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表[2023]07号关于《新乡市沃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纸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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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表[2023]07号关于《新乡市沃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纸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意见:

新环表[2023]07号

关于《 (略) (略) 年产5000吨纸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何新语(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003)编制的《 (略) (略) 年产5000吨纸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 我局批准《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略) 新乡县七里营镇曹庄工业路67号。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年加工生产5000吨纸制品。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门禁系统、颗粒物无组织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3年1月20日

审批意见:

新环表[2023]07号

关于《 (略) (略) 年产5000吨纸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 (略) 环评工程师何新语(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0003)编制的《 (略) (略) 年产5000吨纸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 我局批准《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 (略) 新乡县七里营镇曹庄工业路67号。主要建设内容:依托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年加工生产5000吨纸制品。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2、噪声:项目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申请。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门禁系统、颗粒物无组织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新乡县环境保护局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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