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江苏鑫佰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拟批准公示]江苏鑫佰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高新区祖师庙村十四组;
建设单位:江苏鑫佰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华远 (略) ;
项目概况:江苏鑫佰 (略) 成立于2020年3月,公司拟投资17087.2万元征 (略) 高新区祖师庙村十四组地块占地面积16850m2,新建生产车间、综合楼等建筑,购置玻璃自动上片台、全自动玻璃切割机等设备,建设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钢化玻璃80万m2、淋浴房36000套、夹胶玻璃1000 m2、中空玻璃150万m2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磨边、钻孔、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得外排;冷却循环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行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高新区祖师庙村十四组;
建设单位:江苏鑫佰 (略) ;
环评机构:南京华远 (略) ;
项目概况:江苏鑫佰 (略) 成立于2020年3月,公司拟投资17087.2万元征 (略) 高新区祖师庙村十四组地块占地面积16850m2,新建生产车间、综合楼等建筑,购置玻璃自动上片台、全自动玻璃切割机等设备,建设钢化玻璃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钢化玻璃80万m2、淋浴房36000套、夹胶玻璃1000 m2、中空玻璃150万m2的产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严格按“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磨边、钻孔、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得外排;冷却循环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略) 进行集中处理。(二)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排气筒设置及高度等符合《报告表》要求。颗粒物、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及表3相关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三)进一步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相关环境管理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六)根据《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牌,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江苏
江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