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扬州石油分公司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双层罐原地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扬州石油分公司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双层罐原地改造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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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验收项 (略) 江都区樊川镇三周村,投资80万元对加油站实施原地改造:主要对加油站内的地下贮油罐等相关设施进行改造并重新建设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后:贮油罐更新为4只双层罐(汽油罐2只,容积共50立方米;柴油罐2只,容积共50立方米),加油机4个,加油枪16只。加油站储油能力、加油机、加油枪、罩棚、营业室及占地面积等均保持不变。年销售各类汽、柴油4400吨,其中汽油3000吨,柴油14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于2018年12月委托青岛洁瑞 (略) 对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2月28日获得江都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扬江环发[2019]5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仅为“ (略) (略) 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双层罐原地改造项目” 配套的污染防治及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噪声部分)。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汽油加注量增加400t/a,超过环评设计加注量的15.38%;柴油加注量增加200t/a,超过环评设计加注量的16.67%;总加注量增加15.79%,未超过环评设计加注量的30%。
2、由于场地限制,储油罐个数不变,每个油罐的规格减小5m3。
3、由于加油机的更新换代,汽油加油枪数量增加4把,柴油加油枪数量增加4把。
4、由于废油泥/油渣处置工作与油罐清理工作同步进行,当日转移;隔油池废油处置工作与隔油池清理工作同步进行,当日转移。故站区未独立设置危废暂存仓库。
综合本项目情况,验收组认为,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本项目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验收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的农田灌溉用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排入公路排水沟排往周边河流。
(二)废气
验收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储油罐大呼吸、小呼吸,加油机作业损失产生的油气,加油机作业过程中跑冒滴漏的油气及机动车尾气。
企业储油罐为埋地式油罐,采用快速连接密闭卸油和配套建设密闭油气回收系统的方式回收油气,产生的油气经管线密闭回收到油罐车中;受油车加汽油时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密闭回收至埋地汽油罐中;另外前来加油的车辆均处于主机怠速和停止状态,耗油较少,因此燃油排放的废气量很少,浓度较低。
(三)噪声
主要噪声为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加油泵等设备噪声。加油泵噪声声级为60-80dB(A),进出车辆噪声声级为70-85dB(A)。从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局、控制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降低噪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江苏迈 (略) 于2019年04月24日-04月25日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
(1)废气:监测期间,验收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相关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监控点浓度范围是1.91mg/m3~2.68mg/m3,排放浓度最大值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口的pH值范围是7.06~7.24、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范围是261mg/L~285mg/L、五日生化需要量排放浓度范围是60.6mg/L~61.4mg/L、悬浮物排放浓度范围是30mg/L~39mg/L、氨氮排放浓度范围是95.1mg/L~98.0mg/L、总磷排放浓度范围是7.21mg/L~7.86mg/L、石油类排放浓度范围是0.96mg/L~1.0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范围是0.281mg/L~0.307mg/L,均能够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标准限值要求;隔油池排口的悬浮物排放浓度范围是20mg/L~29mg/L,能够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五级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排放浓度范围是0.53mg/L~0.58mg/L,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期间,东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是56.2dB(A)~56.8dB(A)和46.2dB(A)、南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是56.5dB(A)~56.9dB(A)和45.9dB(A)~46.6dB(A)、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是56.3dB(A)~57.1dB(A)和46.3dB(A)~46.9dB(A)、东侧居民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54.0dB(A)~54.1dB(A)和44.0dB(A),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是63.2dB(A)~63.3dB(A)和54.1dB(A)~53.4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对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略) (略) “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双层罐原地改造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验收过程中未发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提出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9种情形,验收组同意, (略) (略) “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双层罐原地改造项目”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已制定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项目提出的环保措施。
2、加强绿化建设,改善厂区生态环境。
3、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及教育,严格风险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杜绝风险事故。
4、积极考虑未来环保要求提高的可能性,配合环保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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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验收项 (略) 江都区樊川镇三周村,投资80万元对加油站实施原地改造:主要对加油站内的地下贮油罐等相关设施进行改造并重新建设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后:贮油罐更新为4只双层罐(汽油罐2只,容积共50立方米;柴油罐2只,容积共50立方米),加油机4个,加油枪16只。加油站储油能力、加油机、加油枪、罩棚、营业室及占地面积等均保持不变。年销售各类汽、柴油4400吨,其中汽油3000吨,柴油1400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于2018年12月委托青岛洁瑞 (略) 对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9年2月28日获得江都区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扬江环发[2019]5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仅为“ (略) (略) 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双层罐原地改造项目” 配套的污染防治及环保设施(废水、废气、噪声部分)。
二、工程变动情况
1、汽油加注量增加400t/a,超过环评设计加注量的15.38%;柴油加注量增加200t/a,超过环评设计加注量的16.67%;总加注量增加15.79%,未超过环评设计加注量的30%。
2、由于场地限制,储油罐个数不变,每个油罐的规格减小5m3。
3、由于加油机的更新换代,汽油加油枪数量增加4把,柴油加油枪数量增加4把。
4、由于废油泥/油渣处置工作与油罐清理工作同步进行,当日转移;隔油池废油处置工作与隔油池清理工作同步进行,当日转移。故站区未独立设置危废暂存仓库。
综合本项目情况,验收组认为,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文,本项目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验收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用于项目周边的农田灌溉用肥,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排入公路排水沟排往周边河流。
(二)废气
验收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储油罐大呼吸、小呼吸,加油机作业损失产生的油气,加油机作业过程中跑冒滴漏的油气及机动车尾气。
企业储油罐为埋地式油罐,采用快速连接密闭卸油和配套建设密闭油气回收系统的方式回收油气,产生的油气经管线密闭回收到油罐车中;受油车加汽油时产生的油气经油气回收系统密闭回收至埋地汽油罐中;另外前来加油的车辆均处于主机怠速和停止状态,耗油较少,因此燃油排放的废气量很少,浓度较低。
(三)噪声
主要噪声为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加油泵等设备噪声。加油泵噪声声级为60-80dB(A),进出车辆噪声声级为70-85dB(A)。从降低噪声源强、合理布局、控制噪声传播途径等方面降低噪声。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江苏迈 (略) 于2019年04月24日-04月25日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运行。
(1)废气:监测期间,验收项目油气回收系统各项监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相关要求;非*烷总烃无组织监控点浓度范围是1.91mg/m3~2.68mg/m3,排放浓度最大值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口的pH值范围是7.06~7.24、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范围是261mg/L~285mg/L、五日生化需要量排放浓度范围是60.6mg/L~61.4mg/L、悬浮物排放浓度范围是30mg/L~39mg/L、氨氮排放浓度范围是95.1mg/L~98.0mg/L、总磷排放浓度范围是7.21mg/L~7.86mg/L、石油类排放浓度范围是0.96mg/L~1.06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范围是0.281mg/L~0.307mg/L,均能够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标准限值要求;隔油池排口的悬浮物排放浓度范围是20mg/L~29mg/L,能够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五级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排放浓度范围是0.53mg/L~0.58mg/L,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期间,东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是56.2dB(A)~56.8dB(A)和46.2dB(A)、南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是56.5dB(A)~56.9dB(A)和45.9dB(A)~46.6dB(A)、北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是56.3dB(A)~57.1dB(A)和46.3dB(A)~46.9dB(A)、东侧居民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54.0dB(A)~54.1dB(A)和44.0dB(A),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昼、夜间噪声范围分别是63.2dB(A)~63.3dB(A)和54.1dB(A)~53.4dB(A),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验收结论
根据对验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略) (略) “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双层罐原地改造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验收过程中未发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中提出的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9种情形,验收组同意, (略) (略) “江苏扬州江都三周加油站双层罐原地改造项目”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已制定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项目提出的环保措施。
2、加强绿化建设,改善厂区生态环境。
3、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及教育,严格风险管理,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杜绝风险事故。
4、积极考虑未来环保要求提高的可能性,配合环保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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