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环建表字〔2022〕59号关于《本钢北营炼铁总厂双四百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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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环建表字〔2022〕59号关于《本钢北营炼铁总厂双四百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本环建表字〔2022〕59号

关于《本钢北营炼铁总厂双四百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本钢北营炼铁总厂双四百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2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钢北营炼铁总厂双四百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 (略) 平山区北营钢铁(集团) (略) 厂区内。工程总投资65000万元,环保投资3906.2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01%。为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 (略) 双四百料场北侧的储煤场进行改造,将现有双四百料场中的露天煤场改造为贮配合一的大型煤筒仓储存设施,新建喷吹煤输送线,对输送线路上所涉及的现有转运站进行环保改造。项目占地面积64710m2,储存物料为炼焦、炼铁及烧结用煤。服务对象为焦化厂三区的4座7米顶装焦炉,细河北侧炼铁分厂的新1、新2号高炉,以及烧结分厂的1台300m2烧结机及1台360m2烧结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六个百分百”等措施,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相关限值要求;通过设备维护、车辆管理,减少机械设备及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生活污水管网进入北营能源总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废弃物(废弃的沙石砖瓦、木块、废瓷砖、塑料、废混凝土、废金属、油漆涂料包装物、碎玻璃等一般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可再生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的垃圾站。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通过控制夜间作业时间、减少鸣笛、合理规划施工车辆路线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筒仓顶、筒仓转运处分别设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1、2),净化后废气分别经2根55m排气筒(P-1、2)排放。在喷吹煤转运站设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3、4),净化后废气经2根55m排气筒(P-3、4)排放。在M1、M2转运站设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5、6),净化后废气分别经2根22m排气筒(P-5、6)排放。在M3转运站设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7),净化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P-7)排放。在LZ4\LZ5\LZ6转运站设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8、9、10),净化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P-8、9、10)排放。在M4-M8转运站设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11~15),净化后废气分别经5根高度分别为22m、24m、24m、28m、38m排气筒(P-11~15)排放。在LZ13、C101转运站设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16、17),净化后废气分别经2根15m排气筒(P-16、17)排放。

在旧有配煤室设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18),净化后废气经1根32m排气筒(P-18)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对各落料点均进行封闭,对各落料点设置机械除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表4的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的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地坪冲洗水收集后排入厂区生产净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北营能源总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表6.1.3 “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要求后回用;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生活污水 (略) 能源总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器、隔声罩及减振与隔振、绿化植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除尘地面站收集的煤尘返回煤工艺系统中,废滤袋不在场内暂存,由厂家直接定期更换回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桶/袋)依托焦化三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危废暂存库面积约258.75m2,统一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项目所在地进行地面硬化,煤的加工、运输等工序均位于密闭空间内,运营期加强生产管理,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地上通廊采用封闭式金属通廊,转运站、带式输送通廊均设置有声光报警装置。所有生产场所的带式输送机设置事故联锁停车装置,并有灯光、音响信号,采取逆料流的连锁措施,防止故障停车时压料。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中冶焦耐(大连) (略)



本环建表字〔2022〕59号

关于《本钢北营炼铁总厂双四百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征求意见稿)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 (略) :

你公司报送的《本钢北营炼铁总厂双四百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2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钢北营炼铁总厂双四百储煤场地环保改造项 (略) 平山区北营钢铁(集团) (略) 厂区内。工程总投资65000万元,环保投资3906.2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6.01%。为满足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 (略) 双四百料场北侧的储煤场进行改造,将现有双四百料场中的露天煤场改造为贮配合一的大型煤筒仓储存设施,新建喷吹煤输送线,对输送线路上所涉及的现有转运站进行环保改造。项目占地面积64710m2,储存物料为炼焦、炼铁及烧结用煤。服务对象为焦化厂三区的4座7米顶装焦炉,细河北侧炼铁分厂的新1、新2号高炉,以及烧结分厂的1台300m2烧结机及1台360m2烧结机。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六个百分百”等措施,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相关限值要求;通过设备维护、车辆管理,减少机械设备及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生活污水管网进入北营能源总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废弃物(废弃的沙石砖瓦、木块、废瓷砖、塑料、废混凝土、废金属、油漆涂料包装物、碎玻璃等一般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可再生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它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的垃圾站。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通过控制夜间作业时间、减少鸣笛、合理规划施工车辆路线等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筒仓顶、筒仓转运处分别设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1、2),净化后废气分别经2根55m排气筒(P-1、2)排放。在喷吹煤转运站设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3、4),净化后废气经2根55m排气筒(P-3、4)排放。在M1、M2转运站设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5、6),净化后废气分别经2根22m排气筒(P-5、6)排放。在M3转运站设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7),净化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P-7)排放。在LZ4\LZ5\LZ6转运站设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8、9、10),净化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P-8、9、10)排放。在M4-M8转运站设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11~15),净化后废气分别经5根高度分别为22m、24m、24m、28m、38m排气筒(P-11~15)排放。在LZ13、C101转运站设2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16、17),净化后废气分别经2根15m排气筒(P-16、17)排放。

在旧有配煤室设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C-18),净化后废气经1根32m排气筒(P-18)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对各落料点均进行封闭,对各落料点设置机械除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表4的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的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地坪冲洗水收集后排入厂区生产净废水管网,最终进入北营能源总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表6.1.3 “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指标”要求后回用;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生活污水 (略) 能源总厂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消声器、隔声罩及减振与隔振、绿化植物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除尘地面站收集的煤尘返回煤工艺系统中,废滤袋不在场内暂存,由厂家直接定期更换回收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包装桶/袋)依托焦化三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危废暂存库面积约258.75m2,统一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有关要求。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项目所在地进行地面硬化,煤的加工、运输等工序均位于密闭空间内,运营期加强生产管理,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的影响。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地上通廊采用封闭式金属通廊,转运站、带式输送通廊均设置有声光报警装置。所有生产场所的带式输送机设置事故联锁停车装置,并有灯光、音响信号,采取逆料流的连锁措施,防止故障停车时压料。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中冶焦耐(大连)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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