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教育体育局2022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2022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按照《 (略) 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盘龙区盘龙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教育体育事业稳步发展。
(一)学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完成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明通小学、盘龙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新迎中学教学综合楼改造工程3个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加快城中村改造配建项目建设。2022年,共实施龙江片区配建小学、龙池村、虹桥村城中村改造配建小学、东白沙河片区青云街道办事处KCPL2018-10-A2、A3地块配建学校等5个项目,建成盘龙小学龙源校区、明通小学白沙青池校区、金康园小学龙溪校区、昆十中白沙校区等学校,新增114个教学班、5205个优质学位,全区办学条件持续改善。
(二)教育公平得到有效保障。稳妥做好招生工作,保障外来随迁子女顺利入学。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开展“四查三比对”、进班现场点名,进行学籍核查核实,全区暂未发现义务教育阶段户籍辍(失)学学生,未发现因贫失(辍)学建档立卡学生,从“动态归零”向“常规清零”稳步推进。健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累计为学前困难儿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普高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等发放各类补助约5.81万人次5779.54万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455人494.97万元,同比增长31%。完成贷免扶补10户2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42.8%。
(三)师资队*持续优化。大力引进优秀教师。2022年共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86名,引进名师及教育管理人才21名,引进银龄讲师2名。加强骨干教师培养。组织开展教师梯次递进培养等培训1.4万余人次;荣获“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称号1名; (略) “春城计划”教学名师称号2名;在 (略) 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中,荣获“学科带头人”称号8名,“骨干教师”称号19名;获评区“教坛新秀”113名。三是抓好职称评审。经市、区人社部门推荐评审,初级教师职称通过41人、中级教师职称通过204人中级教练职称1人、高级教师职称通过148人,正高级教师职称通过6人。四是做好评优评先推荐。2022年,享受“省贴”2名,获得“省突”1名,荣获“市突”3名;在从教20年乡村优秀教师评选中,获省级表彰1名、市级表彰2名; (略) “杰出园*”和“优秀园*”11名。五是探索开展教师成长共同体建设。结合各学校发展实际,将全区15所初中学校组建成3个中学成长共同体,33所小学(61个校点)组建成10个小学成长共同体,15所公办幼儿园组建成4个幼儿园成长共同体,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筹管理,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逐步缩小区域和校际间差距。
(四)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全面落实“双减”任务。对各学校开展“五项管理”常态化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狠抓课后服务质量提升,为全区所有中小学全部开展了课后服务,参与学生73128人,占学生总数的92.38%。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开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落实督导“闭环”管理,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圆满完成21所样本学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16所学校(园)区级督导评估。1所学校成功 (略) 现代教育示范学校,2所幼儿园 (略) 一级三等幼儿园。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师大实验中学昆明湖校区、白塔中学等5所学校“公参民”治理工作。
(五)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圆满完成30所初中学校6200余名考生体育中考任务;昆十中等5所中 (略) 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及普高改革试点校招收体育网点生工作。组 (略) 2021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暨体育教师技能大赛荣获团体一等奖。丰富学校比赛活动,成功举办中小学生跳绳、围棋、游泳等赛事。2022年盘龙区成功申报成为中国围棋协会“全国围棋之乡”,11所学校和幼儿园成功申报成为“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园”。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推进未成年普法教育。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纵深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确保法律知识进课堂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开展。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律进校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联合司法局在全区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场。制定《盘龙区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略) (略) 率先出台建立法制副校长联席会议制度。聘请93名公安干警、13名检察官、6名法官为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覆盖率为100%,切实推进未成年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发展。
三、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大力优化政务服务。认真落实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2022年共梳理行政审批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22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并按要求公布到我局政府门户网站。梳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8条、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9条、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9条。
四、加强教育领域监管,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狠抓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清理整治和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完成“营转非”和政府指导收费备案审核,全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资金管,推动校审批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狠抓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共开展5次区级督查检查,督促整改隐患50余条。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成立了“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有效期及备案“三统一”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及时下发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等工作。以区政府名义及我局名义对外发布出台的方案及规范性文件都严格通过律师审查报区法制办备案的程序。
根据《 (略) 盘龙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主要采取自学、集中或者分批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局机关人员学正义
深入学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落实平安盘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加强平安建设形势研判分析和风险预警;由矛盾纠纷排查维稳专项小组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负责收集教育体育系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健全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由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专项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区教育体育局的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机制,协调组织教育体育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九、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党工委理论学法治思想学习。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年结合分管工作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学习和工作研究;局务会议中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做到依法治教与教育教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未出现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7〕112号)和《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文件要求出庭应诉。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30日
按照《 (略) 委 (略)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略) 盘龙区盘龙区教育体育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动教育体育事业稳步发展。
(一)学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完成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明通小学、盘龙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新迎中学教学综合楼改造工程3个项目完工投入使用。加快城中村改造配建项目建设。2022年,共实施龙江片区配建小学、龙池村、虹桥村城中村改造配建小学、东白沙河片区青云街道办事处KCPL2018-10-A2、A3地块配建学校等5个项目,建成盘龙小学龙源校区、明通小学白沙青池校区、金康园小学龙溪校区、昆十中白沙校区等学校,新增114个教学班、5205个优质学位,全区办学条件持续改善。
(二)教育公平得到有效保障。稳妥做好招生工作,保障外来随迁子女顺利入学。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开展“四查三比对”、进班现场点名,进行学籍核查核实,全区暂未发现义务教育阶段户籍辍(失)学学生,未发现因贫失(辍)学建档立卡学生,从“动态归零”向“常规清零”稳步推进。健全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累计为学前困难儿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普高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等发放各类补助约5.81万人次5779.54万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455人494.97万元,同比增长31%。完成贷免扶补10户200万元,完成任务数的142.8%。
(三)师资队*持续优化。大力引进优秀教师。2022年共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86名,引进名师及教育管理人才21名,引进银龄讲师2名。加强骨干教师培养。组织开展教师梯次递进培养等培训1.4万余人次;荣获“兴滇英才支持计划”教学名师称号1名; (略) “春城计划”教学名师称号2名;在 (略) 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中,荣获“学科带头人”称号8名,“骨干教师”称号19名;获评区“教坛新秀”113名。三是抓好职称评审。经市、区人社部门推荐评审,初级教师职称通过41人、中级教师职称通过204人中级教练职称1人、高级教师职称通过148人,正高级教师职称通过6人。四是做好评优评先推荐。2022年,享受“省贴”2名,获得“省突”1名,荣获“市突”3名;在从教20年乡村优秀教师评选中,获省级表彰1名、市级表彰2名; (略) “杰出园*”和“优秀园*”11名。五是探索开展教师成长共同体建设。结合各学校发展实际,将全区15所初中学校组建成3个中学成长共同体,33所小学(61个校点)组建成10个小学成长共同体,15所公办幼儿园组建成4个幼儿园成长共同体,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筹管理,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共享,逐步缩小区域和校际间差距。
(四)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全面落实“双减”任务。对各学校开展“五项管理”常态化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狠抓课后服务质量提升,为全区所有中小学全部开展了课后服务,参与学生73128人,占学生总数的92.38%。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开展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落实督导“闭环”管理,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圆满完成21所样本学校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16所学校(园)区级督导评估。1所学校成功 (略) 现代教育示范学校,2所幼儿园 (略) 一级三等幼儿园。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稳妥推进师大实验中学昆明湖校区、白塔中学等5所学校“公参民”治理工作。
(五)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圆满完成30所初中学校6200余名考生体育中考任务;昆十中等5所中 (略) 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及普高改革试点校招收体育网点生工作。组 (略) 2021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暨体育教师技能大赛荣获团体一等奖。丰富学校比赛活动,成功举办中小学生跳绳、围棋、游泳等赛事。2022年盘龙区成功申报成为中国围棋协会“全国围棋之乡”,11所学校和幼儿园成功申报成为“全国围棋特色学校园”。
二、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推进未成年普法教育。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纵深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确保法律知识进课堂规划科学合理,有序开展。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律进校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法律顾问的作用,联合司法局在全区开展“法律服务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场。制定《盘龙区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略) (略) 率先出台建立法制副校长联席会议制度。聘请93名公安干警、13名检察官、6名法官为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覆盖率为100%,切实推进未成年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发展。
三、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大力优化政务服务。认真落实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2022年共梳理行政审批事项9项、行政处罚事项22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3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并按要求公布到我局政府门户网站。梳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8条、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9条、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9条。
四、加强教育领域监管,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狠抓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清理整治和暑期“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完成“营转非”和政府指导收费备案审核,全面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资金管,推动校审批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狠抓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共开展5次区级督查检查,督促整改隐患50余条。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成立了“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有效期及备案“三统一”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及时下发我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等工作。以区政府名义及我局名义对外发布出台的方案及规范性文件都严格通过律师审查报区法制办备案的程序。
根据《 (略) 盘龙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述法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主要采取自学、集中或者分批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局机关人员学正义
深入学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落实平安盘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加强平安建设形势研判分析和风险预警;由矛盾纠纷排查维稳专项小组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负责收集教育体育系统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健全信息报告和反馈机制;由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专项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区教育体育局的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机制,协调组织教育体育领域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九、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党工委理论学法治思想学习。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年结合分管工作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学习和工作研究;局务会议中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报告,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问题。真履行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做到依法治教与教育教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未出现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7〕112号)和《盘龙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文件要求出庭应诉。
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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