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头生猪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18万头生猪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18万头生猪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8万头生猪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察北管理区工业园区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413m2,建筑面积1596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加工生产线、肉食品检测检疫中心、附属办公设施以及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形成屠宰生猪18万头/年规模、生产火腿肠2100吨/年、加工熟肉类副产品3000吨/年的生猪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口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察北区沙沟镇
邮编:*
联系人:于总 电 话:*
邮 箱:*@*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沧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沧县仵龙堂乡前仵龙堂村679号
联系人:石大伟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和途径:链接:链接:http://**_q9VxuTk3wK24B0yyQ?pwd=m4wg
提取码:m4wg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作者(153点击查看>>*5976,已修改1次),最新修改于2023-02-02 08: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18万头生猪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8万头生猪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察北管理区工业园区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413m2,建筑面积1596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加工生产线、肉食品检测检疫中心、附属办公设施以及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形成屠宰生猪18万头/年规模、生产火腿肠2100吨/年、加工熟肉类副产品3000吨/年的生猪屠宰及肉食品深加工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家口 (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察北区沙沟镇
邮编:*
联系人:于总 电 话:*
邮 箱:*@*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沧州 (略)
联系地址: (略) 沧县仵龙堂乡前仵龙堂村679号
联系人:石大伟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方式和途径:链接:链接:http://**_q9VxuTk3wK24B0yyQ?pwd=m4wg
提取码:m4wg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_*.html。
七、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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