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2年第四十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宝坻区2022年第四十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
津规资源准函〔2023〕15号
宝坻区人民政府:
《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2年第四十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宝坻政报〔2022〕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朝霞街道北苑庄村、高家庄村、核桃园村、胡家园村,海滨街道圣人庄村集体农用地9.46836公顷(含耕地8.77478公顷)、未利用地0.07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朝霞街道办事处、朝霞街道北苑庄村、高家庄村、核桃园村、胡家园村,海滨街道圣人庄村集体土地9.61902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863人,其中劳动力536人,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北环西路(新仓路—西环路)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津规资源准函〔2023〕15号
宝坻区人民政府:
《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2022年第四十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请示》(宝坻政报〔2022〕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朝霞街道北苑庄村、高家庄村、核桃园村、胡家园村,海滨街道圣人庄村集体农用地9.46836公顷(含耕地8.77478公顷)、未利用地0.073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朝霞街道办事处、朝霞街道北苑庄村、高家庄村、核桃园村、胡家园村,海滨街道圣人庄村集体土地9.61902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863人,其中劳动力536人,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和社会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北环西路(新仓路—西环路)项目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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