)、排气筒(DA008)原有的排放热风炉烟气和除尘废气的排放方式改造为仅排放除尘废气,新建热风炉排气筒(DA020)、热风炉排气筒(DA021)、热风炉排气筒(DA022)用于排放燃气热风炉烟气。项目总投资额为25万元,环保投资为2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0%。

(一)项目施工期仅涉及排气筒的安装设置,不涉及大量的土建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影响较小,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颗粒肥生产线的混合、造粒、筛分、烘干、包装工段产生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生产车间采取密闭及定时洒水降尘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厂界的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风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烟气中的烟尘、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表2、表4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包括工艺用水和地面冲洗水,工艺用水部分进入产品,剩余部分蒸发损耗。颗粒肥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热风炉、烘干机、筛分机、风机等,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尘渣、原辅材料废弃包装物、设备维修废机油。颗粒肥生产线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尘集中收集返回生产线利用。本项目原辅材料废弃包装由生产厂家统一收集回用。生产设备维修过程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 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六)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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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启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略) (略) 升平镇启新村东侧640米处

(略) 启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哈尔滨驰文 (略)

该项目总投资170万元,环保投资21.2万元。项目年烘干玉米30000t。项目建设一座烘干塔,配套建设一座热风炉房,以及燃料库、灰渣库,烘前晾晒区及烘后成品区。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1、建筑工地采取四周设置围档,对易产生扬尘区域定期洒水,每天不少于两次,大风条件下增加洒水次数。

2、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须覆盖。

3、建筑垃圾在运输时应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应停止土方施工作业。

(二)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和水泥养护排水,但水量较小,主要污染物为泥沙,收集沉淀后泼洒地面抑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产生的弃土、废砖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土方用于回填地基和厂区平整等,不外排;废砖、废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五)项目原料玉米粒在堆存、装卸、提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玉米装卸过程设有防风抑尘网,同时设备连接环节设置软连接,在地面粮食装卸处设置移动防尘围挡,封闭传送带,厂区地面硬化,及时进行清扫;粮食筛分机封闭,筛分机排气口设有小型配套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粮食烘干塔体两侧排气孔设置折流挡板,能有效控制杂质及大粒径粉尘的排放,烘干塔废气经塔体两侧排气孔排出。

该项目热风炉配设1台除尘效率99%的布袋除尘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六)该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筛分杂质、烘干塔、清粮机及晾晒区地面等收尘、热风炉产生的炉渣、除尘器收尘及生活垃圾。其中筛分杂质、烘干塔、清粮机及晾晒区地面等收尘,集中收集,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炉渣集中收集,暂存于灰渣库,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

(略) (略) 气体充装项目

黑龙江安达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产业园

(略) (略)

(略)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3840.19m2,本项目为异地新建气体充装项目,项目主要包含气体充装(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钢瓶气体存储经营(*炔、*烷)及气体钢瓶检测部分,总投资额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为1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3%。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生产过程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7-1996)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兴隆泡。

(四)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锅炉及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液体泵、充装排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钢瓶和生活垃圾,经检验不合格钢瓶返回原厂家统一进行处理;职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六)本项目新建300m3事故水池,用于储存事故废水,生产装置区周边设置截水沟,收纳事故产生的消防废水等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5

(略) 传染病区新建项目

(略) (略) 南环路以南、市标南路以东

(略)

黑龙江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9357.78m2,医院类别 (略) ,共有床位48张,医院职工60人,日门诊接诊量约为100人次。总投资额为3626.7万元,环保投资为27.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76%。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 (略) 集中供热系统管网提供,医院与社会同步供暖,无需提前供暖。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 (略) 病人医疗污水、门诊病人医疗污水、医院职工生活污水。传染病主楼医疗废水及粪便等排泄物单独消毒经专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其 (略) 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后,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富来泡。

(四)本项目主 (略) 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采用减振基础、封闭作业等措施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初沉池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过滤器介质。生活垃圾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检验室废液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和沉淀池污泥经漂白粉消毒后,不进行脱水处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废过滤器介质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废活性炭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

(六) (略) 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各构筑物加盖盖板,通过集气系统收集恶臭气体,经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过滤后无组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氯气、*烷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6

(略) 拓龙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略) (略) 任 (略) 内

(略) 拓龙种植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 (略)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800m2,建设一座烘干塔配套建设热风炉房,建筑面积120m2,内设1台6t/h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烘干塔;建设1栋生产车间,建设面积为3000m2,新建1条玉米压片生产线,内设蒸煮锅,压片机、蒸汽锅炉等,年产玉米压片颗粒8万t。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电采暖。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暂存于废水暂存池中,定期运至污水处理厂。

(四)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及锅炉、热风炉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基础减振并安装进风消声器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清筛杂质、除尘灰、热风炉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清筛杂质、除尘灰及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物质锅炉灰渣综合利用;

(六)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7

(略) 轩硕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

(略) (略) 升平镇保田村五屯

(略) 轩硕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国环 (略)

拟建烘干塔一座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可烘干玉米5000t/a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二)本项目生活供暖采用电取暖;生产用热由一台3t/h燃生物质热风炉提供。

(三)本项目生活废水进入防渗旱厕进行,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四)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热风炉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合理布局、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需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并由环卫人员定期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期燃生物质产生的炉渣清理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筛分工序烘干工序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筛分废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六)本项目运营期热风炉房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浓度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在全密闭的条件下通过集气罩+风机+布袋除尘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与热风炉为同一布袋除尘器和排气筒),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装卸、运输粉尘、原料存放区及燃料堆场经过厂界扩散及加强厂区绿化,厂界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气对大气环境不会构成显著性不良影响。

(七)所排放的污染物不得超过《报告表》中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量。


责任单位:安达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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