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街道螺涌坊工业二路1号10栋9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清慧综合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万江街道螺涌坊工业二路1号10栋901室(北纬22度59分27.060秒,东经113度41分4.660秒),主要从事厚膜电路、薄膜电路、DBC覆铜陶瓷板、AMB覆铜陶瓷板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印浆料、固化干燥、烧结、锡膏印浆料、回流焊、钎焊、钎焊膏印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NMHC、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氟化物、颗粒物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4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无组织排放的NMHC、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氟化物、颗粒物加强废气收集管理;3、调阻、激光切割、碰焊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烟尘(颗粒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4、粗糙、抛光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5、补焊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6、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道, (略) 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7、砂轮切割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8、噪声经隔音、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9、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10、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区防控,生产车间、危废仓、化学品仓等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化学品仓库、危废仓等门口设置围堰,危废仓还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区、一般固废仓等一般防渗区做好地面硬化处理,贮存设施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2-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万江街道沿江东路46号法治惠民中心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污染源识别不充分等。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万江街道螺涌坊工业二路1号10栋9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清慧综合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万江街道螺涌坊工业二路1号10栋901室(北纬22度59分27.060秒,东经113度41分4.660秒),主要从事厚膜电路、薄膜电路、DBC覆铜陶瓷板、AMB覆铜陶瓷板的加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印浆料、固化干燥、烧结、锡膏印浆料、回流焊、钎焊、钎焊膏印刷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产生的NMHC、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氟化物、颗粒物经“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40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2、无组织排放的NMHC、锡及其化合物、臭气浓度、氟化物、颗粒物加强废气收集管理;3、调阻、激光切割、碰焊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烟尘(颗粒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4、粗糙、抛光工序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颗粒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5、补焊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锡及其化合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6、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政管道, (略) 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7、砂轮切割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添加,不外排;8、噪声经隔音、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9、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 (略) 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10、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分区防控,生产车间、危废仓、化学品仓等重点防渗区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化学品仓库、危废仓等门口设置围堰,危废仓还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区、一般固废仓等一般防渗区做好地面硬化处理,贮存设施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3-02-02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万江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万江街道沿江东路46号法治惠民中心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工程分析内容不全,污染源识别不充分等。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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