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1月3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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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1月3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4日。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三峡滨河新能源(平罗县)有限公司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 (略) 平罗县红崖子乡

建设单位

三峡滨河新能源(平罗县)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绿源 (略)

建设项

目概况

三峡滨河新能源(平罗县)有限公司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p,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9420.9万kWh,年平均发电小时数为1716h。项目总投资为4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1.77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措施:①建筑工地周边围挡,对裸露土地用防尘网罩进行苫盖,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②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速,并加盖篷布,严禁沿路撒落;③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抑制扬尘;④出现五级以上大风时,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作业;⑤加强车辆管理,对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减少废气排放。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光伏发电,不产生废气。

废水:(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措施:①生活污水经设置临时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处置,不外排;②生产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沉淀池(12m3)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措施:光伏电板采用新鲜水清洗,不添加洗涤剂,直接散排至光伏板下自然蒸发。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措施:①选择低噪声设备,低振动施工设备;②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③车辆减速慢行,严禁超载;④加强施工管理,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升压站、主变器、箱式变压器及逆变器产生的噪声。措施:加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和维护,采取减震、距离衰减措施,降低噪声,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措施:①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②生活垃圾经临时施工营地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固废: 主要为服役期满后的废旧电池板、达到服务年限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油。措施:①服役期满后的废旧电池板由厂家直接回收;②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暂存于110kV升压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41.6m2),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项目110kV升压站内设事故油池1座(40m3),各箱式变压器底部设共30座事故油池(单个1.0m3),事故发生后废油先排至事故油池内储存,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变及箱变设置的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事故油池内壁采用C30抗渗钢筋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50mm,抗渗等级为P8,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底部设置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高密度聚*烯膜渗透系数≤10-12cm/s;危废暂存间(41.6m2)底部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贮存要求。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主要为对区域地表扰动、植被破坏而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措施:①合理规划施工区,尽量缩小施工范围且在范围内施工作业,减少临时占地;②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规定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出场地的路线,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③对场区内沙冬青植被采取避让、围挡等措施进行保护;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和土地整治,并撒播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籽;④加强生态保护管理监督,切实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确保撒播草种的成活率,使临时施工占地植被覆盖度恢复到原有水平。光伏电站升压站、箱变、集电线路等基础开挖时,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按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保证运营期植被覆盖率恢复到原有水平;对场区沙冬青植被采取避让、围挡等措施进行保护。

电磁环境:运营期电磁采取的环保措施:①加强在站内的空闲地和围墙外绿化工作,有效控制升压站对环境的电磁辐射污染;②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运营过程110kV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光伏板区箱式变压器事故油外泄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措施:①建设单位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监测;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T-2007)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③设置1套远程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光伏场内电气设备及光伏逆变器、汇流箱、箱变等进行监控,通过实时、全景、全方位监控,及时发现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④设置1套壁挂式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性),监测各火灾探测器场所的火灾信号,同时配备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箱、消防铲等消防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4日。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平罗县宝丰路372号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三峡滨河新能源(平罗县)有限公司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回族自 (略) 平罗县红崖子乡

建设单位

三峡滨河新能源(平罗县)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宁夏绿源 (略)

建设项

目概况

三峡滨河新能源(平罗县)有限公司平罗县三峡滨河100MW光伏+生态复合发电项目为新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0MWp,年平均上网电量为19420.9万kWh,年平均发电小时数为1716h。项目总投资为4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1.77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措施:①建筑工地周边围挡,对裸露土地用防尘网罩进行苫盖,施工现场定时洒水降尘;②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速,并加盖篷布,严禁沿路撒落;③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抑制扬尘;④出现五级以上大风时,施工单位停止土石方作业;⑤加强车辆管理,对施工机械定期保养,减少废气排放。

(2)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光伏发电,不产生废气。

废水:(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措施:①生活污水经设置临时防渗旱厕收集,定期清掏处置,不外排;②生产废水经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沉淀池(12m3)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光伏板清洗废水。措施:光伏电板采用新鲜水清洗,不添加洗涤剂,直接散排至光伏板下自然蒸发。

噪声:(1)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等。措施:①选择低噪声设备,低振动施工设备;②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转;③车辆减速慢行,严禁超载;④加强施工管理,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2)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升压站、主变器、箱式变压器及逆变器产生的噪声。措施:加强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和维护,采取减震、距离衰减措施,降低噪声,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固废:(1)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措施:①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政府指定地点处置;②生活垃圾经临时施工营地内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固废: 主要为服役期满后的废旧电池板、达到服务年限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变压器事故油。措施:①服役期满后的废旧电池板由厂家直接回收;②免维护铅酸蓄电池暂存于110kV升压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41.6m2),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项目110kV升压站内设事故油池1座(40m3),各箱式变压器底部设共30座事故油池(单个1.0m3),事故发生后废油先排至事故油池内储存,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变及箱变设置的事故油池及危废暂存间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事故油池内壁采用C30抗渗钢筋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50mm,抗渗等级为P8,内表面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底部设置2mm厚高密度聚*烯膜+抗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高密度聚*烯膜渗透系数≤10-12cm/s;危废暂存间(41.6m2)底部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贮存要求。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措施: 主要为对区域地表扰动、植被破坏而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措施:①合理规划施工区,尽量缩小施工范围且在范围内施工作业,减少临时占地;②加强施工机械和人员的管理,规定施工车辆及人员进出场地的路线,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③对场区内沙冬青植被采取避让、围挡等措施进行保护;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和土地整治,并撒播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籽;④加强生态保护管理监督,切实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确保撒播草种的成活率,使临时施工占地植被覆盖度恢复到原有水平。光伏电站升压站、箱变、集电线路等基础开挖时,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按照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对各水土流失防治区进行治理,并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撒播草籽进行绿化,保证运营期植被覆盖率恢复到原有水平;对场区沙冬青植被采取避让、围挡等措施进行保护。

电磁环境:运营期电磁采取的环保措施:①加强在站内的空闲地和围墙外绿化工作,有效控制升压站对环境的电磁辐射污染;②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主要为运营过程110kV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光伏板区箱式变压器事故油外泄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措施:①建设单位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按国家污染源管理要求对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监测;②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T-2007)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③设置1套远程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光伏场内电气设备及光伏逆变器、汇流箱、箱变等进行监控,通过实时、全景、全方位监控,及时发现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处理;④设置1套壁挂式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性),监测各火灾探测器场所的火灾信号,同时配备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箱、消防铲等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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