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批复公示】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平罗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卫发〔2022〕2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
(项目代码:2301-*-23-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全面提高平罗县医疗救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改善县城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工作环境,对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新区43地块,东邻公共卫生大楼用地,西邻怀远大街,南邻姚福路,北邻新渠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合:210.43亩),总建筑面积*㎡(已建传染病综合楼5050㎡),共计床位700张,分期实施。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13200㎡,主要新建4层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5600㎡;住院部综合楼2栋,建筑面积44500㎡,行政办公楼2400㎡,多功能厅及餐厅3000㎡,附属用房2400㎡(包括配电室、高压氧室、污水处理泵房、医用和生活垃圾用房、中心供氧站、中心吸引室、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17100㎡,其中:新建行政办公综合楼9000㎡,科研教学楼8100㎡。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69822万元(仅包含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含已建成的传染病综合楼和二期规划建筑)。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呈报<平罗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平卫发〔2022〕2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
(项目代码:2301-*-23-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全面提高平罗县医疗救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改善县城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就医条件和医护人员工作环境,对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城新区43地块,东邻公共卫生大楼用地,西邻怀远大街,南邻姚福路,北邻新渠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合:210.43亩),总建筑面积*㎡(已建传染病综合楼5050㎡),共计床位700张,分期实施。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13200㎡,主要新建4层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5600㎡;住院部综合楼2栋,建筑面积44500㎡,行政办公楼2400㎡,多功能厅及餐厅3000㎡,附属用房2400㎡(包括配电室、高压氧室、污水处理泵房、医用和生活垃圾用房、中心供氧站、中心吸引室、燃气锅炉房、空调机房等);二期规划总建筑面积17100㎡,其中:新建行政办公综合楼9000㎡,科研教学楼8100㎡。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69822万元(仅包含一期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含已建成的传染病综合楼和二期规划建筑)。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有关要求
请按照“实事求是、经济适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估算投资等进行科学分析和测算。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规划、建设资金等,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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