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公告
《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公告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规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略) 实际并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否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9:30分。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府东路10号)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
报名方式: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63.com。
四、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
2.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五)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本次听证会相关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人:薄学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日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规划》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略) 实际并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否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6日上午9:30分。
地点: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府东路10号)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
报名方式: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63.com。
四、听证须知
(一)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
2.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应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五)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本次听证会相关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人:薄学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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