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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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环境保护局建水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年周转3万吨堆煤场项目

建设地点

建水县羊街农场八队二车间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6600㎡,建筑面积4000㎡,项目主要对购入的煤炭进行筛分、配比后外售,少量煤质相对较差及中大块煤炭进行简单破碎后再进行筛分、配比后外售。建设内容包括堆煤棚(四面围挡、彩钢瓦顶棚,仅留进出口)、办公生活区、过磅区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周转煤炭量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在破碎、斜筛、分选机前两级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70%)对粉尘收集,收集后引入统一的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0%)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标准限值(80mg/m3或设备去除效率>98%)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工序为,生产过程破碎、筛分粉尘,装、卸及转运扬尘,汽车运输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项目堆煤棚设置为四面围挡(仅留出入口);分选机下侧设置料仓和隔墙进行分隔,前两级料仓设置封闭设施,和隔墙形成四面围挡;堆煤棚卸煤区及筛分破碎区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回转场地及堆煤区按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专人进行清扫后再洒水降尘。通过采用上述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不大,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场地初期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进入到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施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风机、装载机、输送带等产生,其源强值一般在75~85dB(A)。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作业,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经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集尘、雨水池煤泥、化粪池污泥、设备检修废机油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集尘定期清灰后作为产品外售;雨水池煤泥定期清掏后掺入煤中对外销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自行送至羊街农场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做项目区绿化施肥;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 我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3-*、*(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

(略) 年周转3万吨堆煤场项目

建设地点

建水县羊街农场八队二车间

建设单位

(略)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6600㎡,建筑面积4000㎡,项目主要对购入的煤炭进行筛分、配比后外售,少量煤质相对较差及中大块煤炭进行简单破碎后再进行筛分、配比后外售。建设内容包括堆煤棚(四面围挡、彩钢瓦顶棚,仅留进出口)、办公生活区、过磅区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年周转煤炭量3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①有组织废气

项目在破碎、斜筛、分选机前两级分别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70%)对粉尘收集,收集后引入统一的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0%)处理,后经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标准限值(80mg/m3或设备去除效率>98%)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工序为,生产过程破碎、筛分粉尘,装、卸及转运扬尘,汽车运输扬尘,机械燃油废气。项目堆煤棚设置为四面围挡(仅留出入口);分选机下侧设置料仓和隔墙进行分隔,前两级料仓设置封闭设施,和隔墙形成四面围挡;堆煤棚卸煤区及筛分破碎区安装喷雾降尘装置;回转场地及堆煤区按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专人进行清扫后再洒水降尘。通过采用上述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不大,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场地初期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进入到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施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风机、装载机、输送带等产生,其源强值一般在75~85dB(A)。本项目只在白天进行生产作业,由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值均能够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经现场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集尘、雨水池煤泥、化粪池污泥、设备检修废机油及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集尘定期清灰后作为产品外售;雨水池煤泥定期清掏后掺入煤中对外销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自行送至羊街农场垃圾收集点;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做项目区绿化施肥;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项目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 。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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