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空客天津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扩大产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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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空客天津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扩大产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空客天津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扩大产能项目

空中客车(天津) (略)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综合保税区西九道2号

中国航空规划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A320生产线,对19号最终装配及飞行检修机库、14号喷漆机库、9号总装机库及21.2号称重机库进行改造以适应新机型A321(与A318、A319、A320同属于A320系列)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具备A320系列客机72架/年的生产能力(增加的机型均为A321,年产43架,A318、A319、A320机型减少19架)。储运工程的危险化学品库房(位于A330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燃油站等均依托现有。项目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不新增环保投资。

(一)项目有组织排放主要为擦洗、调漆、喷漆、干燥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共设置3根排气筒(DA001-DA003,其中DA001、DA002各分为两路)。

A320厂区内现有1号喷漆大厅、2号喷漆大厅用于整机的喷涂,VTC/VTP喷漆间用于尾翼等小件的喷涂。喷漆大厅/喷漆间均密闭设置,擦洗、调漆、喷漆、干燥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喷漆大厅/喷漆间各自机械送排风系统收集,依托现有管路及各自1套现有“水喷淋空气净化器+F9过滤器+固定床分子筛吸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的3根23.7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1号喷漆大厅对应排气筒DA001-1、DA001-2,2号喷漆大厅对应排气筒DA002-1、DA002-2,VTC/VTP喷漆间对应排气筒DA003。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粉尘回收装置+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汇入对应的排气筒排放。

其中,DA001-1、DA001-2、DA002-1、DA002-2、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TRVOC、*苯与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要求;*酸*酯、*苯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参照染料尘标准限值);DA001-1、DA001-2、DA003排气筒等效后,DA002-1、DA002-2排气筒等效后,非*烷总烃、TRVOC、*苯及二*苯合计、*酸*酯、*苯、颗粒物的排放速率须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包括喷漆间未能收集的部分废气、试车尾气、燃油站油罐大小呼吸排气等。其中,非*烷总烃、*苯、二*苯、颗粒物的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酸*酯、*苯的厂界浓度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喷漆间外非*烷总烃的浓度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车间外监控点限值要求。

(二)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漆雾净化系统排水、喷漆车间飞机和地面清洗水、停机坪清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及生活污水。

其中,漆雾净化系统排水、喷漆车间飞机和地面清洗水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化学还原+混凝沉淀+砂率”)。车间排口的总铬、六价铬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标准限值要求;停机坪清洗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废水处理站出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一并经所在区域对应的废水总排口排放。排水依托现有厂区的4个排水口,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标准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项目噪声源为地面试车、车间内和室外的固定设备,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废沾染物、含漆废物、废有机溶剂、废空桶、废漆渣、含漆污泥、废航空煤油、废油、核销飞机零部件及各种材料、废试剂、含油废水、含切削液废铝屑、废切削液、废铅蓄电池、废灯管、废分子筛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零部件、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五)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六)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已开展

2023年2月2日-2月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http://**.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中心A区四楼行政审批局(*)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空客天津A320系列飞机总装线扩大产能项目

空中客车(天津) (略)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综合保税区西九道2号

中国航空规划 (略)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现有A320生产线,对19号最终装配及飞行检修机库、14号喷漆机库、9号总装机库及21.2号称重机库进行改造以适应新机型A321(与A318、A319、A320同属于A320系列)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具备A320系列客机72架/年的生产能力(增加的机型均为A321,年产43架,A318、A319、A320机型减少19架)。储运工程的危险化学品库房(位于A330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库、燃油站等均依托现有。项目环保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本项目不新增环保投资。

(一)项目有组织排放主要为擦洗、调漆、喷漆、干燥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共设置3根排气筒(DA001-DA003,其中DA001、DA002各分为两路)。

A320厂区内现有1号喷漆大厅、2号喷漆大厅用于整机的喷涂,VTC/VTP喷漆间用于尾翼等小件的喷涂。喷漆大厅/喷漆间均密闭设置,擦洗、调漆、喷漆、干燥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通过喷漆大厅/喷漆间各自机械送排风系统收集,依托现有管路及各自1套现有“水喷淋空气净化器+F9过滤器+固定床分子筛吸脱附+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由现有的3根23.7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1号喷漆大厅对应排气筒DA001-1、DA001-2,2号喷漆大厅对应排气筒DA002-1、DA002-2,VTC/VTP喷漆间对应排气筒DA003。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粉尘回收装置+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汇入对应的排气筒排放。

其中,DA001-1、DA001-2、DA002-1、DA002-2、DA003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TRVOC、*苯与二*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要求;*酸*酯、*苯的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参照染料尘标准限值);DA001-1、DA001-2、DA003排气筒等效后,DA002-1、DA002-2排气筒等效后,非*烷总烃、TRVOC、*苯及二*苯合计、*酸*酯、*苯、颗粒物的排放速率须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组织排放包括喷漆间未能收集的部分废气、试车尾气、燃油站油罐大小呼吸排气等。其中,非*烷总烃、*苯、二*苯、颗粒物的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酸*酯、*苯的厂界浓度及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厂界浓度限值要求;喷漆间外非*烷总烃的浓度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车间外监控点限值要求。

(二)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漆雾净化系统排水、喷漆车间飞机和地面清洗水、停机坪清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及生活污水。

其中,漆雾净化系统排水、喷漆车间飞机和地面清洗水收集后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化学还原+混凝沉淀+砂率”)。车间排口的总铬、六价铬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标准限值要求;停机坪清洗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废水处理站出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一并经所在区域对应的废水总排口排放。排水依托现有厂区的4个排水口,外排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标准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天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项目噪声源为地面试车、车间内和室外的固定设备,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废沾染物、含漆废物、废有机溶剂、废空桶、废漆渣、含漆污泥、废航空煤油、废油、核销飞机零部件及各种材料、废试剂、含油废水、含切削液废铝屑、废切削液、废铅蓄电池、废灯管、废分子筛等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零部件、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五)落实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六)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已开展

2023年2月2日-2月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注: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党建工作部是保税区政务网站(http://**.cn)主管部门,所有政务信息均为受权发布。按照《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我区政务网站相关信息时,须注明信息来源,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及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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