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庄浪县2023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的公示
关于实施庄浪县2023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的公示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庄浪县2023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2.项目类别:农业生产类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全县18个乡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扶持30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合作社所有成员。年底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社员进行分红。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从2023年2月开始至4月全面完成,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2月初至2月中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批复,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各乡镇合作社所需各类农机设备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2月中旬初至3月底):完成项目招标公示公告、招投标、签订合同及设备发放工作。
第三阶段:(2023年4月初至4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乡镇自验及完成县级初验等工作。
五、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单一服务向生产经营、由松散发展向紧密联合转变,不断增加社员收入。
1.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2月6日。
2.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电 话: 0933-*
根据中共庄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庄浪县2023年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作社规范提升项目
2.项目类别:农业生产类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实施地点:全县18个乡镇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规模
扶持30个运营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补助10万元用于发展产业,补助资金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统一采购合作社所需生产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纳入项目资产管理,权属归合作社所有成员。年底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制订年度收益分配方案,为社员进行分红。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3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四、实施期限
从2023年2月开始至4月全面完成,共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年2月初至2月中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批复,印发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各乡镇合作社所需各类农机设备摸底工作。
第二阶段(2023年2月中旬初至3月底):完成项目招标公示公告、招投标、签订合同及设备发放工作。
第三阶段:(2023年4月初至4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组织乡镇自验及完成县级初验等工作。
五、主管单位
项目主管单位:庄浪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实施单位: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六、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业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单一服务向生产经营、由松散发展向紧密联合转变,不断增加社员收入。
1.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2月6日。
2.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反映部门:庄浪县农业经营服务中心
电 话: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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